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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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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临淄 临淄某翁之女,太学李生妻也。未嫁时,有术士推其造,决其必受官刑。翁 怒之,既而笑曰:“妄言一至于此!无论世家女必不至公庭,岂一监生不能庇一 妇乎?”既嫁,悍甚,指骂夫婿以为常。李不堪其虐,忿鸣于官。邑宰邵公准其 词,签役立勾。翁闻之,大骇,率子弟登堂,哀求寝息,弗许。李亦自悔,求罢。 公怒曰:“公门内岂作辍尽由尔耶?必拘审!”既到,略诘一二言,便曰:“真 悍妇!”杖责三十,臀肉尽脱。 异史氏曰:“公岂有伤心于闺闼耶?何怒之暴也!然邑有贤宰,里无悍妇矣。 志之,以补“循吏传”之所不及者。” ○于去恶 北平陶圣俞,名下士。顺治间,赴乡试,寓居郊郭。偶出户,见一人负笈 亻匡儴,似卜居未就者。略诘之,遂释负于道,相与倾语,言论有名士风。陶 大说之,请与同居。客喜,携囊入,遂同栖止。客自言:“顺天人,姓于,字去 恶。”以陶差长,兄之。 于性不喜游瞩,常独坐一室,而案头无书卷。陶不与谈,则默卧而已。陶疑 之,搜其囊箧,则笔研之外,更无长物。怪而问之,笑曰:“吾辈读书,岂临渴 始掘井耶?”一日,就陶借书去,闭户抄甚疾,终日五十余纸,亦不见其折迭成 卷。窃窥之,则每一稿脱,则烧灰吞之。愈益怪焉,诘其故,曰:“我以此代读 耳。”便诵所抄书,倾刻数篇,一字无讹。陶悦,欲传其术,于以为不可。陶疑 其吝,词涉诮让,于曰:“兄诚不谅我之深矣。欲不言,则此心无以自剖;骤言 之,又恐惊为异怪。奈何?”陶固谓:“不妨。”于曰:“我非人,实鬼耳。今 冥中以科目授官,七月十四日奉诏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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