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首页>>历史故事 >>颜氏家训
  • 赋第二十六
  • 大略第二十七
  • 宥坐第二十八
  • 子道第二十九
  • 法行第三十
  • 哀公第三十一
  • 尧问第三十二
  • 序致第一
  • 教子第二
  • 兄弟第三
  • 最新热门    
     
    后娶第四

     

    吉甫,贤父也,伯奇,孝子也,以贤父御孝子,合得终于天性,而后妻间之,
    伯奇遂放。曾参妇死,谓其子曰:“吾不及吉甫,汝不及伯奇。”王骏丧妻,亦
    谓人曰:“我不及曾参,子不如华、元。”并终身不娶,此等足以为诫。其后,
    假继惨虐孤遗,离间骨肉,伤心断肠者,何可胜数。慎之哉!慎之哉!
    江左不讳庶孽,丧室之后,多以妾媵终家事;疥癣蚊虻,或未能免,限以大
    分,故稀斗阋之耻。河北鄙于侧出,不预人流,是以必须重娶,至于三四,母年
    有少于子者。后母之弟,与前妇之兄,衣服饮食,爰及婚宦,至于士庶贵贱之隔,
    俗以为常。身没之后,辞讼盈公门,谤辱彰道路,子诬母为妾,弟黜兄为佣,播
    扬先人之辞迹,暴露祖考之长短,以求直己者,往往而有。悲夫!自古奸臣佞妾,
    以一言陷人者众矣!况夫妇之义,晓夕移之,婢仆求容,助相说引,积年累月,
    安有孝子乎?此不可不畏。
    凡庸之性,后夫多宠前夫之孤,后妻必虐前妻之子;非唯妇人怀嫉妒之情,
    丈夫有沈惑之僻,亦事势使之然也。前夫之孤,不敢与我子争家,提携鞠养,积
    习生爱,故宠之;前妻之子,每居己生之上,宦学婚嫁,莫不为防焉,故虐之。
    异姓宠则父母被怨,继亲虐则兄弟为雠,家有此者,皆门户之祸也。
    思鲁等从舅殷外臣,博达之士也。有子基、谌,皆已成立,而再娶王氏。基
    每拜见后母,感慕呜咽,不能自持,家人莫忍仰视。王亦凄怆,不知所容,旬月
    求退,便以礼遣,此亦悔事也。
    《后汉书》曰:“安帝时,汝南薛包孟尝,好学笃行,丧母,以至孝闻。及
    父娶后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号泣,不能
    < 1 >   < 2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7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