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讹”、"显迹"、"汇记'诸篇,前后有互见者,其详略却自不同。阅者首尾参观,则先生之事实③益见。
一、此书得于他处所刻、黄冠所抄者,类多讹误,惟汪本特为近善。兹刻凡系汪仙所藏,必题"圆通道人藏本",志自来也。
一、《云水前集》皆系先生住世时所作,编年纪月,如见平生。其有散见于各省志传者,皆集中之作也,故不注某诗见某志。
一、《云水后集》、《三集》,一系度汪仙时所作,一系住空青时所作,故仍以编年序之,纪神游也。闻他处有先生乩沙,恐其人鬼杂出,难以尽信,间有可信者,则录于"汇记"之内,正集不敢滥收。
一、此书前刻大板,各部顶批失落者甚多,并且篇页错乱。内有《云水诗集》,难以清
正。近有张之洞者,督学四川,捐赀翻刻袖板,校正无讹,亦且便于行箧。凡此刊补遗,尽皆编次其中。
一、此书内有《灵宝毕法》丹经④,乃修仙之捷径。凡读此经者,尽心修身,金丹大道有何难哉!
一、《玄要篇》诗古、道情别刻混为一卷,兹照汪仙藏本,分诗古为上卷,道情为下卷
⑤。其不与《云水诗》相参者,《云水》系先生事迹,《玄要》乃先生道言也。
一、《明史》文翰类所载道书目,其中有先生《金丹直指》一卷,又《金丹秘诀》一卷,即今〈大道论》、《玄机直讲》与《玄要篇》也。又名《节要》,又名《捷要》,俱见《神仙通鉴〉。兹照汪仙所藏、先生自订者名之,不复更易。
一、此书雕成之后,专望博雅君子,爰仿古人编辑搜轶,补附卷末,再有所得,依此续之。
①原注:十二则。
②多:原缺,从抄本补。
③事实:原作“实事”,从抄本互乙。
④原刻足本不见《灵宝毕法》,现补入卷末,以便参考。
⑤原刻《详细要篇》分上下,编次亦未尽善,现略作调整,并为一卷。
< 1 >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