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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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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张汉直,到南阳,从京兆尹延叔坚学《左氏传》。行后数月,鬼物持其 妹,为之扬言曰:“我病死,丧在陌上,常苦饥寒。操二三量不借,挂屋后楮上; 傅子方送我五百钱,在北墉下,皆亡取之。又买李幼一头牛,本券在书箧中。” 往索取之,悉如其言。妇尚不知有此。妹新从婿家来,非其所及。家人哀伤,益 以为审。父母诸弟,衰绖到来迎丧,去舍数里,遇汉直与诸生十余人相追。汉直 顾见家人,怪其如此。家见汉直,谓其鬼也,怅惘良久。汉直乃前为父拜,说其 本末,且悲且喜。凡所闻见,若此非一,得知妖物之为。 汉陈留外黄范丹,字史云,少为尉从佐使,檄谒督邮。丹有志节,自恚为厮 役小吏。乃于陈留大泽中,杀所乘马,捐弃官帻,诈逢劫者。有神下其家曰: “我史云也。为劫人所杀。疾取我衣于陈留大泽中。”家取得一帻。丹遂之南郡, 转入三辅,从英贤游学。十三年乃归,家人不复识焉。陈留人高其志行,及没, 号曰贞节先生。 吴人费季,久客于楚。时道多劫,妻常忧之。季与同辈旅宿庐山下,各相问 出家几时。季曰:“吾去家已数年矣。临来,与妻别,就求金钗以行,欲观其志, 当与吾否耳。得钗,乃以著户楣上。临发,失与道。此钗故当在户上也。”尔夕, 其妻梦季曰:“吾行遇盗,死已二年。若不信吾言,吾行时取汝钗,遂不以行, 留在户楣上,可往取之。”妻觉,揣钗得之,家遂发丧。后一年余,季乃归还。 余姚虞定国,有好仪容。同县苏氏女,亦有美色。定国常见,悦之。后见定 国来,主人留宿,中夜,告苏公曰:“贤女令色,意甚钦之。此夕能令暂出否?” 主人以其乡里贵人,便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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