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罗八28)
在信主后初「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罗八28) 期的一段时间里,我曾误解这节经文,以为其意思乃是:「我们晓得,我们信徒应该在万事上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换句话说,根据我的理解,这节经文乃是把重点放在信徒身上--我们有责任在万事上 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
后来因着查考《罗马书》,才发现其意思并不是这样。这节经文原来的意思乃是:「我们晓得,神使万事彼此互相效力,叫爱祂的人得益处」,或是:「神在万事上工作,叫爱祂的人得益处」,这是何等大的差别!何等的应许!神是宇宙万物的主宰,万事都在祂掌管之下;祂应许也确保万事彼此互相效力,叫爱祂的人得益处。神知道我们的软弱;我们经常不晓得、也不愿意在万事上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倘若爱神的人必须靠我们互相效力才能得益的话,恐怕他们经常得不着益处!
历世历代许多信徒都因这节经文得着莫大的激励。这宝贵的应许,成为他们在百般的试炼、苦难和逼迫中所依靠的磐石。对於前面将要发生的事,他们虽然毫不知晓,但因深信神掌管一切,使「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便安心的将自己放在神的手中。
保罗就是一个很显著的例子,他比别人多受劳苦、多下监牢、受鞭打是过重的、冒死是屡次的……。然而,他仍有极大的喜乐和盼望,因为他深信:神使「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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