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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篇 骈拇第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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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为哉,使天 下惑也! 夫小惑易方,大惑易性。何以知其然邪?自虞氏招仁义以挠天下也,天下莫 不奔命于仁义,是非以仁义易其性与?故尝试论之,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 物易其性矣。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 天下。故此数子者,事业不同,名声异号,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一也。臧与谷, 二人相与牧羊而俱亡其羊。问臧奚事,则挟筴读书;问谷奚事,则博塞以游。二 人者,事业不同,其于亡羊均也。伯夷死名于首阳之下,盗跖死利于东陵之上, 二人者,所死不同,其于残生伤性均也,奚必伯夷之是而盗跖之非乎!天下尽殉 也。彼其所殉仁义也,则俗谓之君子;其所殉货财也,则俗谓之小人。其殉一也, 则有君子焉,有小人焉;若其残生损性,则盗跖亦伯夷已,又恶取君子小人于其 间哉! 且夫属其性于仁义者,虽通如曾、史,非吾所谓臧也;属其性于五味,虽通 如俞儿,非吾所谓臧也;属其性乎五声,虽通如师旷,非吾所谓聪也;属其性乎 五色,虽通如离朱,非吾所谓明也。吾所谓臧者,非仁义之谓也,臧于其德而已 矣;吾所谓臧者,非所谓仁义之谓也,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吾所谓聪者,非谓 其闻彼也,自闻而已矣;吾所谓明者,非谓其见彼也,自见而已矣。夫不自见而 见彼,不自得而得彼者,是得人之得而不自得其得者也,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 者也。夫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虽盗跖与伯夷,是同为-僻也。余愧乎道德, 是以上不敢为仁义之操,而下不敢为-僻之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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