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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封建第八(凡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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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元年,封中书令房玄龄为邗国公,兵部尚书杜如晦为蔡国公,吏部尚书 长孙无忌为齐国公,并为第一等,食邑实封一千三百户。皇从父淮安王神通上言: “义旗初起,臣率兵先至,今玄龄等刀笔之人,功居第一,臣窃不服。”太宗曰: “国家大事,惟赏与罚。赏当其劳,无功者自退。罚当其罪,为恶者咸惧。则知 赏罚不可轻行也。今计勋行赏,玄龄等有筹谋帷幄,画定社稷之功,所以汉之萧 何,虽无汗马,指踪推毂,故得功居第一。叔父於国至亲,诚无爱惜,但以不可 缘私滥与勋臣同赏矣!”由是诸功臣自相谓曰:“陛下以至公,赏不私其亲,吾 属何可妄诉。”初,高祖举宗正籍,弟侄、再从、三从孩童已上封王者数十人。 至是,太宗谓群臣曰:“自两汉已降,惟封子及兄弟,其疏远者,非有大功,如 汉之贾、泽,并不得受封。若一切封王,多给力役,乃至劳苦万姓,以养已之亲 属。”於是宗室先封郡王其间无功者,皆降为县公。 贞观十一年,太宗以周封子弟,八百馀年,秦罢诸侯,二世而灭,吕后欲危 刘氏,终赖宗室获安,封建亲贤,当是子孙长久之道。乃定制,以子弟荆州都督 荆王元景、安州都督吴王恪等二十一人,又以功臣司空赵州刺史长孙无忌、尚书 左仆射宋州刺史房玄龄等一十四人,并为世袭刺史。礼部侍郎李百药奏论駮世封 事曰: 臣闻经国庇民,王者之常制;尊主安上,人情之大方。思闻理定之规,以弘 长世之业,万古不易,百虑同归。然命历有馀促之殊,邦家有理乱之异。遐观载 籍,论之详矣。咸云周过其数,秦不及期,存亡之理,在於郡国。周氏以鉴夏、 殷之长久,遵皇王之并建,维城磐石,深根固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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