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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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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一 礼之有祭祀,其来远矣。天子者,天地宗庙社稷之主,于郊社禘尝有事守焉, 以其义存乎报本,非有所为而为之。故其礼贵诚而尚质,务在反本循古,不忘其 初而已。汉承秦弊,郊庙之制,置《周礼》不用,谋议巡守封禅,而方士祠官之 说兴,兄弟相继共为一代,而统绪乱。迨其季世,乃合南北二郊为一。虽以唐、 宋盛时,亦莫之正,盖未有能反其本而求之者。彼笾豆之事,有司所职,又岂足 以尽仁人孝子之心哉! 元之五礼,皆以国俗行之,惟祭祀稍稽诸古。其郊庙之仪,礼官所考日益详 慎,而旧礼初未尝废,岂亦所谓不忘其初者欤?然自世祖以来,每难于亲其事。 英宗始有意亲郊,而志弗克遂。久之,其礼乃成于文宗。至大间,大臣议立北郊 而中辍,遂废不讲。然武宗亲享于庙者三,英宗亲享五。晋王在帝位四年矣,未 尝一庙见。文宗以后,乃复亲享。岂以道释祷祠荐禳之盛,竭生民之力以营寺宇 者,前代所未有,有所重则有所轻欤。或曰,北陲之俗,敬天而畏鬼,其巫祝每 以为能亲见所祭者,而知其喜怒,故天子非有察于幽明之故、礼俗之辨,则未能 亲格,岂其然欤? 自宪宗祭天日月山,追崇所生与太祖并配,世祖所建太庙,皇伯术赤、察合 带皆以家人礼祔于列室。既而太宗、定宗以世天下之君俱不获庙享,而宪宗亦以 不祀。则其因袭之弊,盖有非礼官之议所能及者。而况乎不祢所受国之君,而兄 弟共为一世,乃有征于前代者欤?夫郊庙,国之大祀也,本原之际既已如此,则 中祀以下,虽有阔略,无足言者。 其天子亲遣使致祭者三:曰社稷,曰先农,曰宣圣。而岳镇海渎,使者奉玺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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