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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可要求我守法而使我失信于人

时间:2011-05-02 13:06:25  来源:不详
>们知道,太宗十分重视死刑的判决,曾制定“三审”复核制,即“决死囚者,二日中五复奏,下诸州者三复奏”,如有法律决定处死而情可怜悯的犯人,还可以直接上诉到内廷来作最后判定。依此可见,这里的390人,肯定都是“十恶不赦”的、且经过严格司法程序审定的死刑犯,“决无可放之理”(清·蔡铸语)。而今只皇上一句话便将原案判决推翻否定,岂不是把法律当儿戏吗?所以,历代有识者无不对太宗“纵囚”多有诟病,一致认为他是博取虚名的作秀之为。更有北宋[注: 北宋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强盛的、繁荣的王朝。它于公元960年由宋太祖赵匡胤建立,到公元1127年政权南迁的这段时间,被称为北宋,定都开封。]欧阳修[注: 中文名: 欧阳修 别名: 欧阳永叔,醉翁,六一居士 国籍: 中国 出生地: 绵州(今四川绵阳) 出生日期: 1007年 逝世日期: 1073年 职业: 文学家,]写出千古名文《纵囚论》,批评他不应该“立异以为高,逆情以干誉”。近日,又有人作诗叹喟:

为掩恶名挣美名,沽名钓誉赦死刑;

瞒得当时天下士,难欺后世明眼人。



真假“吞蝗”秀

贞观二年,夏。

京城长安[注: 长安 长安,意为“长治久安”,现今西安城的旧称,是我国七大古都之首。与开罗、雅典、罗马并称“世界四大古都”。从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10世纪左右,]地区出现了蝗虫。有一天,太宗到玄武门北面的禁苑,看见了蝗虫,便拾起几只在手,祷祝道:“百姓视谷子(粟)如生命,而你们却吃了它们。现在如果要吃的话,宁肯让你们吃我的肺肠吧!”说罢,举起手中的蝗

虫即欲吞掉。身边的臣僚们劝谏道:“吃脏东西是会得病的。”太宗却无畏地说:“朕为百姓承受灾难,为什么要回避疾病呢?”于是吞掉蝗虫。这一年,蝗虫没有成为灾害。

太宗“吞蝗”一事,历来有贬无褒。其有清代学人林云铭[注: 简介 林云铭(1628~1697年)[约公元一六七三年前后在世]字西仲,侯官人。生卒年均不详,约清圣祖康熙十二年前后在世。]在《古文析义》中所剖甚为透切:“余尝谓,太宗上苑吞蝗必非真蝗,真蝗其可吞者?或用纸草剪作蝗形,掇而视之,以愚左右耳目耳。”这一评述大有2009年春节晚会上,刘谦“鸡蛋里变出戒指”,连董卿都被蒙住了的情景趣味。不过林先生又宽解地说:“但帝王好名,便是可与为善处,即置之不论可也。”又有丁启阵教授在《国家历史》一文中直言:我估计,唐太宗先是做过咨询的,知道刺身蚂蚱不会对身体造成任何损害。身边那些大臣也未必都不知道蝗虫无害于太宗龙体,他们也许假装不知道,以便表忠心,以便衬托太宗体恤万民的菩萨心肠。

其实,真吞也好,假吞也罢,可笑的是他们俨然一付虽作秀而十分逼真状。尤其末一句“是岁,蝗不为灾”,露出一付十足的阿谀的嘴脸,由此使人想到,在武则天[注: 武则天(624年2月17日-705年12月16日),汉族。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正统的女皇帝(唐高宗时代,民间起义,曾出现一个女皇帝陈硕真),]时代宰相宋璟为了灭蝗,挖坑布火,引蝗焚身,才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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