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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征第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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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事势者,可亡也。婢妾之言听,爱 玩之智用,外内悲惋而数行不法者,可亡也。简侮大臣,无礼父兄,劳苦百姓, 杀戮不辜者,可亡也。好以智矫法,时以行杂公,法禁变易,号令数下者,可亡 也。无地固,城郭恶,无畜积,财物寡,无守战之备而轻攻伐者,可亡也。种类 不寿,主数即世,婴儿为君,大臣专制,树羁旅以为党,数割地以待交者,可亡 也。太子尊显,徒属众强,多大国之交,而威势蚤具者,可亡也。变褊而心急, 轻疾而易动发,心悁忿而不訾前后者,可亡也。主多怒而好用兵,简本教而轻战 攻者,可亡也。贵臣相妒,大臣隆盛,外藉敌国,内困百姓,以攻怨雠,而人主 弗诛者,可亡也。君不肖而侧室贤,太子轻而庶子伉,官吏弱而人民桀,如此则 国躁,国躁者,可亡也。藏怒而弗发,悬罪而弗诛,使群臣阴憎而愈忧惧,而久 未可知者,可亡也。出军命将太重,边地任守太尊,专制擅命,径为而无所请者, 可亡也。后妻-乱,主母畜秽,外内混通,男女无别,是谓两主,两主者,可亡 也。后妻贱而婢妾贵,太子卑而庶子尊,相室轻而典谒重,如此则内外乖,内外 乖者,可亡也。大臣甚贵,偏党众强,壅塞主断而重擅国者,可亡也。私门之官 用,马府之世,乡曲之善举,官职之劳废,贵私行而贱公功者,可亡也。公家虚 而大臣实,正户贫而寄寓富,耕战之士困,末作之民利者,可亡也。见大利而不 趋,闻祸端而不备,浅薄於争守之事,而务以仁义自饰者,可亡也。不为人主之 孝,不顾社稷之利,而听主母之令,女子用国,刑馀用事者,可亡也。辞辩而不 法,心智而无术,主多能而不以法度从事者,可亡也。亲臣进而故人退,不肖用 事而贤良伏,无功贵而劳苦贱,如是则下怨,下怨者,可亡也。父兄大臣禄秩过 功,章服侵等,宫室供养大侈,而人主弗禁,则臣心无穷,臣心无穷者,可亡也。 公胥公孙与民同门,暴慠其邻者,可亡也。 亡征者,非曰必亡,言其可亡也。夫两尧不能相王,两桀不能相亡;亡王之 机,必其治乱,其强弱相⻊奇者也。木之折也必通蠹,墙之坏也必通隙。然木虽 蠹,无疾风不折;墙虽隙,无大雨不坏。万乘之主,有能服术行法以为亡征之风 雨者,其兼天下不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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