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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求谏第四(凡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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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引身而退?’ 华无辞以答,遂斩之,夷其三族。古人有云:‘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 彼相?’故‘君子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张华既抗直不能成节,逊言不足全身, 王臣之节固已坠矣。虞世基位居宰辅,在得言之地,竟无一言谏诤,诚亦合死。” 太宗曰:“公言是也。人君必须忠良辅弼,乃得身安国宁。炀帝岂不以下无忠臣, 身不闻过,恶积祸盈,灭亡斯及。若人主所行不当,臣下又无匡谏,苟在阿顺, 事皆称美,则君为暗主,臣为谀臣,君暗臣谀,危亡不远。朕今志在君臣上下, 各尽至公,共相切磋,以成治道。公等各宜务尽忠谠,匡救朕恶,终不以直言忤 意,辄相责怒。” 贞观三年,太宗谓司空裴寂曰:“比有上书奏事,条数甚多,朕总黏之屋壁, 出入观省。所以孜孜不倦者,欲尽臣下之情。每一思政理,或三更方寝。亦望公 辈用心不倦,以副朕怀也。” 贞观五年,太宗谓房玄龄等曰:“自古帝王多任情喜怒,喜则滥赏无功,怒 则滥杀无罪。是以天下丧乱,莫不由此。朕今夙夜未尝不以此为心,恒欲公等尽 情极谏。公等亦须受人谏语,岂得以人言不同己意,便即护短不纳?若不能受谏, 安能谏人?” 贞观六年,太宗以御史大夫韦挺、中书侍郎杜正伦、秘书少监虞世南、著作 郎姚思廉等上封事称旨,召而谓曰:“朕历观自古人臣立忠之事,若值明主,便 宜尽诚规谏,至如龙逄、比干,不免孥戮。为君不易,为臣极难。朕又闻龙可扰 而驯,然喉下有逆鳞。卿等遂不避犯触,各进封事。常能如此,朕岂虑宗社之倾 败!每思卿等此意,不能暂忘,故设宴为乐。”仍赐绢有差。 太常卿韦挺尝上疏陈得失,太宗赐书曰:“所上意见,极是谠言,辞理可观, 甚以为慰。昔齐境之难,夷吾有射钩之罪,蒲城之役,勃鞮为斩袂之仇。而小白 不以为疑,重耳待之若旧。岂非各吠非主,志在无二。卿之深诚,见於斯矣。若 能克全此节,则永保令名。如其怠之,可不惜也。勉励终始,垂范将来,当使后 之视今,亦犹今之视古,不亦美乎?朕比不闻其过,未睹其阙,赖竭忠恳,数进 嘉言,用沃朕怀,一何可道!” 贞观八年,太宗谓侍臣曰:“朕每閒居静坐,则自内省。恒恐上不称天心, 下为百姓所怨。但思正人匡谏,欲令耳目外通,下无怨滞。又比见人来奏事者, 多有怖慑,言语致失次第。寻常奏事,情犹如此,况欲谏诤,必当畏犯逆鳞。 所以每有谏者,纵不合朕心,朕亦不以为忤。若即嗔责,深恐人怀战惧,岂肯更 言!” 贞观十五年,太宗问魏徵曰:“比来朝臣都不论事,何也?”徵对曰:“陛 下虚心采纳,诚宜有言者。然古人云:‘未信而谏,则以为谤己;信而不谏,则 谓之尸禄。’但人之才器,各有不同。懦弱之人,怀忠直而不能言;疏远之人, 恐不信而不得言;怀禄之人,虑不便身而不敢言。所以相与缄默,俯仰过日。” 太宗曰:“诚如卿言。朕每思之,人臣欲谏,辄惧死亡之祸,与夫赴鼎镬、冒白 刃,亦何异哉?故忠贞之臣,非不欲竭诚。竭诚者,乃是极难。所以禹拜昌言, 岂不为此也!朕今开怀抱,纳谏诤。卿等无劳怖惧,遂不极言。” 贞观十六年,太宗谓房玄龄等曰:“自知者明,信为难矣。如属文之士,伎 巧之徒,皆自谓己长,他人不及。若名工文匠,商略诋诃,芜词拙迹,於是乃见。 由是言之,人君须得匡谏之臣,举其愆过。一日万机,一人听断,虽复忧劳,安 能尽善?常念魏徵随事谏正,多中朕失,如明镜鉴形,美恶必见。”因举觞赐玄 龄等数人勖之。 贞观十七年,太宗问谏议大夫褚遂良曰:“昔舜造漆器,禹雕其俎,当时谏 者十有馀人。食器之间,何须苦谏?”遂良对曰:“雕琢害农事,纂组伤女工。 首创奢-,危亡之渐。漆器不已,必金为之。金器不已,必玉为之。所以诤臣必 谏其渐,及其满盈,无所复谏。”太宗曰:“卿言是矣,朕所为事,若有不当, 或在其渐,或已将终,皆宜进谏。比见前史,或有人臣谏事,遂答云‘业已为之’, 或道‘业已许之’,竟不为停改。此则危亡之祸,可反手而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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