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必须知道两种论断的区别:一种是论断一个人的工作和行为,而另一种是论断这个人。我们不可论断一个人的性格、动机、思想等内在因素,因只有神才可以论断这些方面的事。保罗说:"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
在路加福音十八章11节中,耶稣给了我们一个错误论断别人的法利赛人的例子,那法利赛人说:"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也不像这个税吏……"。法利赛人这样说就是论断那站在他身边的税吏,他其实是在说:"我很好,你不好"。这种定别人的罪,鄙视人的态度是错的,我们绝不能这样做。像法利赛人一样的人经常都在找别人的错处,尽量贬低别人,看到别人犯罪反倒高兴。他们喜欢听到别人的不是之处,这种论断的态度与爱背道而驰。
然而,我们却不能因此而进入另一种极端,认为一切的基本判断都不需要。因为有另一种论断是正确而需要的,这就是在真理之中存良善的动机而对别人的外在行为的论断。正确的论断是站在真理的一边,不凭自己的"善恶标准"对事物进行判断,神认为对的我们说对,神认为非的我们说非,定罪为罪,定义为义。我们不需论断罪人,但却必须论断他的罪行,我们必须论断别人的言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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