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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诚信第十七(凡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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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惑视听,郁於大道,妨政损德,其在此乎? 故孔子曰“恶利口之覆邦家者?”盖为此也。 且君子小人,貌同心异,君子掩人之恶,扬人之善,临难无苟免,杀身以成 仁。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唯利之所在,危人自安。夫苟在危人,则何所不 至?今欲将求致治,必委之於君子;事有得失,或访之於小人。其待君子也则敬 而疏,遇小人也必轻而狎。狎则言无不尽,疏则情不上通。是则毁誉在於小人, 刑罚加於君子,实兴丧之所在,可不慎哉!此乃孙卿所谓:“使智者谋之,与愚 者论之,使修洁之士行之,与汙鄙之人疑之。欲其成功,可得乎哉?”夫中智之 人,岂无小惠,然才非经国,虑不及远,虽竭力尽诚,犹未免於倾败;况内怀奸 利,承颜顺旨,其为祸患,不亦深乎?夫立直木而疑影之不直,虽竭精神,劳思 虑,其不得,亦已明矣。 夫君能尽礼,臣得竭忠,必在於内外无私,上下相信。上不信,则无以使下, 下不信,则无以事上,信之为道大矣。昔齐桓公问於管仲曰:“吾欲使酒腐於爵, 肉腐於俎,得无害霸乎?”管仲曰:“此极非其善者,然亦无害於霸也。”桓公 曰:“如何而害霸乎?”管仲曰:“不能知人,害霸也;知而不能任,害霸也; 任而不能信,害霸也;既信而又使小人参之,害霸也。”晋中行穆伯攻鼓,经年 而弗能下,餽间伦曰:“鼓之啬夫,间伦知之。请无疲士大夫,而鼓可得。” 穆伯不应,左右曰:“不折一戟,不伤一卒,而鼓可得,君奚为不取?”穆伯曰: “间伦之为人也,佞而不仁,若使间伦下之,吾可以不赏之乎?若赏之,是赏佞 人也。佞人得志,是使晋国之士舍仁而为佞。虽得鼓,将何用之?”夫穆伯,列 国之大夫,管仲,霸者之良佐,犹能慎於信任、远避佞人也如此,况乎为四海之 大君,应千龄之上圣,而可使巍巍至德之盛,将有所间乎? 若欲令君子小人是非不杂,必怀之以德,待之以信,厉之以义,节之以礼, 然后善善而恶恶,审罚而明赏。则小人绝其私佞,君子自强不息,无为之治,何 远之有?善善而不能进,恶恶而不能去,罚不及於有罪,赏不加於有功,则危亡 之期,或未可保,永锡祚胤,将何望哉? 太宗览疏叹曰:“若不遇公,何由得闻此语?” 太宗尝谓长孙无忌等曰:“朕即位之初,有上书者非一,或言人主必须威权 独任,不得委任群下;或欲耀兵振武,慑服四夷。惟有魏徵劝朕‘偃革兴文,布 德施惠,中国既安,远人自服’。朕从此语,天下大宁,绝域君长,皆来朝贡, 九夷重译,相望於道。凡此等事,皆魏徵之力也。朕任用,岂不得人?”徵拜谢 曰:“陛下圣德自天,留心政术。实以庸短,承受不暇,岂有益於圣明?” 贞观十七年,太宗谓侍臣曰:“传称‘去食存信’,孔子曰:‘民无信不立。’ 昔项羽既入咸阳,已制天下,向能力行仁信,谁夺耶?”房玄龄对曰:“仁、义、 礼、智、信,谓之五常,废一不可。能勤行之,甚有裨益。殷纣狎侮五常,武王 夺之,项氏以无信为汉高祖所夺,诚如圣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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