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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八十六 列传第七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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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桢 张桢,字约中,汴人。幼刻苦读书,登元统元年进士第,授彰德路录事,辟 河南行省掾。桢初娶祁氏,祁生贵富家,颇骄纵,见桢贫,不为礼。合卺逾月, 即出之。祁之兄讼于官,且污桢以黯昧事,左右司官听之,桢因移疾不出,滞案 俱积。平章政事月鲁帖木儿怒曰:“张桢,刚介士也,岂汝曹所当议耶!”郎中 虎者秃谒而谢之,乃起。范孟为乱,矫杀月鲁帖木儿等,城中大扰,桢暮夜缒城 出,得免。 逾年,除高邮县尹,门无私谒。县民张提领,尚任侠,武断乡曲。一日,至 县有所嘱,桢执之,尽得其罪状,里中受其抑者,咸来诉焉,乃杖而徒之,人以 为快。守城千户狗儿妻崔氏,为其小妇所谮,虐死,其鬼凭七岁女诣县诉桢,备 言死状,尸见瘗舍后。桢率吏卒即其所,发土得尸,拘狗儿及小妇,鞫之,皆伏 辜,人以为神明焉。 累除中政院判官,至正八年,拜监察御史,劾太尉阿乞剌欺罔之罪,并言: “明里董阿、也里牙、月鲁不花,皆陛下不共戴天之仇,伯颜贼杀宗室嘉王、郯 王一十二口,稽之古法,当伏门诛,而其子兄弟尚仕于朝,宜急诛窜。别儿怯不 花阿附权奸,亦宜远贬。今灾异迭见,盗贼蜂起,海寇敢于要君,阃帅敢于玩寇, 若不振举,恐有唐末藩镇噬脐之祸。”不听。 及毛贵陷山东,上疏陈十祸,根本之祸有六,征讨之祸有四,历数其弊:一 曰轻大臣,二曰解权纲,三曰事安逸,四曰杜言路,五曰离人心,六曰滥刑狱, 所谓根本之祸六也。其言事安逸之祸,略曰:“臣伏见陛下以盛年入纂大统,履 艰难而登大宝,因循治安,不预防虑,宽仁恭俭,渐不如初。今天下可谓多事矣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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