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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改变“积弱”局面的具体措施补充?

时间:2010-2-3 专题:王安石变法
保马法
神宗时,宋朝战马只有十五万余匹,政府鼓励西北边疆人民代养官马。凡是愿意养马的,由政府供给马匹,或政府出钱让人民购买,每户一匹,富户两匹。马有生病死亡的,就得负责赔偿,但遭遇到瘟疫流行,死了不少马匹,徒增民扰。不久废止,改行民牧制度。
军器监法
熙宁六年(1073年)七月颁行免行法。八月广设军器监,负责监督制造武器;并且招募工匠,致力改良武器。
太学三舍法
希望以学校的平日考核来取代科举考试,选拔真正的人才。“三舍法”,即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后来地方官学也推行此法,反映了班级教学的特色。
贡举法
王安石认为“欲一道德则修学校,欲修学校则贡举法不可不变”。改革贡举法,废明经、存进士,熙宁三年(1070年)三月,进士殿试罢诗、赋、论三题而改试时务策。熙宁四年(1071年),二月,颁新贡举制,废明经,专以进士一科取士。另设“明法科”,考察律令和断案。

(一)富国之法

1、青苗法目的:限制大地主和高利贷者对农民的盘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作用:缓和了阶级矛盾,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局限性:出现了地方官员强迫百姓向政府借贷,由于利息偏高农民负担依然沉重。

2、农田水利法(成效最大)目的:通过“治水土”发展农业,增加社会财富。作用: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3、免役法(募役法)[类似于唐朝时期的“庸”]目的:限制官僚地主特权,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作用:增加了政府收入,减轻了农民徭役负担,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局限性:免役钱对贫困人家是沉重负担,许多人家为此家破人亡。

4、市易法目的:限制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作用:限制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稳定了物价和商品交流,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5、方田均税法目的:限制大地主、大官僚隐瞒土地、逃避赋税。作用:增加了政府的田赋收入。

6、均输法目的:保证皇室、贵族、中央政府消费物资的供应。作用:限制了富商大贾对市场的操纵和对民众的盘剥,便利了市民的生活,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政府的财政收入也有所增加。总之,上述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北宋积贫局面,但也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遭到了他们的强烈反对。同时也给不法官员从中牟利提供了方便。

(二)强兵之法

1、保甲法、连坐法目的:治安、御外、节支(即加强对人民的控制和增强国家的军事力量)作用:既加强了对人民的控制,又增强了抵御辽和西夏进攻的能力,也减少了军费开支。

2、保甲法目的:改变宋朝步兵作战的不利地位,提高官府饲养战马的质量和数量,少占粮田作用:节省了政府开支,马匹的数量和质量都得到了提高。

3、将兵法目的:改变军队兵将分离、组织涣散、训练无素、战斗力低下的状况。作用: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兵,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

4、设军器监目的:改变北宋武器生产和管理混乱的状况作用:武器生产产量增加了,质量改善了,战斗力提高了。

5、精简军队目的:提高军队战斗力,减少开支。这些措施使北宋的国力得到增强,积弱局面有所改观,使西北边境得到巩固和开发。

(三)取士之法[为变法服务]目的:为了给变法制造舆论,推动变法的顺利发展,王安石在进行政治、经济、军事改革的同时,还非常关注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措施:1、改革科举制度目的:选拔有用人才,解决冗官问题;内容:作用:使考试制度更加完善,提高了官员的实践能力。2、整顿太学目的:使学校成为变法的舆论工具;内容:作用:健全了学校的学科体系和管理机制,培养了大批有用人才。3、唯才是举目的:调整行政管理机构,为变法服务;内容:作用:打破了按资升迁的成规,许多低级官员和下层士大夫得到了发挥才干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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