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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第二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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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古之善用人者,必循天顺人而明赏罚。循天,则用力寡而功立;顺人,则 刑罚省而令行;明赏罚,则伯夷、盗跖不乱。如此,则白黑分矣。治国之臣,效 功于国以履位,见能于官以受职,尽力于权衡以任事。人臣皆宜其能,胜其官, 轻其任,而莫怀余力于心,莫负兼官之责于君。故内无伏怨之乱,外无马服之患。 明君使事不相干,故莫讼;使士不兼官,故技长;使人不同功,故莫争。争讼止, 技长立,则强弱不觳力,冰炭不合形,天下莫得相伤,治之至也。 释法术而任心治,尧不能正一国;去规矩而妄意度,奚仲不能成一轮;废尺 寸而差短长,王尔不能半中。使中主守法术,拙匠执规矩尺寸,则万不失矣。君 人者能去贤巧之所不能,守中拙之所万不失,则人力尽而功名立。 明主立可为之赏,设可避之罚。故贤者劝赏而不见子胥之祸,不肖者少罪而 不见伛剖背,肓者处平而不遇深谿,愚者守静而不陷险危。如此,则上下之恩结 矣。古之人曰:“其心难知,喜怒难中也。”故以表示目,以鼓语耳,以法教心。 君人者释三易之数,而行一难知之心。如此,则怒积于上而怨积于下,以积怒而 御积怨,则两危矣。 明主之表易见,故约立;其教易知,故言用;其法易为,故令行。三者立而 上无私心,则不得循法而治,望表而动,随绳而断,因攒而缝。如此,则上无私 威之毒,而下无愚拙之诛。故上君明而少怒,下尽忠而少罪。 闻之曰:“举事无患者,尧不得也。”而世未尝无事也。君人者不轻爵禄, 不易富贵,不可与救危国。故明主厉廉耻,招仁义。昔者介子推无爵禄而义随文 公,不忍口腹而仁割其肌,故人主结其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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