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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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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考先志于载籍,收遗逸于当时,盖非一耳一日之所亲闻睹也,又安敢谓无 失实者哉。卫朔失国,二传互其所闻;吕望事周,子长存其两说,若此比类,往 往有焉。从此观之,闻见之难,由来尚矣。夫书赴告之定辞,据国史之方册,犹 尚如此,况仰述千载之前,记殊俗之表,缀片言于残阙,访行事于故老,将使事 不二迹,言无异途,然后为信者,固亦前史之所病。然而国家不废注记之官,学 士不绝诵览之业,岂不以其所失者小,所存者大乎?今之所集,设有承于前载者, 则非余之罪也。若使采访近世之事,苟有虚错,愿与先贤前儒分其讥谤。及其著 述,亦足以发明神道之不诬也。群言百家,不可胜览;耳目所受,不可胜载。今 粗取足以演八略之旨,成其微说而已。幸将来好事之士录其根体,有以游心寓目 而无尤焉。干宝令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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