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周书 立政第二十一 |
|
|
|
之徽言咸告孺子王矣。继自今文子文孙,其勿误于庶狱庶 慎,惟正是乂之。 自古商人亦越我周文王立政,立事、牧夫、准人,则克宅之,克由绎之,兹 乃俾乂,国则罔有。立政用憸人,不训于德,是罔显在厥世。继自今立政,其 勿以憸人,其惟吉士,用励相我国家。 今文子文孙,孺子王矣!其勿误于庶狱,惟有司之牧夫。其克诘尔戎兵以陟 禹之迹,方行天下,至于海表,罔有不服。以觐文王之耿光,以扬武王之大烈。 呜呼!继自今后王立政,其惟克用常人。” 周公若曰:“太史!司寇苏公式敬尔由狱,以长我王国。兹式有慎,以列用 中罚。”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
如果你还没注册,请赶紧点此注册吧!
如果你已经注册但还没登录,请赶紧点此登录吧!
< 1 > < 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