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结束的时候,世界各国已经在考虑战后的事情了。人类在两次世界大战中遭受的损失是极为惨痛的。如何防止新的世界战争的发生,防止出现新的世界战争策源地,成了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反法西斯侵略的主要国家中国、苏联、美国、英国等大国,更是为此事绞尽脑汁。因为,除了反法西斯这个共同点以外,各国社会制度和思想主张又不一样,怎样保证这些国家和平又自主地生活在地球上,成了解决问题的重要关键。
各国的共同主张是,要建立一个共同的机构来维护世界和平。1943年10月,美、英、苏、中四国代表在莫斯科开会,讨论了这一问题,会后发表的《普遍安全宣言》,呼吁成立一个保证国际安全的机构。
此后,随着战争的进程,几个大国又不断进行接触,中、美、英的开罗会议(1943年11月),美、英、苏的德黑兰会议(1943年11月)为大国之间的合作奠定了基础。建立“联合国”的构想也在这个时候产生了。
1944年8月至10月,四大国代表在美国华盛顿的敦巴顿橡胶园连续举行会议,起草联合国章程。但是在一些关键问题上,相互争执,特别是美苏两国,因为意识到战后将成为主要对手,都极力在联合国的机构和权力上争取有利于各自国家的规定。比如,在五大国拥有否决权的问题上,双方意见截然相反。苏联提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中,苏、美、英、中、法五个常任理事国应拥有否决权,即只要五国中有一个国家反对,表决就无效。因为在当时,大国中只有苏联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在很多问题上,它是少数,有了否决权就可以保证苏联不会吃亏。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