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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的经济措施是什么

时间:2010-2-12 专题: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变法的经济措施是什么
王安石变法经济措施主要有五大内容。
内容之一是实行青苗法。每年春天青黄不接的时候,政府以较低利息贷款或借谷物给农民,秋后偿还,农民由此免受地主豪绅的高利贷盘剥。
内容之二是实行免役法。官府的各种差役,百姓可以不再自己服役,而是改由官府雇人服役。百姓按贫富等级,交纳免役钱,原来不服役的地主、官僚也要交钱。
内容之三是实行农田水利法。政府奖励开垦荒地,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生产。
内容之四是实行方田均税法。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照土地的好坏、多少规定纳税的数目,官僚、地主不得例外。
内容之五是实行保甲法。政府把农民按户组织起来,每十家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由地主充当保长、大保长和都保正。每家两个壮丁即出一人为保丁,农闲习武,维持治安,战时入伍,充当兵丁。
水皮把王安石变法的内容罗列在此,想必每一位读者都会得出自己的结论,王安石毫无疑问得罪的正是皇亲国戚。因此,两宫太后把天下大旱和变法相联系也是可以理解的,也正因为此,史上有一张流民图毁掉王安石的说法。
那么民间又为何会出现“安石,进食”这样的典故呢?“富国”“强兵”的变法怎么会出现一个民不聊生的结局呢?
问题出在整个的变法内核本质上就是理财、言利、圈钱,一言以蔽之,与民争利。
无为在《悲剧从丢失民心开始—北宋王安石变法思考》一文中,对此列举王安石的得意之笔“青苗法”作为说明。王安石推出的“青苗法”,本意上是考虑到农民利益的,而且,他在鄞县做官时试行过,效果不错。但是当他推向全国时,却南辕北辙了。不识字的农民为了填写贷款申请书要花钱请书吏,到衙门去申请时,贷款多少又任由官吏填写。根据史书记载,虽然法定只有二分的利息,但是经过层层贪官污吏的盘剥,最后贷款农民要返回的利息竟然高达原来的35倍,比高利贷还要高很多,逼得农民“哀求于富家大族,增息而之”,宁借高利贷,也不敢向政府贷款,“利民之政”变成“扰民之举”。
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是:

一、青苗法。这个办法是他在鄞县试用过的,现在拿来推广到全国实行。

二、农田水利法。政府鼓励地方兴修水利,开垦荒地。

三、免役法。官府的各种差役,民户不再自己服役,改为由官府雇人服役。民户按贫富等级,交纳免役钱,原来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交钱。这样既增加了官府收入,也减轻了农民的劳役负担。

四、方田均税法。为了防止大地主兼并土地,隐瞒田产人口,由政府丈量土地,核实土地数量,按土地多少、肥瘠收税。

五、保甲法。政府把农民按住户组织起来,每十家是一保,五十家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家里有两个以上成年男子的,抽一个当保丁,农闲练兵,战时编入军队打仗。

王安石的变法对巩固宋王朝的统治、增加国家收入,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触犯了大地主的利益,遭到许多朝臣的反对。
参考资料:http://www.51windows.net/pages/sx5000/shx5000n193.htm
王安石刚刚主持新政时,常常引导皇上专断,皇上因此也只信任他一个人。当时苏轼任开封府主考官,出了一个题目,内容是:「晋武帝因为专断而平定东吴,而符坚在伐晋的时候却因为专断而灭亡,春秋时齐桓公只信任管仲而称霸,燕王哙却因为只信任子之而导致败亡,同样专断,为何有不同的结果呢?」安石看到后,心里明白,有点不高兴。东坡的弟弟苏辙,因此就辞掉条例司的职位,也指出出青苗法对百姓造成困扰,王安石更加生气;於是便暗中订定一些章程,针对他们兄弟两人,大有处处防范的味道。而苏、王两人的嫌隙慢慢的加深了。

王安石是一个有独特见解的人,曾说过「天道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一类的话,但自信心太强,有时候不免会有一些见解无法周全,而令人觉得可笑。但由於位高权重,一般人就随口应和,顺风影从,偏苏东坡是聪明不凡,是非明白,而且常带一点游戏的习性,动不动就要向权威挑战一下,常因此使王安石恨得牙痒痒的!

例如,王安石为了表现自己和前人见解不同,常有一些与别人不同的见解,他认为历史上记载「扬雄投阁」这件事不可靠。他不相信扬雄会因为怕被王莽追杀,一时情急从天禄阁跳下来,认为这是史臣乱写的;王安石更进一步否定扬雄写〈剧秦美新〉一事,而认为这只是后人诬谄扬雄而已,扬雄无论如何不会写这样的文章。东坡知道了,也有自己的看法。有一天,两人相遇,谈起这件事,东坡就煞有介事的说:「我也怀疑一件事!想要请教丞相。」王安石问:「你怀疑啥事?」东坡说:「西汉真的有扬子云这个人吗?」在场到人都禁不住大笑起来。

当然,东坡和王安石之间的许多争强斗胜的说法,也不一定就是事实,极可能是无聊的人,在这两位名人身上做文章而已。这种传说很多,真真假假,很难说得清楚。其中最有名的,都和王安石在熙宁年间所作的《字说》一书有关,安石很希望《字说》能够天下风行。但东坡认为这不是那麼好,他说:「丞相博学,体大精深,所写的书我实在不懂;只是如果每一件事都牵强附会,读书人都模仿这种风气也不好。最重要是,有些事不能牵强附会,就像(牛牛牛)、麤两个字吧:牛的身体,比鹿壮;而鹿之行动,比牛敏捷。如今将本字重叠三次,却又有不同的意思,有甚麼道理呢?」安石没办回答,但始终不肯改正。听说东坡被贬黄冈之贬,就是因为这事,而不只是因为作诗所惹的祸啊。

东坡对王安石的《字说》的批评,还不只这些。书刚完成时,东坡就就开玩笑地说:「就算用竹子鞭马可以解作『笃』,但是用竹子打犬,又有甚麼好笑呢?」东坡又说:「按照〈字说〉的理论,这「鸠」字从九从鸟,是有证据的。为甚麼呢?《诗经》不是样说吗:『鳲鸠在桑,其子七兮。』儿子有七只,再加上爸爸和妈妈,刚好就是九个!」

又有一个说法,说东坡问安石:「『波』字为甚这样写呢?」安石答说:「因为『波』是水的皮。」东坡又说:「那麼『滑』哈意思呢,难道是水的骨头吗?」

虽然关於两人辩论的传说很多,但一般而言,大家都相信两位大人物原本没有嫌隙,而且格局都还不凡,不会那麼小家子气。但安石身边的人,因为妒忌东坡,常常想法子离间他们。

有一回,神宗想要让东坡参与编修〈起居注〉,安石有点为难;身边的人就献计说:东坡虽擅长作,不懂行政事务,可以用开封府推官的工作来困住他。但没想到东坡因此说话更大胆,写了许多奏章、万言书之类,评论时政,认为国家十分危险。安石更加不高兴。东坡就要求到地方去任职。

安石的门人李定,母亲去世,不服丧,东坡认为这是不孝,就讨厌他,李定因此也怀恨在心,就弹劾东坡作诗谤讪朝廷,是将东坡逮捕到御史台的大狱,存心要杀死东坡。但神宗始终不舍得杀东坡,就将东贬到黄州。

东坡贬官到汝州时,经过金陵,就去拜见安石。这时候两个人都先后失去最心爱的儿子,都在人生的悲伤中。其实东坡和安石虽然在政治上见解不同,但在生卒成名等事情却有许多巧合的雷同:安石出生早东坡十五年,去世、考取进士也一样早东坡十五年,这可说是人生的吊诡。

这时候两人见面都很高兴。东坡因为儿子去世而伤悲,还来不及去拜见王安石,安石就已穿了便服,骑著驴子,来船上看东坡。东坡连帽子都没戴就出来迎接,向安石深深地拜了一下说:「东坡今日太失礼了,大胆以便服来参见大丞相。」安石笑说:「礼仪那是为我们这种人而设呢!」

过了一回,东坡说:「我明白丞相门下用不著东坡。」安石没有答话,只招呼东坡游蒋山。在寺中饮茶,安石指著桌一个大砚台说:「试试用古人的诗句来描述一下这个砚台。」东坡想都没想就说:「我先提一句『巧匠斲山骨』。」安石想了一回,接不下去,就站起来说:「今天好天气,我们游游蒋山,这对联的事不急。」后田昼承当日就在后面,说:「安石平常喜欢用这种方法来难人,而门人常常推辞不会,没想到东坡没有被这方法吓到。」

两人在金陵的时候,国政也日益衰乱。东坡把握机会就和安石说:「我有一句话和丞相说。」安石脸色有点怪怪的,心想东坡大概要为以前的事辩解。东坡却说:「我所要说的是国家大事。」安石神色平静下来,道:「说说看。」东坡接著讲:「国家有重大军事动作,或者重大案件,这是从前汉朝、唐朝灭亡的先兆。我们大宋朝自开国以来,都以仁厚精神治理天下,就是要改变这一点。如今对西夏连年用兵,而南方也掀起好多件大案,抓了好多人,丞相为甚麼不站出来说一句话呢?」安石举起两只手指告诉东坡说,很无奈的说:「这两件事都是吕惠卿挑起来的,我如今身在朝廷之外,那敢说甚麼呢?」东坡说:「当然。在朝中就言无不尽,在朝外就不便多言,这是做事的常规。但如今皇上用不同平常的礼遇对待丞相,那麼丞相也应该用非常之礼来对待皇上,怎可以拘谨於一般规矩呢?」安石大声说:「我会说!」但又加上一句:「出在我口,入在你耳。」明白告诉东坡不要将这事传出去。其实安石曾经写信给吕惠卿,而要求不要给皇上知道,触犯了大臣无私交的忌讳,心里有点顾忌吕惠卿,担心东坡泄漏他的话。

安石又问东坡:「做人如果了做一件不正义的事,杀了一个无辜的人,而得到天下,可以不可以?」子瞻半开玩笑说:「现在的读书人,为了减少半年的努力,就算杀人也会做。」介甫笑一笑,没有回答。

虽然金陵相遇,两人仍然有一些保留,但二人彼此相惜,是可以确定的。安石甚至写诗劝东坡在当地买田地定居下来,「无人语与刘玄德,问舍求田意最高。」东坡也明白安石的好意,只是人生际遇难求,时移势易,每一个人都有自己不得已的选择。因此就回写这首诗告诉安石:「骑驴渺渺入荒陂,想见先生未病时。劝我试求三亩宅,从公已觉十年迟。」安石叹息著对人说:「不知道还要几百年,才有这样的人物!」不舍之情,溢於言表。安石的希望当然落空了,但使希望达成了,也没有甚意义,因为两年后,安石就去世了。

关於苏轼与王安石二人事迹的记载,见於下列书文:

一、《司马文正公日录》:介甫初为政,每赞上以独断,上专信任之。苏轼为开封试官,策问进士以:「晋武平吴以独断而克(见《晋书‧羊祜传》),符坚伐晋以独断而亡(时苻融、权翼等皆持不同意见,力谏,不听),齐桓专任管仲而霸(春秋时代的诸侯齐桓公,名小白),燕哙专任子之而败(见《战国策》),事同而功异,何也?」介甫见之不悦。轼弟辙辞条例司,言青苗不便,介甫尤怒;乃定制策登科者,不得与馆职,皆送审官(审官院),与合入差遣,以轼、辙兄弟故也。

二、《北窗炙輠》:荆公论扬雄投阁事(扬雄,字子云),此史臣之妄耳。岂有扬子云而投阁者,又《剧秦美新》,亦后人诬子云耳。子云岂肯作此文。他日见东坡,遂论及此。东坡云:「某亦疑一事。」介甫曰:「疑何事?」东坡曰:「西汉果有扬子云否?」闻者皆大笑。

三、《桯史》:王荆公在熙宁中作《字说》(《字说》又称《熙宁字说》,共二十四卷),行之天下。东坡在馆,一日因见而及之,曰:「丞相赜微窅穷,制作某不敢知;独恐每每牵附,学者成风,有不胜其凿者。姑以(牛牛牛)、麤二字言之:牛之体,壮於鹿;鹿之行,速於牛。今积三为字,而其义皆反之,何也?」荆公无以答,迄不为变。党伐之论,於是浸闓;黄冈之贬,盖不特坐诗祸也。

四、《高斋漫录》:东坡闻荆公《字说》新成,戏曰:「以竹鞭马为『笃』,以竹鞭犬,有何可笑?!」又曰:「鸠字从九从鸟,亦有证据。《诗》曰:『鳲鸠在桑,其子七兮。』和爷和娘,恰是九个!」

五、《鹤林玉露》世传东坡问荆公:「何以谓之『波』?」曰:「水之皮。」坡曰:「然则『滑』者,水之骨也?!」

六、《调谑编》:东坡闻荆公《字说》成,戏曰:「以竹鞭马为笃,不知以竹鞭犬有何可笑?」又举「坡」字问荆公曰:「何义?」荆公曰:「『坡』者土之皮。」东坡曰:「然则『滑』亦水之骨乎?」荆公默然。荆公又问曰:「鸠字从九鸟亦有证乎?」东坡曰:「《诗》云;『鳲鸠在桑,其子七兮』,和爷和娘,恰是九个。」荆公欣然而听,久之,始悟其谑也。(与《高斋漫录》、《鹤林玉露》所载雷同)

七、《河南邵氏闻见录》:介甫与子瞻初无隙,吕惠卿忌子瞻,辄间之。神宗欲以子瞻同修起居注,介甫难之;又意子瞻文士,不晓吏事,故用为开封府推官以困之。子瞻益论事无讳,拟廷试策、万言书,论时政甚危。介甫滋不悦。子瞻外补官。中丞李定,介甫客也,定不服母丧,子瞻以为不孝,恶之,定以为恨,劾子瞻作诗谤讪,下御史狱,欲杀之。神宗终不忍,贬散官,黄州安置。移汝州,过金陵,见介甫甚欢。子瞻曰:「某欲有言於公。」介甫色动,意子瞻辨前日事也。子瞻曰:「某所言天下事也。」介甫色定,曰:「姑言之。」子瞻曰:「大兵大狱,汉唐灭亡之兆。祖宗以仁厚治天下,正欲革此。今西方用兵,连年不解。东南数兴大狱,公独无一言以救之乎?」介甫举两指示子瞻曰:「二事皆惠卿启之,某在外安敢言?」子瞻曰:「固也。然在朝则言,在外则不言,事君之常礼耳。上所以待公者非常礼。公所以事上者,岂可以常礼乎?」介甫厉声曰:「某须说。」又曰:「出在安石口,入在子瞻耳。」盖介甫尝为惠卿发其无使上知私书,尚畏惠卿,恐子瞻泄其言耳。介甫又曰:「人须是行一不义,杀一不辜,得天下不为乃可。」子瞻戏曰:「今之君子,争减半年磨勘,虽杀人亦为之。」介甫笑而不言。

八、《坚瓠集》:世传王介甫咏菊,有「黄昏风雨过园林,残菊飘零满地金」之句。苏子瞻续云:「秋花不比春花落,为报诗人仔细吟。」因得罪介甫,谪子瞻黄州。菊惟黄落瓣。子瞻见之,始愧服。后二句,又传为欧公作。介甫闻之,曰:「欧九不学之过也。不见《楚辞》『夕餐秋菊之落英』乎?」

九、《曲洧旧闻》:东坡自黄徙汝,过金陵,荆公野服乘驴,谒於舟次,东坡不冠而迎,揖曰:「轼今日敢以野服见大丞相。」荆公笑曰:「礼岂为我辈设哉!」东坡曰:「轼亦自知相公门下用轼不著。」荆公无语。乃相招游蒋山。在方丈饮茶次,公指案上大砚曰:「可集古人诗联句赋此砚。」东坡应声曰:「轼请先道一句。」因大唱曰:「巧匠斲山骨。」荆公沈思良久,无以续之,乃起曰:「且趁此好天气穷览蒋山之胜,此非所急也。」田昼承君是日与一二客从后观之,承君曰:「荆公寻常好以此困人,而门下士往往多辞以不能,不料东坡不可以此慑伏也。」

十、《潘子真诗话》:东坡得请宜兴,道过钟山,见荆公。时公病方愈,令坡诵近作,因为手写一通以为赠。复自诵诗,俾坡书以赠己。仍约坡卜居秦淮。故坡和公诗云:「骑驴渺渺入荒陂,想见先生未病时。劝我试求三亩宅,从公已觉十年迟。」

十一、《西清诗话》:元丰中,王文公在金陵。东坡自黄北迁,日与公游,尽论古昔文字,闲即俱味禅说。公叹息谓人曰:「不知更几百年,方有如此人物!」东坡渡江至仪真,和游蒋山诗,寄金陵守王胜之益柔,公亟取读之,至「峰如巧障日,江远欲浮天」,乃抚几曰:「老夫平生作诗,无此二句。」又在蒋山时,以近制示东坡,东坡云:「『若积李兮缟夜,崇桃兮炫昼』,自屈宋没世,旷千余年,无复《离骚》句法,乃今见之。」荆公曰:「非子瞻见谀,自负亦如此,然未尝为俗子道也。」

十二、《西清诗话》:王文公见东坡《醉白堂记》,云:「此是韩(韩愈)、白(白居易)优劣论。」东坡闻之,曰:「未若介甫《虔州学记》乃学校策耳。」二公相诮或如此。然胜处未尝不相倾慕。元佑间,东坡奉祠西太一宫,见公旧诗云:「杨柳鸣啁绿暗,荷花落日红酣。三十六陂春水,白头想见江南。」注目久之,曰:「此老野狐精也。」

十三、《枫窗小牍》:王荆公秉国时,有人题相国寺壁云:「终岁荒芜湖浦焦,贫女戴笠落柘条。阿侬去家京洛还,惊心寇盗来攻剽。」人皆以为夫出妇,忧荒乱也。及荆公罢相,子瞻召还,诸公饮苏寺内,以此诗问之,苏曰:「於贫女句可以得其人矣。终岁,十二月也,十二月为青字;荒芜,田有苗也,草田为苗字;湖浦焦,水法也,水滂去为法字;女戴笠为安字;柘落木条,剩石字;阿侬是吴言,合吴言为误字;去家京洛为国;寇盗为贼民。盖言:青苗法安石误国贼民也。」
王安石变法

北宋王安石于宋神宗熙宁年间进行的改革。治平四年(1067)正月,宋神宗赵顼即位。神宗立志革新,熙宁元年(1068)四月,召王安石入京,变法立制,富国强兵,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

王安石建立一个指导变法的新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条例司撤销后,由司农寺主持变法的大部分事务。吕惠卿、曾布等人参与草拟新法。这些新法按照内容和作用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限制商人
供应国家需要和限制商人的政策,主要是均输法、市易法和免行法。

均输法

熙宁二年七月,颁行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由发运使掌握六路的财赋情况,斟酌每年应该上供和京城每年所需物资的情况,然后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从便变易蓄买”,贮存备用,借以节省价款和转运的劳费。均输法夺取了富商大贾的部分利益,同时也稍稍减轻了纳税户的许多额外负担。

市易法

熙宁五年三月,颁行市易法。在开封设置市易务。市易务根据市场情况,决定价格,收购滞销货物,待至市场上需要时出售,商贩可以向市易务贷款,或赊购货物。后又将开封市易务升为都提举市易司,作为市易务的总机构。市易法在限制大商人垄断市场方面发挥了作用,也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

免行法

熙宁六年七月,正式颁行免行法。免行法规定,各行商铺依据赢利的多寡,每月向市易务交纳免行钱,不再轮流以实物或人力供应官府。

发展农业生产

调整封建国家、地主和农民关系的政策以及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有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和农田水利法。

青苗法

熙宁二年九月,颁布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其所积现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归还谷物或现钱。青苗法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

募役法

熙宁四年颁布实施。募役法(免役法)规定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各州、县预计每年雇役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等高下分摊。募役法使原来轮流充役的农村居民回乡务农,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人户不得不交纳役钱,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

方田均税法

熙宁五年颁行。方田均税法规定每年九月由县官丈量土地,检验土地肥瘠,分为五等,规定税额。丈量后,到次年三月分发土地帐帖,作为“地符”。分家析产、典卖割移,都以现在丈量的田亩为准,由官府登记,发给契书。以限制官僚地主兼并土地,隐瞒田产和人口。

农田水利法

熙宁二年颁布。条约奖励各地开垦荒田,兴修水利,修筑堤防圩岸,由受益人户按户等高下出资兴修。在王安石的倡导下,一时形成“四方争言农田水利”的热潮。北方在治理黄、漳等河的同时,还在几道河渠的沿岸淤灌成大批“淤田”,使贫瘠的土壤变成了良田。

稳定封建秩序

巩固封建统治秩序和整顿、加强军队的措施,有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以及建立军器监等。

将兵法

作为“强兵”的措施,王安石一方面精简军队,裁汰老弱,合并军营,另一方面实行将兵法。自熙宁七年始,在北方挑选武艺较高、作战经验较多的武官专掌训练。将兵法的实行,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兵,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

保甲法

熙宁三年颁行。各地农村住户,不论主户或客户,每十家(后改为五家)组成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家有两丁以上的,出一人为保丁。农闲时集合保丁,进行军训;夜间轮差巡查,维持治安。保甲法既可以使各地壮丁接受军训,与正规军相参为用,以节省国家的大量军费,又可以建立严密的治安网,把各地人民按照保甲编制起来,以便稳定封建秩序。

改革教育制度

王安石等变法派还改革了科举制,整顿了各级学校,为社会培养需要的人才。

变法的影响

王安石变法以“富国强兵”为目标,从新法实施,到守旧派废罢新法,前后将近15年时间。在此期间,每项新法在推行后,基本上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使豪强兼并和高利贷者的活动受到了一些限制,使中、上级官员、皇室减少了一些特权,而乡村上户地主和下户自耕农则减轻了部分差役和赋税负担,封建国家也加强了对直接生产者的统治,增加了财政收入。各项新法或多或少地触犯了中、上级官员、皇室、豪强和高利贷者的利益,最终被罢废。


苏轼对其变法前后不同的态度

苏轼在王安石变法中的态度是属于中立的,也就是两头不是人。他并不完全赞同王安石的主张,当王最红的时候,苏轼反对他,所以王当政时他被排挤了。但苏轼也不赞同司马光等保守派的主张,当王失势时,苏轼又开始认为他某些东西是对的,有些同情王安石,王失败后司马光当政,他又被排挤了。
龙卷风对变法内容介绍是对的,但对其评价是不联系实际的理论评价。对其失败愿因分析是违背事实的。这当然不是龙卷风的错,几十年来书上都是这样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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