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社会
 
文景之“治”、贞观之“治”等等,这个“治”如何注解?

时间:2010-2-5 专题:开元之治
我曾经看过注解,挺长的,没记住!
治理的意思吧

治理
管理
管理之意。
治国之道
管理的意思吧一般不是都说文治武功吗
君当政的时代,他大概这句话不等他说完,后边就会被打断,甚至于被拖出关押,乃至于杀头,这种可能性都是有的,所以我说大臣能够据实直言,痛陈社会积弊,应该说是当时的政治环境比较宽松,大臣才敢这样讲话,知识分子或者说政论家才敢这样讲话,当着形势比较危急,政治高压临头的时候,大家都会悄悄地闭上自己的嘴巴。这是贾谊议事。晁错呢,在分析汉文帝时期的形势,特别留意社会的根本治安大计,提出了要推行“削藩策”,那么他在讲到削藩政策的必要的时候,曾经讲过这么一句话,“今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区别就在于你早一点实行削藩政策,那些想造反的诸侯国,它还没有准备好,将逼迫它提前造反,造成的祸害要相对小一些,如果你推行的这个削藩政策晚了,他们养成的势力将会更为强大,后来造反祸害将会更大,这样的一番痛陈利害的话,特别是在皇帝和宗室,诸侯王之间来做这样的利害分析,其实也是要有相当的勇气的,因为在这个的背后,将会导致对政治权势人物的实际利益的伤害,也正因为如此,晁错提出这样的建议的时候,其实很多人都已经预见到晁错将不得好死,其中就包括晁错的老父亲在内,晁错的父亲千里迢迢来到了京城,一听到京城的人对晁错的议论,都对晁错很不满,晁错的父亲就制止自己的儿子,不要再用这种过于强直的语言和政治风格来分析政治问题了,他提醒儿子,说你这样就很危险,结果晁错对自己的父亲回答,为了国家利益,为了刘氏宗室的安宁,我不得不这样做。他父亲非常失望,说了一句话,你这样做下去,刘氏安矣,晁氏危矣,说刘氏的天下是安定了,咱们晁氏就倒霉了,并且他父亲预见到他儿子按照这种思路来处理问题,将来必定身遭大祸,所以他有句话对他儿子说得非常明确,说我不忍心活着看到晁氏倒霉,我要赶在大祸临头之前,我先行自杀。他父亲自杀了,这其实他父亲是用自杀的这个方式,给儿子一个严重的警告,但是晁错依然是为了国家利益而不顾自身利益,依然坚持上了削藩策,当然后来的事情也许大家,在座各位都清楚,随着削藩策的推行,吴楚七国叛乱的爆发,晁错被作为替罪羊,被汉景帝处死,应了晁错的父亲日前所发出的一种预警。

孙:我想晁错并非不知道这种问题的存在,但他依然去做了,这是心怀国家,心怀社稷大计,这也就是说善于谋国却不善于自存,从个人而言,是他的一个悲剧,如果从世人应当承担的社会政治责任而言,我们应该对这样的人表达一种敬意,另外一个著名的政论家就是贾山。贾山有一篇名篇《言》,他是引秦朝灭亡的教训,来给汉朝的统治者上课,希望他们搞开明政治,这篇这个《言篇》,也是中国历史上的政论名作。讲到这里,是我讲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汉朝文景之治的出现,从执政理念上,我强调他们君臣之间的那种和衷共济,那种忧患意识,强烈的忧患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那种务实求治的执政理念。

???另外一个呢,我觉得是第二个方面的问题,就是在这个时期君臣非常重视制度建设,特别是其中的法律制度的建设,这应该是文景之治时期我们应该给与突出的一笔。一讲到汉文帝的德政,历史学家都会强调他在减轻刑法方面做了许多事情,我简单地罗列一下,他废除了几个著名的酷苛的法律,一个是废除肉刑,再一个废除诛连刑,第三个呢,他废除了诽谤法与妖言罪。

孙:我特别留意他对诛连刑的废止。因为此前有一种习惯,其实是为了加强刑罚的恐怖性,当这一个人犯罪之后,不仅要对犯罪者本人给与惩治,还要诛连他的家属,有时候诛连的范围很广泛,这对于制造恐怖气氛是非常管用的,孟德斯鸠曾经有一句名言,叫做“专制的原则是恐怖,恐怖的目的是平静”。那么古代,中国古代推行已久的诛连刑就带有这样的一种特性,不仅以惩治,乃至于从肉体上消灭犯罪者本人为目的,而是要通过大肆的诛戮来强调违反国家刑法所造成的可怖的局面。这并不是一种理性的东西。应该说,我们应该感谢汉文帝这样的一代明君,他下达了一个诏书,让群臣协商废止诛连刑,可是就在他的诏书下达之后,当时的两位宰相,周勃、陈平以及朝廷百官,协商之后居然有个答复,说这个诛连刑的实行自古以来都是这样的,必定有它的理由,希望皇帝收回成命。汉文帝第二次下诏,一定要废除诛连刑。我想在这一点上,汉文帝的这种理性精神,甚至我们可以讲成一种人文精神,真是值得我们尊重。再一个我还想说,他明确地下诏废止了这个妖言罪和诽谤罪。妖言罪与诽谤罪是典型的思想罪,废止的目的是什么呢,汉文帝在诏书中讲得非常清楚,说“上古圣王,朝廷之上设有诽谤之木”,是主动地征求臣僚对朝廷政事得失的意见,希望大家提批评意见,这对国家改良政治本来是一个好事,说现在存在着这个诽谤罪、妖言罪,那么皇帝想听大家说真心话,大家就会心存顾忌而不敢讲,所以他说,现在要予以废除。所以我觉得在这些方面,是汉文帝推行开明政治,废除一些酷苛立法,做的非常好的一些事情。

孙:除了这些具体的案例之外,我觉得汉文帝这个时期在刑制改革上,他还有两点非常难能可贵,就是从他的对法律的看法上,或者叫做法律思想上。第一点呢,他承认国家的法律有“不正之法”,这个事情是在谈到废止诛连刑的时候他提到的。说一个好的法律应该是引导民众的,说只要国家的法律正了,百姓就会欢欣鼓舞,百姓就会愿意顺从,可是现在存在着一些不正之法,这些不正之法,实际上如果再不给与废止的话,将是以不正之法来迫害民众,这是害民之法。我觉得一个皇帝能够从这个角度上提出国家现行的法律制度中有“不正之法”,害民之法,这个皇帝太值得尊重了。另外在汉文帝这个时期,在法律的指导思想上,还有一条,就是说在实际推行法律的过程中,他提出了一个原则,就是“罪疑者予民”,这个是见于《史记》的《孝文本纪》最后的一个赞语里边,所谓“罪疑者予民”的意思就是,即便是某个人,他可能是某个案件的涉案者,他甚至可能就是作案人,但是证据不足的时候,宁可就按照无罪来给予赦免,这其实这种执法思想也是所谓的“疑罪从无”。可以说,后世有这样的一个概括。直到现在,依然是讲究法治的国家在坚持的一个原则。汉文帝即位的时间是公元前的179年,到现在为止已经两千多年了,那在那么早的时间里边,从执法思想上能够做出这样的一种要求,这样的一种概括,我觉得真是中国古代文明相当值得自傲的一个方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10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