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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瑕第四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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谬注谓之“阉尹”,是不闻执雕虎之人也。又 《周礼》井赋,旧有“匹马”;而应劭释匹,或量首数蹄,斯岂辩物之要哉?原 夫古之正名,车两而马匹,匹两称目,以并耦为用。盖车贰佐乘,马俪骖服,服 乘不只,故名号必双,名号一正,则虽单为匹矣。匹夫匹妇,亦配义矣。夫车马 小义,而历代莫悟;辞赋近事,而千里致差;况钻灼经典,能不谬哉?夫辩言而 数筌蹄,选勇而驱阉尹,失理太甚,故举以为戒。丹青初炳而后渝,文章岁久而 弥光。若能隐括于一朝,可以无惭于千载也。 赞曰:羿氏舛射,东野败驾。虽有俊才,谬则多谢。 斯言一玷,千载弗化。令章靡疚,亦善之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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