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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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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官一 王者南面以听天下之治,建邦启土,设官分职,其制尚矣。汉、唐以来,虽 沿革不同,恒因周、秦之故,以为损益,亦无大相远。大要欲得贤才用之,以佐 天子、理万民也。 元太祖起自朔土,统有其众,部落野处,非有城郭之制,国俗淳厚,非有庶 事之繁,惟以万户统军旅,以断事官治政刑,任用者不过一二亲贵重臣耳。及取 中原,太宗始立十路宣课司,选儒术用之。金人来归者,因其故官,若行省,若 元帅,则以行省、元帅授之。草创之初,固未暇为经久之规矣。 世祖即位,登用老成,大新制作,立朝仪,造都邑,遂命刘秉忠、许衡酌古 今之宜,定内外之官。其总政务者曰中书省,秉兵柄者曰枢密院,司黜陟者曰御 史台。体统既立,其次在内者,则有寺,有监,有卫,有府;在外者,则有行省, 有行台,有宣慰司,有廉访司。其牧民者,则曰路,曰府,曰州,曰县。官有常 职,位有常员,其长则蒙古人为之,而汉人、南人贰焉。于是一代之制始备,百 年之间,子孙有所凭藉矣。 大德以后,承平日久,弥文之习胜,而质简之意微,侥幸之门多,而方正之 路塞。官冗于上,吏肆于下,言事者屡疏论列,而朝廷讫莫正之,势固然也。 大抵元之建官,繁简因乎时,得失系乎人,故取其简牍所载,而论次之。若 其因事而置,事已则罢,与夫异教杂流世袭之属,名类实繁,亦姑举其大概。作 《百官志》。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各一员,正一品,银印,以道燮阴阳,经邦国。有 元袭其名号,特示尊崇。太祖十二年,以国王置太师一员。太宗即位,建三公, 其拜罢岁月,皆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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