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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三十二 列传第五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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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吴韦蒋柳沈 刘子玄,名知几,以玄宗讳嫌,故以字行。年十二,父藏器为授《古文尚书》, 业不进,父怒,楚督之。及闻为诸兄讲《春秋左氏》,冒往听,退辄辨析所疑, 叹曰:“书如是,儿何怠!”父奇其意,许授《左氏》。逾年,遂通览群史。与 兄知柔俱以善文词知名。擢进士第,调获嘉主簿。 武后证圣初,诏九品以上陈得失。子玄上书,讥“每岁一赦,或一岁再赦, 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又言:“君不虚授,臣不虚受。妄受不为忠,妄施不 为惠。今群臣无功,遭遇辄迁,至都下有‘车载斗量,杷椎碗脱’之谚。”又谓: “刺史非三载以上不可徙,宜课功殿,明赏罚。”后嘉其直,不能用也。时吏横 酷,*及善人,公卿被诛死者踵相及。子玄悼士无良而甘于祸,作《思慎赋》以 刺时。苏味道、李峤见而叹曰:“陆机《豪士》之流乎,周身之道尽矣!”子玄 与徐坚、元行冲、吴兢等善,尝曰:“海内知我者数子耳。” 累迁凤阁舍人,兼修国史。中宗时,擢太子率更令。介直自守,累岁不迁。 会天子西还,子玄自乞留东都。三年,或言子玄身史臣而私著述,驿召至京,领 史事。迁秘书少监。时宰相韦巨源、纪处讷、杨再思、宗楚客、萧至忠皆领监脩, 子玄病长官多,意尚不一,而至忠数责论次无功,又仕偃蹇,乃奏记求罢去。因 为至忠言“五不可”,曰:“古之国史,皆出一家,未闻藉功于众。唯汉东观集 群儒,纂述无主,条章不建。今史司取士滋多,人自为荀、袁,家自为政、骏。 每记一事,载一言,阁笔相视,含毫不断,头白可期,汗青无日:一不可。汉郡 国计书上太史,副上丞相,后汉公卿所撰,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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