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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三 志第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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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二 ○授时历议下 交食 历法疏密,验在交食,然推步之术难得其密,加时有早晚,食分有浅深,取 其密合,不容偶然。推演加时,必本于躔离朓朒;考求食分,必本于距交远近; 苟入气盈缩、入转迟疾未得其正,则合朔不失之先,必失之后。合朔失之先后, 则亏食时刻,其能密乎?日月俱东行,而日迟月疾,月追及日,是为一会。交值 之道,有阳历阴历;交会之期,有中前中后;加以地形南北东西之不同,人目高 下邪直之各异,此食分多寡,理不得一者也。今合朔既正,则加时无早晚之差; 气刻适中,则食分无强弱之失;推而上之,自《诗》、《书》、《春秋》及三国 以来所载亏食,无不合焉者。合于既往,则行之悠久,自可无弊矣。 《诗》、《书》所载日食二事 《书·胤征》:“惟仲康肇位四海。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 今按《大衍历》作仲康即位之五年癸巳,距辛巳三千四百八年,九月庚戌朔, 泛交二十六日五千四百二十一分入食限。 《诗·小雅·十月之交》,大夫刺幽王也。“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 之,亦孔之丑。” 今按梁太史令虞絪云:十月辛卯朔,在幽王六年乙丑朔。《大衍》亦以为然。 以《授时历》推之,是岁十月辛卯朔,泛交十四日五千七百九分入食限。 《春秋》日食三十七事 隐公三年辛酉岁,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杜预云:“不书朔,史官失之。”《公羊》云:“日食或言朔或不言朔,或 日或不日,或失之前或失之后,失之前者朔在前也,失之后者朔在后也。”《谷 梁》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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