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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太子诸王定分第九(凡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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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七年,授吴王恪齐州都督。太宗谓侍臣曰:“父子之情,岂不欲常相见 耶!但家国事殊,须出作藩屏。且令其早有定分,绝觊觎之心,我百年后,使其 兄弟无危亡之患也。” 贞观十一年,侍御史马周上疏曰:“汉、晋以来,诸王皆为树置失宜,不预 立定分,以至於灭亡。人主熟知其然,但溺於私爱,故前车既覆而后车不改辙也。 今诸王承宠遇之恩有过厚者,臣之愚虑,不惟虑其恃恩骄矜也。昔魏武帝宠树陈 思,及文帝即位,防守禁闭,有同狱囚,以先帝加恩太多,故嗣王从而畏之也。 此则武帝之宠陈思,適所以苦之也。且帝子何患不富贵,身食大国,封户不少, 好衣美食之外,更何所须?而每年别加优赐,会无纪极。俚语曰:‘贫不学俭, 富不学奢。’言自然也。今陛下以大圣创业,岂惟处置见在子弟而已,当须制长 久之法,使万代遵行。”疏奏,太宗甚嘉之,赐物百段。 贞观十三年,谏议大夫褚遂良以每日特给魏王泰府料物,有逾於皇太子,上 疏谏曰:“昔圣人制礼,尊嫡卑庶。谓之储君,道亚霄极,甚为崇重,用物不计, 泉货财帛,与王者共之。庶子体卑,不得为例,所以塞嫌疑之渐,除祸乱之源。 而先王必本於人情,然后制法,知有国家,必有嫡庶。然庶子虽爱,不得超越嫡 子,正礼特须尊崇。如不能明立定分,遂使当亲者疏,当尊者卑,则佞巧之徒, 乘机而动,私恩害公,或至乱国。伏惟陛下功超万古,道冠百王,发施号令,为 世作法。一日万几或未尽美,臣职谏诤,无容静默。伏见储君料物,翻少魏王, 朝野见闻,不以为是。《传》曰:‘臣闻爱子教以义方。’忠、孝、恭、俭,义 方之谓。昔汉窦太后及景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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