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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与日本所谓“朝贡”关系的历史真相

时间:2009-11-11 12:24:30  来源:不详
将军(德川家康)忧之之余,欲使家久与贵国相谈,而年年来商舶于贵国,

而大明与日本商贾,通货财之有无。”德川家康还命本多正纯和长谷川藤广分别写信,托到日本贸易的应天府商人周性如带给福建总督陈子贞。本多正纯在信中说,家康素有与明朝和平通好之意,请于明年福建商船开来长崎时,秉承明帝的旨意,送来勘合,果能如此,则在秋季信风起后,必派使船一艘赴明。长谷川藤广在信中亦说,如明朝发给勘合,自己当亲任专使前往明朝,重修两国旧好,年年往返船只,互相交易。但明朝并无予以答复。尽管如此,德川家康仍一再鼓励明朝商人到日本贸易,给予他们各种优惠和安全保护。据说在1610年底,德川家康曾邀请一位犯禁到日本贸易的明朝商人到他的静冈城堡,给了他一张准许自由进入日本的朱印状,答应保护其航行安全及在日本的贸易活动。这种朱印状是颁发给日本本国商人作为到国外贸易的特许状,写明商船到达的目的地,并盖有朱色关防。它一般仅发给日本船主,德川家康将之送给中国商人,显然是鼓励他们到日本贸易。

  明朝对日本实行的海禁政策,实际至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就已名存实亡,这从福建巡抚陈子贞的《海防条议》中可以看出:“近奸民以贩日本之利倍于吕宋,夤缘所在官司,擅给票引,任意开洋

,高桅巨舶,络绎倭国,将来沟通接济之害始不可言。”自此之后至明亡的30多年里,到日本贸易的明朝商船数一直在增多。1611年8月,据长崎奉行长谷川藤广到江户报告,这年开到长崎的外国船只共有80余艘,其中有不少是明朝商船;1612年7月25日,明朝商船和从吕宋返航的日本商船共26艘,同时开进长崎港;1613年6月5日,有漳州商船6艘开到长崎,26日又有2艘,载糖开到长崎;1615年3月6日,又有漳州商船载运大量的砂糖开到纪伊的浦津。至于日本本国到东南亚一带贸易的朱印船,却因1635年幕府禁止日本人到海外和要求在海外的日本人回国而被完全停止,到1639年日本实施“锁国政策”,禁止除中国和荷兰以外的外商到日本贸易时,到日本贸易的明朝商船数量反而急遽增多。据记载,在3月24日和9月17日之间,有93艘明朝商船载运货物到达长崎;1641年则达到97艘的空前数目。此时到达日本的明朝商船已不能像以前那样可以在长崎、平户、五岛、大村等肥前各地和萨摩、博多或纪伊等地停泊,而仅能被限制在长崎一个港口停泊。至于明朝国内,则因陷入朝代更替的政治动动,已无暇顾及再次改变与日本的贸易政策,故终明之世,与日本的贸易仍

然属于严禁之列。

  综上所述,明朝对日本实行的贸易政策,围绕着被动依赖日本方面抑制倭寇活动或主动加强海禁、打击倭寇骚扰等问题,随时进行着调整。明太祖首先对日本实行羁縻政策,准许他们入明朝贡,企图通过外交活动来抑制倭寇的侵扰,但他对日本的国情并不是很了解,误将征西将军怀良亲王作为El本国王与之交往。而当进一步了解到实情之后,他又断然却其贡,转而在沿海加强海防,实行积极防御倭寇的政策。明成祖继位之后,由于室町将军义满主动要求建立朝贡关系并协助捕捉倭寇,故明成祖恢复其朝贡贸易,且赐予百道勘合。但是,日明双方对朝贡贸易的理解有很大的差异,明朝是将之作为羁縻海外国家的政治工具,而日本却认为是一种营利的商机,因此形成了矛盾。明朝为了控制大量入贡的日本商人,不得不实行限制政策,遂使日本各大名、寺社为争取入明朝贡而剧烈地竞争着,并引发了宁波的拼杀事件——“争贡之役”。明朝以此罢市舶,严海禁,断绝与日本的朝贡贸易关系,终于酿成了震惊中外的“嘉靖倭患”。通过平定倭患后,明朝不得不改弦易辙,于隆庆元年(1567年)在福建漳州海澄月港宣布开放海禁,但对日本的贸易仍实行严禁政策。

尽管德川家康极力想恢复日明贸易都无济于事,不过,在德川家康的极力鼓励和招徕下,大量的明朝商人为利所诱,无视禁令,纷纷涌向日本贸易,使明朝对日本的海禁政策已名存实亡,惟有听之任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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