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首页>>历史故事 >>历史故事
  • 坦克的前身——“机枪破坏器”
  • “信使”彻尔·阿米
  • 兰斯保卫战
  • 攻占冬宫
  • 德意志风云
  • 米骚动
  • 新经济政策
  • 巴黎和会
  • 青年人的任务
  • 列宁逝世
  • 最新热门    
     
    从“流浪汉”到“第三帝国”总理

    书籍,他幻想过组织一个以工人群众为基础的,不像社会民主党,却保持强烈民族主义的政党。“德国工人党”的政见和希特勒不谋而合。在这个不足百人的小团体里,希特勒以他的组织能力和富于煽动的演说,很快操纵了党的领导权,并积极扩大党的队伍和影响。
      1920年2月,希特勒别有用心地出面宣布党的《25点纲领》,提出实现所谓“社会主义”,工人分享企业利润,取消地租等口号。为了进一步欺骗工人群众,希特勒将“德国工人党”改名为“国家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德文缩写音译为“纳粹”)。1921年7月,希特勒宣布了“领袖原则”,从而当上纳粹党的“元首”。他把一批退伍军人组织成身穿褐色衬衫的“冲锋队”,“冲锋队员”臂带“C”标志,是希特勒对付政敌的凶恶打手。希特勒密谋着要发动一次夺权政变。
      1923年11月8日,希特勒率领一群纳粹冲锋队员包围了慕尼黑一家名叫格勃劳凯勒的大啤酒馆。酒馆里有3000多人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听巴伐利亚邦的官员卡尔讲述施政的纲领。
      希特勒跳上卡尔的讲台,大声叫道:“全国革命开始了!政府已被推翻,我们的军队正向市内开进!临时政府已经成立!”这是希特勒为了夺取政权编造的谎言。他准备采用暴力手段,先夺取巴伐利亚邦政权,继而向柏林进军,推翻中央政府,夺取全国政权。
      希特勒把卡尔和另外两名巴伐利亚高级官员押到一间小屋里,软硬兼施,央求他们和他合作,组成新政府,但三位官员死活不肯。
      正在这时,德国军队中很有名气的鲁登道夫将军应希特勒邀请来到啤酒馆。在他的劝说下,三位官员居然同意和希特勒合作了。
      希特勒欣喜若狂,他率领众人冲上讲台,高喊效忠新政府。不明真相的群众受了骗,竟然兴奋地跳起来。
      过了一会儿,三位官员趁乱逃走了,谎言不揭自破。希特勒气得暴跳如雷,他只好孤注一掷地率领他的3000多冲锋队员,冲向市政府。
      市政府早有准备,部队开始镇压。60名纳粹党徒被击倒在地,希特勒吓得趴在地上,等枪声一停,立即登上一辆汽车,逃往乡村。
      几天后,希特勒和他的政变头目都被捕了。希特勒被判处五年徒刑。希特勒的啤酒馆政变失败了,但希特勒却成了全国性的新闻人物,他宣扬的反动思想传散开来。
      希特勒在狱中口述了他的《我的奋斗》。在书中他大肆宣扬民族优劣论,他认为日尔曼人是主宰世界的优等民族,有权统治其他“低等”种族,而犹太人是最劣等的民族……希特勒叫嚣要对外扩张,以求得德国的生存空间……他要以“领袖原则”取代民主-……
      1929年,资本主义世界爆发了经济危机。德国工人斗争高潮迭起,1932年的2个月内就爆发了900次罢工,内外交困的资产阶级感到建立在议会制度上的软弱政府已经毫无作用了,他们迫切希望建立希特勒的法西斯独裁政权,对内镇压人民革命,对外夺取殖民地。
      出狱后的希特勒吸收了啤酒馆政变失败的教训,他决定通过宪法手段来夺取政权。
      希特勒开始了竞选活动,他坐火车,坐飞机到全国演说,他向人民许下种种美好的谎言,大谈人民的苦难、民族的仇恨和共和国政府的无能……
      处在绝望中的工人、农民、市民和学生被希特勒煽动性的言语蒙蔽了,到1930年,纳粹党徒从1929年的17万人增加到38万人,1932年,希特勒通过竞选获得了1300万选票,纳粹党获得了230个席位,成为德国第一大党。纳粹党的冲锋队员有10多万人,比国防军还庞大。
      希特勒被德国统治阶级视为宠儿和救星。17个工业、银行巨头集体上书总统兴登堡,要求任命希特勒为总理,让他组阁。

    [1] [2] 下一页  



      希特勒夺取政权的野心越来越大。他阴谋策划,推翻了刚刚执政57天的施莱彻尔内阁。
      1933年1月,寒冷的北风呼啸着。希特勒从总统兴登堡的手里接过了总理的印章。
      希特勒上台了,他梦寐以求的第三帝国终于诞生了。他发誓要建立一个前无古人“永世不衰”的新帝国。
      从希特勒登台的那一天起,不仅预示着德国政局的急剧转变,也预示着德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将陷入灾难的深渊。

     

    上一页  [1] [2] 




    < 1 >   < 2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7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