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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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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官二 枢密院,秩从一品,掌天下兵甲机密之务。凡宫禁宿卫,边庭军翼,征讨戍 守,简阅差遣,举功转官,节制调度,无不由之。世祖中统四年,置枢密副使二 员,佥书枢密事一员。至元七年,置同知枢密院事一员,院判一员。二十八年, 始置知院一员,增院判一员,又以中书平章商量院事。大德十年,增置知院二员, 同知五员,副枢五员,佥院五员,同佥三员,院判二员。至大三年,知院七员, 同知二员,副枢二员,佥院一员,同佥一员,院判二员,革去议事平章。延祐四 年,以分镇北边,增知院一员。五年,增同知一员。后定置知院六员,从一品; 同知四员,正二品;副枢二员,从二品;佥院二员,正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 院判二员,正五品;参议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五品;都事四员,正七品; 承发兼照磨二员,正八品;架阁库管勾一员,正九品;同管勾一员,从九品;掾 史二十四人,译史一十四人,通事三人,司印二人,宣使一十九人,铨写二人, 蒙古书写二人,典吏一十七人,院医二人。 客省使,秩从五品。大使二员,副使二员。至元十四年,置大使一员。十六 年,增一员。二十一年,置副使一员。延祐五年,增一员。天历元年,又增一员。 寻定置大使二员,从五品;副使二员,从六品;令史二人。 断事官,秩正三品,掌处决军府之狱讼。至元元年,始置断事官二员。八年, 增二员。十九年,又增一员。二十年,又增二员。大德十一年,又增四员。皇庆 元年,省二员。后定置断事官八员,正三品;经历一员,从七品;令史六人,译 史一人,通事、知印、奏差、典吏各一人。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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