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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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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宗四 七年春正月戊戌,太阴犯昴。甲辰,太阴犯轩辕。丙午,定诸改补钞罪例, 为首者杖一百有七,从者减二等;再犯,从者杖与首同,为首者流。己酉,以岁 不登,禁河北、甘肃、陕西等郡酿酒。益都诸处牧马之地为民所垦者,亩输租一 斗太重,减为四升。弛饥荒所在山泽河泊之禁一年,赈那海贫乏户米八千石。壬 子,罢归德府括田。乙卯,诏凡为匿名书,辞语重者诛之,轻者流配,首告人赏 钞有差,皆籍没其妻子充赏。命御史台、宗正府委官遣发朱清、张瑄妻子来京师, 仍封籍其家赀,拘收其军器、海舶等。丁巳,令枢密院选军士习农业者十人教军 前屯田。赐也梯忽而的合金五十两、银千两、钞千锭、币帛百匹。 二月壬戌,诏中书省汰诸有司冗员,仍令谕枢密院,除出征将帅外,掌署院 事者,定其员数以闻。辛未,以平章政事、行上都留守木八剌沙、陕西行省平章 阿老瓦丁并为中书平章政事,江南行台御史中丞尚文为中书左丞,江浙行省参知 政事董士珍为中书参知政事。壬申,诏:“枢密院、宗正府等,自今每事与中书 共议,然后奏闻;诸司不得擅奏迁调,官员虽经特旨用之,而于例未允者,亦听 覆奏。”甲戌,减杭州税课提举司冗员。丙子,诏和林军以六年更戍,仍给钞以 周其乏。命西京也速迭而军及大都所起军,皆以四月至上都,五月赴北。丁丑, 命诸王出伯非急务者勿遣乘驿。诏中书省设官自左右丞相以下,平章二员,左右 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定为八府。戊寅,太阴犯心。己卯,尽除内郡饥荒所 在差税,仍令河南省赈恤流民,给北师钞三十八万锭。以安南陈益稷久居鄂州, 赐钞千锭。以侍御史朵台为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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