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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灾祥第三十九(凡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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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六年,太宗谓侍臣曰:“朕比见众议以祥瑞为美事,频有表贺庆。如朕 本心,但使天下太平,家给人足,虽无祥瑞,亦可比德於尧、舜。若百姓不足, 夷狄内侵,纵有芝草遍街衢,凤凰巢苑囿,亦何异於桀、纣?尝闻石勒时,有 郡吏燃连理木,煮白雉肉吃,岂得称为明主耶?又隋文帝深爱祥瑞,遣秘书监王 劭著衣冠,在朝堂对考使焚香,读《皇隋感瑞经》。旧尝见传说此事,实以为可 笑。夫为人君,当须至公理天下,以得万姓之懽心。若尧、舜在上,百姓敬之 如天地,爱之如父母,动作兴事,人皆乐之;发号施令,人皆悦之;此是大祥瑞 也。自此后诸州所有祥瑞,并不用申奏。” 贞观八年,陇右山崩,大蛇屡见,山东及江、淮多大水。太宗以问侍臣,秘 书监虞世南对曰:“春秋时,梁山崩,晋侯召伯宗而问焉,对曰:‘国主山川, 故山崩川竭,君为之不举乐,降服乘缦,祝币以礼焉。’梁山,晋所主也。晋侯 从之,故得无害。汉文帝元年,齐、楚地二十九山同日崩,水大出,令郡国无来 献,施惠於天下,远近欢洽,亦不为灾。后汉灵帝时,青蛇见御座;晋惠帝时, 大蛇长三百步,见齐地,经市入朝。按蛇宜在草野而入市朝,所以为怪耳。今蛇 见山泽,盖深山大泽,必有龙蛇,亦不足怪。又山东之雨,虽则其常,然阴潜过 久,恐有冤狱,宜断省系囚,庶或当天意,且妖不胜德,修德可以销变。”太宗 以为然,因遣使者赈恤饥馁,申理冤讼,多所原宥。 贞观八年,有彗星见于南方,长六丈,经百馀日乃灭。太宗谓侍臣曰:“天 见彗星,由朕之不德,政有亏失,是何妖也?”虞世南对曰:“昔齐景公时彗星 见,公问晏子。晏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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