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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 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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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太夫人河东县太君归祔志(公谪永州司马,故太夫人卒于永。明年,归 祔于京兆先侍御史府君之墓。公尚留永州,不得奉丧事以归,此志与《侍御墓表》 同时作。) 先夫人姓卢氏,讳某,世家涿郡,(涿郡范阳人,涿,音卓。)寿止六十有 八。元和元年,岁次丙戌五月十五日,弃代于永州零陵佛寺。明年某月日,安祔 于京兆万年栖凤原先侍御史府君之墓。其孤有罪,衔哀待刑,不得归奉丧事以尽 其志,侄洎太夫人兄之子弘礼承事焉。呜呼天乎!太夫人有子不令而陷于大僇, (音戮,又力救切。)徙播疠土,医巫药膳之不具,以速天祸,非天降之酷,将 不幸而有恶子以及是也。又今无适主以葬。(适,音的。)天地有穷,此冤无穷。 既举葬纼,(“纼”,与“引”同,羊晋切。《礼记·曾子问》:葬引至于 堩。)犹以不肖之辞,(肖,一作孝。)拟述先德,且志其酷焉。 尝逮事伯舅,闻其称太夫人之行以教曰:“汝宜知之,七岁通《毛诗》及刘 氏《列女传》,斟酌而行,不坠其旨。汝宗大家也,既事舅姑,周睦姻族,柳氏 之孝仁益闻。岁恶少食,不自足而饱孤幼,是良难也。”又尝侍先君,有闻如舅 氏之谓,且曰:“吾所读旧史及诸子书,夫人闻而尽知之无遗者。”某始四岁, (大历十二年,公四岁。)居京城西田庐中,先君在吴,家无书,太夫人教古赋 十四首,皆讽传之。(“皆”,一作“比”,又一作“日”。)以诗礼图史及剪 制缕结授诸女,及长,皆为名妇。 先君之仕也,伯母叔母姑姊妹子侄,皆远在数千里之外,必奉迎以来。太夫 人之承之也:尊己者,敬之如臣事君;下己者,慈之如母畜子;敌己者,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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