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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历史故事 >>近思录
  • 卷八 治国平天下之道(凡二十五条)
  • 卷九 制度(凡二十七条)
  • 卷十 处事之方(凡六十四条)
  • 卷十一 教学之道(凡二十一条)
  • 卷十二 改过及人心疵病(凡三十三条)
  • 卷二 为学大要(凡百十一条)
  • 卷三 格物穷理(凡七十八条)
  • 卷四 存养(凡七十条)
  • 卷五 改过迁善,克己复礼(凡四十一条)
  • 卷六 齐家之道(凡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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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十三 异端之学(凡十四条)

     
    明道先生曰:杨、墨之害,甚于申、韩;佛、老之害,甚于杨、墨。杨氏
    “为我”,疑于义;墨氏“兼爱”,疑于仁。申、韩则浅陋易见。故孟子只辟杨、
    墨,为其惑世之甚也。佛、老其言近理,又非杨、墨之比,此所以为害尤甚。杨、
    墨之害,亦经孟子辟之,所以廓如也。
    伊川先生曰:儒者潜心正道,不容有差,其始甚微,其终则不可救。如“师
    也过,商也不及”,于圣人中道,师只是过于厚些,商只是不及些;然而厚则渐
    至于兼爱,不及则便至于为我,其过不及同出于儒者,其末遂至杨、墨。至如杨、
    墨,亦未至于无父无君,孟子推之便至于此,盖其差必至于是也。
    明道先生曰:道之外无物,物之外无道,是天地之间无适而非道也。即父子
    而父子在所亲,即君臣而君臣在所严,以至为夫妇、为长幼、为朋友,无所为而
    非道,此道所以不可须臾离也。然则毁人伦、去四大者,其外于道也远矣。故
    “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若有适有莫,则于道为有间,
    非天地之全也。彼释氏之学,于“敬以直内”则有之矣,“义以方外”则未之有
    也。故滞固者入于枯槁,疏通者归于恣肆,此佛之教所以为隘也。吾道则不然,
    率性而已。斯理也,圣人于《易》备言之。(又云:佛有一个觉之理,可以“敬
    以直内”矣,然无“义以方外”,其直内者,要之其本亦不是。)
    “释氏本怖死生,为利岂是公道?唯务上达而无下学,然则其上达处,岂有
    是也?元不相连属,但有间断,非道也。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彼
    所谓识心见性是也,若存心养性一段事则无矣。彼固曰出家独善,便于道体自不
    足。”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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