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text-indent:2em">波斯帝国的军队曾经入侵巴比伦,从巴比伦掠走了这根圆柱。他们打算在正面刻上自己的功绩。可是,在毁去原来的字迹以后,不知为什么又没有刻上新字,所以就留下了涂毁的七栏。这毁坏的部分,后来根据留存下来的法典副本(当然不是书本,而是泥版断片)补齐了。 在巴比伦,除了奴隶主和奴隶,还有自由民。这部法典的很多条文是用来处理自由民的内部关系的。处理的原则就是“以牙抵牙,以眼还眼”。比如,两个自由民打架,一个人被打断了骨头,对方就要同样被打断骨头作为赔偿;被人弄瞎眼睛,也要把对方的眼睛弄瞎;被人打掉牙齿,就要敲掉对方的牙齿。甚至有这样的规定:如果房屋坍塌,压死了房主的儿子。那末,建造这所房屋的人得拿自己的儿子抵命。
在巴比伦,商人属于自由民。法典对商人给予保护和优待,特别是对贩运货物到外地去的小商贩更是这样。它规定,商贩到各地去做买卖的时候,如果遇到强盗,货物和金钱被抢,只要在神的面前发誓没有谎报,他的损失可以从国王那里得到偿还。汉穆拉比做出这样的规定,大概是想更好地发展商业。
法典里还有一些保护妇女儿童的条款。比如,男人如果用手任意指一个妇女,就被认为是对妇女的侮辱。如果无法证明被指的妇女有不名誉的行为,这个男人就要在法官面前挨鞭子,还要把他的头发和胡须剃去一半。要是妇女认为丈夫对她不好或者妨碍了她的自由,可以要求离婚。离婚以后,男方负有抚养子女的责任。当然,这里说的被保护的妇女和儿童,都是奴隶主和自由民中的人,奴隶是不在内的。
汉穆拉比法典对奴隶主、自由民、奴隶有着不同的规定:如果奴隶主把一个自由民的眼睛弄瞎,只要拿出银子1“迈拉”(重量单位)就可了事。如果被弄瞎眼睛的是奴隶,他本人连一点赔偿也得不到。法典对奴隶的管制十分严厉:奴隶如果不承认他的主人,而主人又能证明他是自己的奴隶,这个奴隶就要被割去双耳。法典甚至规定奴隶打了自由民的嘴巴也要处割耳之刑。属于自由民的医生给奴隶主治病,也是胆战心惊的。因为,如果奴隶主在开刀的时候死了,医生就要被剁掉双手。
为了巩固奴隶主的统治,法典还规定了一些更严厉的条款:逃避兵役的人一律处死;破坏沟渠水利的人将受到严厉处罚直到处死;盗窃奴隶、帮助奴隶逃跑或藏匿逃亡奴隶,都要处死;如果违法的人在酒店进行密谋,卖酒人(大都是妇女)没有把这些人捉起来,这个卖酒人也要被处死。
法典中还规定:债务奴隶劳动3年可以恢复自由。这仅仅是给自由民的一点小恩小惠。奴隶主逼迫一些还不起债的自由民成为债务奴隶,又用这样的规定来笼络他们。
汉穆拉比法典可以帮助我们了解3700多年前巴比伦的-、经济制度的社会状况。这个刻着法典的石柱,现在存放在巴黎卢浮博物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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