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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八十一 列传第六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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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明善 元明善,字复初,大名清河人。其先盖拓跋魏之裔,居清河者,至明善四世 矣。明善资颖悟绝,出读书,过目辄记,诸经皆有师法,而尤深于《春秋》。弱 冠游吴中,已名能文章。浙东使者荐为安丰、建康两学正。辟掾,行枢密院。时 董士选佥院事,待之若宾友,不敢以曹属御之。及士选升江西左丞,又辟为省掾。 会赣州贼刘贵反,明善从士选将兵讨之,擒贼三百人。明善议缓诖误,得全活者 百三十人。一日,将佐白:“宜多戮俘获,及尸一切死者,以张军声。”明善固 争,以为王者之师,恭行天罚,小丑跳梁,戮其渠魁可尔,民何辜焉。既又得贼 所书赣、吉民丁十万于籍者,有司喜,欲滋蔓为利,明善请火其籍以灭迹,二郡 遂安。升掾南行台。未几,授枢密院照磨。转中书左曹掾,掾曹无留事。始,明 善在江西时,张瑄为其省参政,明善有马,骏而瘠,瑄假为从骑,久益壮,瑄爱 之,致米三十斛酬其直。后瑄败,江浙行省籍其家,得金谷之簿,书“米三十斛 送元复初”,不言以酬马直,明善坐免。久之,有为辨白其事者,乃复掾省曹。 仁宗居东宫,首擢为太子文学。及即位,改翰林待制。与修成宗、顺宗《实 录》,升翰林直学士。诏节《尚书》经文,译其关政要者以进。明善举宋忠臣子 集贤直学士文升同译润,许之。书成,每奏一篇,帝必称善,曰:“二帝三王之 道,非卿莫闻也。”兴圣太后既受尊号,廷臣请因肆赦,明善曰:“数赦,非善 人之福,宥过可也。”奉旨出赈山东、河南饥,时彭城、下邳诸州连数十驿,民 饿马毙,而官无文书赈贷,明善以钞万二千锭分给之,曰:“擅命获罪,所不辞 也。”还,修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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