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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五十六 列传第四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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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文炳(士元 士选) 董文炳,字彦明,俊之长子也。父殁时年始十六,率诸幼弟事母李夫人。夫 人有贤行,治家严,笃于教子。文炳师侍其先生,警敏善记诵,自幼俨如*。 岁乙未,以父任为藁城令。同列皆父时人,轻文炳年少,吏亦不之惮。文炳明于 听断,以恩济威。未几,同列束手下之,吏抱案求署字,不敢仰视,里人亦大化 服。县贫,重以旱蝗,而征敛日暴,民不聊生。文炳以私谷数千石与县,县得以 宽民。前令因军兴乏用,称贷于人,而贷家取息岁倍,县以民蚕麦偿之。文炳曰: “民困矣,吾为令,义不忍视也,吾当为代偿。”乃以田庐若干亩计直与贷家, 复籍县闲田与贫民为业,使耕之。于是流离渐还,数年间,民食以足。朝廷初料 民,令敢隐实者诛,籍其家。文炳使民聚口而居,少为户数。众以为不可,文炳 曰:“为民获罪,吾所甘心。”民亦有不乐为者,文炳曰:“后当德我。”由是 赋敛大减,民皆富完。旁县民有讼不得直者,皆诣文炳求决。文炳尝上谒大府, 旁县人聚观之,曰:“吾亟闻董令,董令顾亦人耳,何其明若神也!”时府索无 厌,文炳抑不予。或谗之府,府欲中害之,文炳曰:“吾终不能剥民求利也。” 即弃官去。 世祖在潜藩,癸丑秋,受命宪宗征南诏。文炳率义士四十六骑从行,人马道 死殆尽,及至吐番,止两人能从。两人者挟文炳徒行,踯躅道路,取死马肉续食, 日行不能三二十里,然志益厉,期必至军。会使者过,遇文炳,还言其状。时文 炳弟文忠先从世祖军,世祖即命文忠解尚厩五马载糗粮迎文炳。既至,世祖壮其 忠,且闵其劳,赐赉甚厚。有任使皆称旨,由是日亲贵用事。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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