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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历史故事 >>近思录
  • 卷八 治国平天下之道(凡二十五条)
  • 卷九 制度(凡二十七条)
  • 附:黄帝内经素问遗篇
  • 卷一 道体(凡五十一条)
  • 卷二 为学大要(凡百十一条)
  • 卷三 格物穷理(凡七十八条)
  • 卷四 存养(凡七十条)
  • 卷五 改过迁善,克己复礼(凡四十一条)
  • 卷六 齐家之道(凡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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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十 处事之方(凡六十四条)

    r> 《大有》之九三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传》曰:三当大有之
    时,居诸侯之位,有其富盛,必用亨通于天子,谓以其有为天子之有也,乃人臣
    之常义也。若小人处之,则专其富有以为私,不知公己奉上之道,故曰“小人弗
    克”也。


    人心所从,多所亲爱者也。常人之情,爱之则见其是,恶之则见其非。故妻
    孥之言,虽失而多从;所憎之言,虽善为恶也。苟以亲爱而随之,则是私情所与,
    岂合正理?故《随》之初九,出门而交,则有功也。
    《随》九五之《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传》曰:随以得中为
    善,随之所防者过也。盖心所说随,则不知其过矣。
    《坎》之六四曰:“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传》曰:
    此言人臣以忠信善道结于君心,必自其所明处,乃能入也。人心有所蔽,有所通,
    通者,明处也,当就其明处而告之,求信则易也,故曰“纳约自牖”。能如是,
    则虽艰险之时,终得无咎也。且如君心蔽于荒乐,唯其蔽也故尔,虽力诋其荒乐
    之非,如其不省何?必于所不蔽之事,推而及之,则能悟其心矣。自古能谏其君
    者,未有不因其所明者也。故讦直强劲者,率多取忤;而温厚明辨者,其说多行。
    非唯告于君者如此,为教者亦然。夫教,必就人之所长。所长者,心之所明也。
    从其心之所明而入,然后推及其馀,孟子所谓“成德”、“达才”是也。
    《恒》之初六曰:“浚恒,贞凶。”《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传》曰:初六居下,而四为正应。四以刚居高,又为二三所隔,应初之志,异
    乎常矣。而初乃求望之深,是知常而不知变也。世之责望故素而至悔咎者,皆浚
    恒者也。
    《遁》之九三曰:“系遁,有疾厉;畜臣妾,吉。”《传》曰:系恋之私恩,
    怀小人女子之道也,故以畜养臣妾则吉。然君子之待小人,亦不如是也。
    《睽》之《象》曰:“君子以同而异。”《传》曰:圣贤之处世,在人理之
    常,莫不大同,于世俗所同者,则有时而独异。不能大同者,乱常拂理之人也;
    不能独异者,随俗习非之人也。要在同而能异耳。
    《睽》之初九,当睽之时,虽同德者相与,然小人乖异者至众,若弃绝之,
    不几尽天下以仇君子乎?如此,则失含宏之义,致凶咎之道也,又安能化不善而
    使之合乎?故必“见恶人,则无咎”也。古之圣王,所以能化奸凶为善良,革仇
    敌为臣民者,由弗绝也。
    《睽》之九二,当睽之时,君心未合,贤臣在下,竭力尽诚,期使之信合而
    已。至诚以感动之,尽力以扶持之,明义理以致其知,杜蔽惑以诚其意,如是宛
    转以求其合也。“遇”非枉道逢迎也,“巷”非邪僻由径也,故《象》曰:“遇
    主于巷,未失道也。”
    《损》之九二曰:“弗损益之。”《传》曰:不自损其刚贞,则能益其上,
    乃益之也。若失其刚贞而用柔说,适足以损之而已。世之愚者,有虽无邪心,而
    惟知竭力顺上为忠者,盖不知“弗损益之”之义也。
    《益》之初九曰:“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象》曰:“元吉,无咎,
    下不厚事也。”《传》曰:在下者,本不当处厚事。厚事,重大之事也。以为在
    上所任,所以当大事,必能济大事,而致元吉,乃为无咎。能致元吉,则在上者
    任之为知人,己当之为胜任。不然,则上下皆有咎也。
    革而无甚益,犹可悔也,况反害乎?古人所以重改作也。
    《渐》之九三曰:“利御寇。”《传》曰:君子之与小人比也,自守以正。
    岂惟君子自完其己而已乎?亦使小人得不陷于非义。是以顺道相保,御止其恶也。
    《旅》之初六曰:“旅琐琐,斯其所取灾。”《传》曰:志卑之人,既处旅
    困,鄙猥琐细,无所不至,乃其所以致悔辱、取灾咎也。
    在旅而过刚自高,致困灾之道也。
    《兑》之上六曰:“引兑。”《象》曰:“未光也。”《传》曰:说既极矣,
    又引而长之,虽说之之心不已,而事理已过,实无所说。事之盛,则有光辉,既
    极而强引之长,其无意味甚矣,岂有光也?
    《中孚》之《象》曰:“君子以议狱缓死。”《传》曰:君子之于议狱,尽
    其忠而已;于决死,极其恻而已。天下之事,无所不尽其忠,而议狱缓死,最其
    大者也。
    事有时而当过,所以从宜,然岂可甚过也?如过恭、过哀、过俭,大过则不
    可;所以小过为顺乎宜也。能顺乎宜,所以大吉。
    防小人之道,正己为先。
    周公至公不私,进退以道,无利欲之蔽。其处己也,夔夔然存恭畏之心;其
    存诚也,荡荡焉无顾虑之意。所以虽在危疑之地,而不失其圣也。《诗》曰:
    “公孙硕肤,赤舄几几。”
    采察求访,使臣之大务。
    明道先生与吴师礼谈介甫之学错处,谓师礼曰:为我尽达诸介甫,我亦未敢
    自以为是,如有说,愿往复。此天下公理,无彼我。果能明辨,不有益于介甫,
    则必有益于我。
    天祺在司竹,常爱用一卒长,及将代,自见其人盗笋皮,遂治之;无少贷;
    罪已正,待之复如初,略不介意。其德量如此。
    因论“口将言而嗫嚅”云:若合开口时,要他头,也须开口,(如荆轲于樊
    於期。)须是“听其言也厉”。
    须是就事上学。“蛊,振民育德”,然有所知后,方能如此。何必读书,然
    后为学?
    先生见一学者忙迫,问其故,曰:“欲了几处人事。”曰:“某非不欲周旋
    人事者,曷尝似贤急迫。”
    安定之门人,往往知稽古爱民矣,则于为政也何有?
    门人有曰:“吾与人居,视其有过而不告,则于心有所不安;告之而人不受,
    则奈何?”曰:“与之处而不告其过,非忠也。要使诚意之交通,在于未言之前,
    则言出而人信矣。”又曰:“责善之道,要使诚有馀而言不足,则于人有益,而
    在我者,无自辱矣。”
    职事不可以巧免。
    居是邦不非其大夫,此理最好。
    克勤小物最难。
    欲当大任,须是笃实。
    凡为人言者,理胜则事明,气忿则招怫。
    居今之时,不安今之法令,非义也。若论为治,不为则已,如复为之,须于
    今之法度内处得其当,方为合义。若须更改而后为,则何义之有?
    今之监司,多不与州县一体,监司专欲伺察,州县专欲掩蔽。不若推诚心与
    之共治,有所不逮,可教者教之,可督者督之。至于不听,择其甚者去一二,使
    足以警众可也。
    伊川先生曰:人恶多事,或人悯之。世事虽多,尽是人事。人事不教人做,
    更责谁做?
    感慨杀身者易,从容就义者难。
    人或劝先生以加礼近贵,先生曰:“何不见责以尽礼,而责之以加礼?礼尽
    则已,岂有加也。”
    或问:“簿,佐令者也。簿所欲为,令或不从,奈何?”曰:“当以诚意动
    之。今令与簿不和,只是争私意。令是邑之长,若能以事父兄之道事之,过则归
    己,善则唯恐不归于今,积此诚意,岂有不动得人。”
    问:“人于议论,多欲直己,无含容之气,是气不平否?”曰:“固是气不
    平,亦是量狭。人量随识长,亦有人识高而量不长者,是识实未至也。大凡别事
    人都强得,惟识量不可强。今人有斗筲之量,有釜斛之量,有钟鼎之量,有江河
    之量。江河之量亦大矣,然有涯,有涯亦有时而满,惟天地之量则无满。故圣人
    者,天地之量也。圣人之量,道也;常人之有量者,天资也。天资有量须有限,
    大抵六尺之躯,力量只如此,虽欲不满,不可得也。如邓艾,位三公,年七十,
    处得甚好,及因下蜀有功,便动了。谢安闻谢玄破苻坚,对客围棋,报至不喜,
    及归,折屐齿,强终不得也。更如人大醉后益恭谨者,只益恭谨便是动了,虽与
    放肆者不同,其为酒所动一也。又如贵公子,位益高,益卑谦,只卑谦便是动了,
    虽与骄傲者不同,其为位所动一也。然惟知道者,量自然宏大,不待勉强而成。
    今人有所见卑下者,无他,亦是识量不足也。”
    人才有意于为公,便是私心。昔有人典选,其子弟系磨勘,皆不为理,此乃
    是私心。人多言古时用直,不避嫌得,后世用此不得。自是无人,岂是无时?
    (因言少师典举、明道荐才事。)
    君实尝问先生云:“欲除一人给事中,谁可为者?”先生曰:“初若泛论人
    才却可,今既如此,颐虽有其人,何可言?”君实曰:“出于公口,入于光耳,
    又何害?”先生终不言。
    先生云:韩持国服义,最不可得。一日,颐与持国、范夷叟泛舟于颍昌西湖,
    须臾,客将云:“有一官员上书谒见大资。”颐将为有甚急切公事,乃是求知己。
    颐云:“大资居位,却不求人,乃使人倒来求己,是甚道理?”夷叟云:“只为
    正叔太执,求荐章,常事也。”颐云:“不然,只为曾有不求者不与,来求者与
    之,遂致人如此。”持国便服。
    先生因言:今日供职,只第一件便做他底不得。吏人押申转运司状,颐不曾
    签。国子监自系台省,台省系朝廷官;外司有事,合行申状,岂有台省倒申外司
    之理?只为从前人只计较利害,不计较事体,直得恁地。须看圣人欲正名处,见
    得道名不正时,便至礼乐不兴,是自然住不得。
    学者不可不通世务。天下事譬如一家,非我为,则彼为;非甲为,则乙为。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思虑当在事外。
    圣人之责人也常缓,便见只欲事正,无显人过恶之意。
    伊川先生云:今之守令,惟制民之产一事不得为,其他在法度中甚有可为者,
    患人不为耳。
    明道先生作县,凡坐处,皆书“视民如伤”四字,常曰:“颢常愧此四字。”
    伊川每见人论前辈之短,则曰:“汝辈且取他长处。”
    刘安礼云:王荆公执政,议法改令,言者攻之甚力。明道先生尝被旨赴中堂
    议事,荆公方怒言者,厉色待之。先生徐曰:“天下之事,非一家私议,愿公平
    气以听。”荆公为之愧屈。
    刘安礼问临民,明道先生曰:“使民各得输其情。”问御吏,曰:“正己以
    格物。”
    横渠先生曰:凡人为上则易,为下则难。然不能为下,亦未能使下,不尽其
    情伪也。大抵使人,常在其前己尝为之,则能使人。
    《坎》“维心亨”,故“行有尚”。外虽积险,苟处之心亨不疑,则虽难必
    济,而“往有功也”。今水临万仞之山,要下即下,无复凝滞之。在前惟知有义
    理而已,则复何回避?所以心通。
    人所以不能行己者,于其所难者则惰,其异俗者虽易而羞缩。惟心宏,则不
    顾人之非笑,所趋义理耳,视天下莫能移其道;然为之,人亦未必怪。正以在己
    者义理不胜惰与羞缩之病,消则有长,不消则病常在,意思龌龊,无由作事。在
    古气节之士,冒死以有为,于义未必中,然非有志概者莫能,况吾于义理已明,
    何为不为?
    《姤》初六:“羸豕孚蹢躅。”豕方羸时,力未能动,然至诚在于蹢
    躅,得伸则伸矣。如李德裕处置阉宦,徒知其帖息威伏,而忽于志不忘逞,照察
    少不至,则失其几也。
    人教小童,亦可取益。绊己不出入,一益也;授人数数,己亦了此文义,二
    益也;对之,必正衣冠,尊瞻视,三益也;常以因己而坏人之才为忧,则不敢惰,
    四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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