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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七十 列传第五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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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文 尚文,字周卿,世为祁州深泽人,后徙保定,遂占籍焉。文幼颖悟,负奇志。 张文谦宣抚河东,参政王椅荐其才,遂辟掌书记。未几,西夏行中书省复辟之。 至元六年,始立朝仪,太保刘秉忠言于世祖,诏文与诸儒,采唐《开元礼》及近 代礼仪之可行于今者,斟酌损益,凡文武仪仗、服色差等,皆文掌焉。七年春二 月,朝仪成,百官肄习,帝临观之,大悦,遂为定制。冬十一月,立侍仪司,擢 右直侍仪使,转司农都事。十七年,出守辉州。时河朔大旱,辉独以祷得雨,境 内大稔。怀孟民马氏、宋氏,诬伏*,积岁狱不能决,提刑使者命文谳以论报。 文推迹究情,得狱吏、狱卒罗织状,两狱皆释。十九年,进户部郎中,奏罢怀、 卫竹税提举司,民便之。 二十二年,除御史台都事。行台御史上封事,言上春秋高,宜禅位皇太子。 太子闻之惧,中台秘其章不发。答即古阿散等知之,请收内外百司吏案,大索天 下埋没钱粮,而实欲发其事,乃悉拘封御史台吏案。文拘留秘章不与,答即古闻 于帝,命宗正薛彻干取其章。文曰:“事急矣!”即白御史大夫曰:“是欲上危 太子,下陷大臣,流毒天下之民,其谋至奸也。且答即古乃阿合马余党,赃罪狼 籍,宜先发以夺其谋。”大夫遂与丞相相议,即入言状,帝震怒曰:“汝等无罪 耶?”丞相进曰:“臣等无所逃罪,但此辈名载刑书,此举动摇人心,宜选重臣 为之长,庶靖纷扰。”帝怒稍解,可其奏。既而答即古受人金,与其党竟坐奸赃 论死,其机实自文发之。升大司农丞,转少卿,迁吏部侍郎,改江南湖北道肃政 廉访使。三十一年,召为刑部尚书。元贞初,拜中台侍御史。时行台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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