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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砖引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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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以诱之①,击蒙也②。
【注释】
①类以诱之:出示某种类似的东西并去诱惑他。
②击蒙也:语出《易经.蒙》如。参前“借尸还魂”计注释④。击,撞击,打击。句意为:诱惑敌人,便可打击这种受我诱惑的愚蒙之人了。
【按语】
诱敌之法甚多,最妙之法,不在疑似之间,而在类同,以固其惑。以旌旗金鼓诱敌者,疑似也;以老弱粮草诱敌者,则类同也。如:楚伐绞,军其南门,屈瑕曰:“绞小而轻,轻则寡谋,请勿捍采樵者以诱之。”从之,绞人获利。明日绞人争出,驱楚役徙于山中。楚人坐守其北门,而伏诸山下,大败之,为城下之盟而还。又如孙膑减灶而诱杀庞涓。
【解析】
战争中,迷惑敌人的方法多种多样,最妙的方法不是用似是而非的方法,而是应用极相类似的方法,以假乱真。比如,用旋旗招展、鼓声震天来引诱敌人,属“疑似”法,往往难以奏效。而用老弱残兵或者遗弃粮食柴草之法诱敌,属“类同”法,这样做,容易迷惑敌人,可以收到效果,因为类同之法更容易造成敌人的错觉,使其判断失误。当然,使用此计,必须充分了解敌方将领的情况,包括他们的军事水平、心理素质、性格特征,这样才能让此计发挥效力。正如《百诫奇略.利战》中所说:“凡与敌战,其将愚而不知变,可诱以利,彼贪利而不知害,可设伏兵击之,其军可败。法曰‘利而诱之’。”庞涓就是因为骄矜自用,才中了孙膑减灶撤军之计,死于马陵道的。
【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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