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卷一百四十五 列传第七十 |
|
|
|
◎元王黎杨严窦 元载,字公辅,凤翔岐山人。父昇,本景氏。曹王明妃元氏赐田在扶风,昇 主其租入,有劳,请于妃,冒为元氏。载少孤,既长,嗜学,工属文。天宝初, 下诏举明庄、老、列、文四子学者,载策入高第,补新平尉。韦鉴监选黔中,苗 晋卿东都留守,皆署判官,浸以名闻。至德初,江都采访使李希言表载自副,擢 祠部员外郎、洪州刺史。入为度支郎中,占奏敏给,肃宗异之。累迁户部侍郎, 充度支、江淮转运等使。 帝不豫,李辅国用事,辅国妻,载宗女也,因相缔昵。会京兆尹缺,辅国白 用载,载意属国柄,固辞,辅国晓之,翌日,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领使如故。 代宗立,辅国势愈重,数称其才,进拜中书侍郎、许昌县子。载以度支繁浩,有 吏事督责,损威宠,乃悉天下钱谷委刘晏。未几,判天下元帅行军司马。 盗杀李辅国,载阴与其谋。乃复结中人董秀,厚啖以金,使刺取密旨,帝有 所属,必先知之,探微揣端,无不谐契,故帝任不疑。华原令顾繇上封白发其私, 帝方倚以当国,乃斥繇,除名为民。鱼朝恩骄横震天下,与载不叶,惮之,虽帝 亦衔恚,乃乘间奏诛朝恩,帝畏有变,载结其爱将为助。朝恩已诛,载得意甚, 益矜肆。时拟奏文武官功状多谬舛,载虞有司驳正,乃请别敕授六品以下官,吏 部、兵部即附甲团奏,不须检勘,欲示权出于己。又与王缙请以河中为中都,裒 关辅河东十州税奉京师,选兵五万屯中都,镇御四方,杪秋行幸,上春还,可以 避羌戎患。载以议入,即从,前敕所由吏于河中经图宫殿,筑私第。帝闻,恶之, 置其议。 初,四镇北庭行营节度使寄治泾州 < 1 > < 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