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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七 伶官传第二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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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梁入汴,周匝谒于马前,庄宗 得之喜甚,赐以金帛,劳其良苦。周匝对曰:“身陷仇人,而得不死以生者,教 坊使陈俊、内园栽接使储德源之力也。愿乞二州以报此两人。”庄宗皆许以为刺 史。郭崇韬谏曰:“陛下所与共取天下者,皆英豪忠勇之士。今大功始就,封赏 未及于一人,而先以伶人为刺史,恐失天下心。不可!”因格其命。逾年,而伶 人屡以为言,庄宗谓崇韬曰:“吾已许周匝矣,使吾惭见此三人。公言虽正,然 当为我屈意行之。”卒以俊为景州刺史、德源为宪州刺史。 庄宗好畋猎,猎于中牟,践民田。中牟县令当马切谏,为民请,庄宗怒,叱 县令去,将杀之。伶人敬新磨知其不可,乃率诸伶走追县令,擒至马前责之曰: “汝为县令,独不知吾天子好猎邪?奈何纵民稼穑以供税赋!何不饥汝县民而空 此地,以备吾天子之驰骋?汝罪当死!”因前请亟行刑,诸伶共唱和之。庄宗大 笑,县令乃得免去。庄宗尝与群优戏于庭,四顾而呼曰:“李天下,李天下何在?” 新磨遽前以手批其颊。庄宗失色,左右皆恐,群伶亦大惊骇,共持新磨诘曰: “汝奈何批天子颊?”新磨对曰:“李天下者,一人而已,复谁呼邪!”于是左 右皆笑,庄宗大喜,赐与新磨甚厚。新磨尝奏事殿中,殿中多恶犬,新磨去,一 犬起逐之,新磨倚柱而呼曰:“陛下毋纵儿女啮人!”庄宗家世夷狄,夷狄之人 讳狗,故新磨以此讥之。庄宗大怒,弯弓注矢将射之,新磨急呼曰:“陛下无杀 臣!臣与陛下为一体,杀之不祥!”庄宗大惊,问其故,对曰:“陛下开国,改 元同光,天下皆谓陛下同光帝。且同,铜也,若杀敬新磨,则同无光矣。”庄宗 大笑,乃释之。 然时诸伶,独新磨尤善俳,其语最著,而不闻其佗过恶。其败政乱国者,有 景进、史彦琼、郭门高三人为最。 是时,诸伶人出入宫掖,侮弄缙绅,群臣愤嫉,莫敢出气,或反相附托,以 希恩倖,四方藩镇,货赂交行,而景进最居中用事。庄宗遣进等出访民间,事 无大小皆以闻。每进奏事殿中,左右皆屏退,军机国政皆与参决,三司使孔谦兄 事之,呼为“八哥”。庄宗初入洛,居唐故宫室,而嫔御未备。阉宦希旨,多言 宫中夜见鬼物,相惊恐,庄宗问所以禳之者,因曰:“故唐时,后宫万人,今空 宫多怪,当实以人乃息。”庄宗欣然。其后幸邺,乃遣进等采邺美女千人,以充 后宫。而进等缘以为奸,军士妻女因而逃逸者数千人。庄宗还洛,进载邺女千人 以从,道路相属,男女无别。魏王继岌已破蜀,刘皇后听宦者谗言,遣继岌贼杀 郭崇韬。崇韬素嫉伶人,常裁抑之,伶人由此皆乐其死。皇弟存乂,崇韬之婿也, 进谗于庄宗曰:“存乂且反,为妇翁报仇。”乃囚而杀之。朱友谦,以梁河中降 晋者,及庄宗入洛,伶人皆求赂于友谦,友谦不能给而辞焉。进乃谗友谦曰: “崇韬且诛,友谦不自安,必反,宜并诛之。”于是及其将五六人皆族灭之,天 下不胜其冤。进,官至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左散骑常侍兼御史大夫,上柱国。 史彦琼者,为武德使,居邺都,而魏博六州之政皆决彦琼,自留守王正言而 下,皆俯首承事之。是时,郭崇韬以无罪见杀于蜀,天下未知其死也,第见京师 杀其诸子,因相传曰:“崇韬杀魏王继岌而自王于蜀矣,以故族其家。”邺人闻 之,方疑惑。已而朱友谦又见杀。友谦子廷徽为澶州刺史,有诏彦琼使杀之,彦 琼秘其事,夜半驰出城。邺人见彦琼无故夜驰出,因惊传曰:“刘皇后怒崇韬之 杀继岌也,已弑帝而自立,急召彦琼计事。”邺都大恐。贝州人有来邺者,传引 语以归。戍卒皇甫晖闻之,由此劫赵在礼作乱。在礼已至馆陶,邺都巡检使孙铎, 见彦琼求兵御贼,彦琼不肯与,曰:“贼未至,至而给兵岂晚邪?”已而贼至, 彦琼以兵登北门,闻贼呼声,大恐,弃其兵而走,单骑归于京师。在礼由是得入 于邺以成其叛乱者,由彦琼启而纵之也。 郭门高者,名从谦,门高其优名也。虽以优进,而尝有军功,故以为从马直 指挥使。从马直,盖亲军也。从谦以姓郭,拜崇韬为叔父,而皇弟存乂又以从谦 为养子。崇韬死,存乂见囚,从谦置酒军中,愤然流涕,称此二人之冤。是时, 从马直军士王温宿卫禁中,夜谋乱,事觉被诛。庄宗戏从谦曰:“汝党存乂、崇 韬负我,又教王温反。复欲何为乎?”从谦恐,退而激其军士曰:“罄尔之赀, 食肉而饮酒,无为后日计也。”军士问其故,从谦因曰:“上以王温故,俟破邺, 尽坑尔曹。”军士信之,皆欲为乱。李嗣源兵反,向京师,庄宗东幸汴州,而嗣 源先入。庄宗至万胜,不得进而还,军士离散,尚有二万馀人。居数日,庄宗复 东幸汜水,谋扼关以为拒。四月丁亥朔,朝群臣于中兴殿,宰相对三刻罢。从驾 黄甲马军阵于宣仁门、步军阵于五凤门以俟。庄宗入食内殿,从谦自营中露刃注 矢,驰攻兴教门,与黄甲军相射。庄宗闻乱,率诸王卫士击乱兵出门。乱兵纵火 焚门,缘城而入,庄宗击杀数十百人。乱兵从楼上射帝,帝伤重,踣于绛霄殿廊 下,自皇后、诸王左右皆奔走。至午时,帝崩,五坊人善友聚乐器而焚之。嗣源 入洛,得其骨,葬新安之雍陵。以从谦为景州刺史,已而杀之。 《传》曰:“君以此始,必以此终。”庄宗好伶,而弑于门高,焚以乐器。 可不信哉!可不戒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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