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卷十一(十六则) |
|
|
|
○将帅贪功 以功名为心,贪军旅之寄,此自将帅习气,虽古来贤卿大夫,未有能知止自 敛者也。廉颇既老,饭斗米,肉十斤,被甲上马,以示可用,致困郭开之口,终 不得召。汉武帝大击匈奴,李广数自请行,上以为老,不许,良久,乃许之,卒 有东道失军之罪。宣帝时,先零羌反,赵充国年七十余,上老之,使丙吉问谁可 将,曰:“亡逾于老臣者矣。”即驰至金城,图上方略,虽全师制胜,而祸及其 子卬。光武时,五溪蛮夷畔,马援请行,帝愍其老,未许。援自请曰:“臣尚能 被甲上马。”帝令试之,援据鞍顾眄,以示可用。帝笑曰:“矍铄哉是翁也!” 遂用为将,果有壶头之厄。李靖为相,以足疾就第,会吐谷浑寇边,即往见房乔 曰:“吾虽老,尚堪一行。”既平其国,而有高甑生诬罔之事,几于不免。太宗 将伐辽,召入谓曰:“高丽未服,公亦有意乎?”对曰:“今疾虽衰,陛下诚不 弃,病且瘳矣。”帝悯其老,不许。郭子仪年八十余,犹为关内副元帅、朔方河 中节度,不求退身,竟为德宗册罢。此诸公皆人杰也,犹不免此,况其下者乎! ○汉二帝治盗 汉武帝末年,盗贼滋起,大群至数千人,小群以百数。上使使者衣绣衣,持 节虎符,发兵以兴击,斩首大部或至万余级。于是作“沈命法”曰:“群盗起不 发觉,觉而弗捕满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其后小吏畏诛,虽有盗, 弗敢发,恐不能得,坐课累府,府亦使不言。故盗贼浸多,上下相为匿,以避文 法焉。光武时,群盗处处并起,遣使者下郡国,听群盗自相纠擿,五人共斩一人 者除其罪。吏虽逗留回避故纵者,皆勿问,听以禽讨为效。其牧守令 < 1 > < 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