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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朝藩镇割据

时间:2010-5-31 专题:唐朝藩镇割据

唐朝中叶以后,一部分地方军政长官据地自雄,不服从中央命令的政治局面。藩是保卫,镇指军镇。封建朝廷设置军镇,本为保卫自身安全,但发展结果往往形成对抗中央的割据势力,这是封建统治者争权夺利的本性所造成的矛盾。唐代安史之乱后出现的中央集权削弱、藩镇强大、互相争战的局面。当时节度使独揽一方军政财权,其职位由子弟或部将承袭,不受中央政令管辖。至9世纪初,全国藩镇达四十余个,他们互相攻伐,或联合对抗中央。唐代中央政府屡图削弱藩镇,收效甚微。此局面延续近两个世纪,至北宋初结束。

联邦制:是若干个单位联合组成的统一国家。

联邦制国家的特点是:
第一,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是一种联盟关系,联邦政府行使国家主权,是对外交往的主体。
第二,联邦设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权力,领导其联邦成员。
第三,实行联邦制的国家都认同于统一的联邦宪法,遵从代表国家利益的统一法律。
第四,联邦各成员国有自己的立法和行政机关,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国籍,管理本国内的财政、税收、文化、教育等公共行政事务。
第五,联邦和各成员国的权限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如果联邦宪法与成员国的宪法发生冲突,以联邦宪法和法律为准。

邦联制:指若干独立的主权国家为了特定目的而组成的国家联盟。其主要特点是:邦联本身不是主权国家,邦联一般没有统一的最高权力机关,没有统一的军队、赋税和国籍;其成员国根据互相签订的协约明确表示让渡或委托邦联机构某些权力;邦联各成员国各自仍保留对内对外的主权,保留本国政府机关的一切职能,并有权自由退出邦联;邦联设有各成员国的协商机构,其决定只有在各成员国政府的认可后才具有法律效力。英联邦,独立国家联合体,非洲联盟,东南亚国家联盟以及一些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地区性或跨地区性国家组织均属于此范畴。

由此可见,唐朝的藩镇割据既不是联邦制也不是邦联制。藩镇割据只是唐朝时期的一个特殊的现象。


唐代藩镇割据的形势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唐代宗李豫初年到唐德宗李适末年(762~805)﹐是割据形成发展时期。代宗广德元年(763)﹐安史之

唐玄宗李隆基乱以史朝义自缢﹐其党羽纷纷投降唐朝而告结束。但朝廷无力彻底消灭这些势力﹐便以赏功为名﹐授以节度使称号﹐由其分统原安史所占之地。计有李怀仙为卢龙(又名幽州或范阳﹐今北京)节度使﹐统治今河北东北部﹔李宝臣为成德(又名镇冀或恒冀﹐今河北正定)节度使﹐统治今河北中部﹔田承嗣为魏博(今河北大名北)节度使﹐统治今河北南部﹑山东北部﹔薛嵩为相卫(今河南安阳)节度使﹐统治今河北西南部及山西﹑河南各一部﹐共四镇。其后相卫为田承嗣所并﹐则成为三镇﹐即河北三镇﹐这三镇名虽服从朝廷﹐实则独立。军中主帅﹐或父子相承﹐或由大将代立﹐朝廷无法过问。与此同时﹐淄青(又名平卢﹐今山东益者)镇大将李正己逐节度使侯希逸﹐唐亦授以节度使称号﹐统治今山东地区﹐世袭相承达三代四人。在今湖北﹐山南东道(今湖北襄樊襄阳)节度使梁崇义也实行割据﹐统治今湖北西北部达十九年。建中二年(781)﹐梁崇义被消灭﹐三年﹐淮西(治蔡州﹐今河南汝南)节度使李希烈又据镇反叛﹐自称建兴王﹐并联合已称王的淄青﹑魏博﹑成德﹑卢龙四镇节度使抗拒中央。唐德宗调集淮西邻道兵攻讨李希烈﹐诸道兵都观望不前。四年前﹐又调泾原(今甘肃泾川北)兵东援﹐十月﹐该军路过京师时﹐发生叛乱﹐拥立留居长安的前卢龙节度使朱泚为秦帝。德宗出奔奉天(今陕西干县)。兴元元年(784)正月﹐李希烈称楚帝﹐改元武成。二月﹐入援朝廷的朔方(今宁夏灵武)节度使李怀光也叛乱﹐德宗又奔梁州(今陕西汉中)﹐唐朝政权处于最危险的境地。同年六月﹐平定了朱泚﹐贞元元年(785)八月平定李怀光﹐二年四月﹐李希烈为部将所杀﹐河北﹑山东四镇也表示重新服从中央﹐表面上又归统一。德宗经过这场恐慌之后﹐转为执行姑息政策﹐求得暂时安定。但也做了一些削藩的准备工作﹐一是加强禁军(神策军)﹐二是充实府库。不过﹐这两方面都造成了另一后果﹐即宦官进一步控制中央政权。
第二阶段

唐玄宗李隆基《鹡鸰颂》从唐宪宗李纯永贞元年至元和末年(805~820)﹐是讨伐叛镇的时期。永贞元年(805)八月﹐唐宪宗即位﹐在他祖﹑父十多年努力之后﹐中央军力和财力都有了一定基础﹐他开始执行削藩政策。元和元年(806)﹐剑南西川节度使刘辟求兼领三川﹐因朝廷不许﹐就发兵攻击东川节度使治所梓州(今四川三台)。宪宗即派高崇文统率神策军出征﹐很快平定。同年﹐还平定夏绥节度使杨惠琳的叛乱。次年﹐镇海(又名浙西﹐今江苏镇江)节度使李锜叛变﹐宪宗调邻道兵征讨﹐李锜被部将所杀。这几次平叛的胜利﹐使宪宗及主战派大臣增强了信心。四年﹐成德节度使王士真死﹐其子承宗自为留后﹐宪宗以宦官吐突承璀领兵讨伐﹐没有取得胜利﹐只得暂时妥协﹐承认承宗继位。七年﹐魏博节度使田季安死﹐子从谏年幼继位﹐军中推立大将田兴(后改名弘正)﹐田兴表示服从中央﹐遵守法令﹐申报户籍﹐请朝廷任命管内地方官﹐送从谏入京。长期割据的河北三镇中出现了一个突破口。淮西自李希烈被部将陈仙奇所杀后﹐吴少诚又杀陈仙奇﹐仍然割据自雄﹐继位的是另一个淮西大将吴少阳。九年﹐吴少阳死﹐子吴元济自领军务﹐在对淮西镇的处置上﹐朝中大臣分为主战﹑主抚两派。宪宗主战﹐征集邻道军队围攻淮西。淄青﹑成德两镇暗中支持淮西﹐派人焚烧河阴转运\仓﹐刺杀宰相武元衡﹐刺伤御史中丞裴度﹐企图阻止朝廷进攻﹐但宪宗没有动摇﹐以裴度为相﹐坚持平叛。这是藩镇势力和唐朝中央的一次大决战。由于平叛军队中有不少将领迁延观望﹐作战不力﹐战争拖了四年。宰相裴度亲临前线督师﹐十二年十月﹐唐邓节度使李愬雪夜袭克蔡州﹐擒吴元济﹐取得最后胜利。次年宪宗又发兵攻淄青﹐十四年二月﹐淄青将刘悟杀节度使李师道降唐。于是成德王承宗﹑卢龙刘总相继自请离镇入朝﹐朝廷另委节度使﹐长期割据的局面似乎都解决了。
第三阶段从唐穆宗初至唐懿宗末(821~874)﹐是藩镇复活并延续的时期。宪宗伐叛所创下的新局面没有维持多久。由于长期战争﹐中央府库的积蓄已经枯竭﹐宪宗晚年任用聚敛之臣﹐遭到百姓怨恨﹔新的统一局面﹐也使大臣们思想麻痹。元和十五年﹐宪宗死﹐穆宗即位后﹐“销兵”(即裁减兵员)的主张盛行一时。销兵虽可以节省财政开支﹐但被裁的士卒无可靠生计﹐却是一个乱源。河北三镇的将士几十年不识中央委派的官吏﹐如今看到的却是一些趾高气扬把河北士兵视为降虏的昏庸骄奢的人物。长庆元年(821)卢龙发生兵乱﹐将士囚禁朝廷派去的新节度使张弘靖﹐尽杀其幕僚。接着﹐成德军将又杀自魏博移镇成德的节度使田弘正(即田兴)﹐朝廷命裴度统兵讨伐﹐又命魏博节度使田布(田弘正之子)出兵助讨成德﹐但将士不肯出力﹐要求田布行河朔故事(即恢复独立状态)﹐后田布自杀。于是“河北三镇”又脱离了中央控制﹐被裁的士卒﹐纷纷投奔其下。新的割据者朱克融﹑王廷凑﹑史宪诚还是实行原先的旧传统。裴度的讨伐军无功而还。朝廷因为军费浩大﹐无法支撑长期作战﹐只好承认现实。经此﹐唐朝中央再也没有恢复河北的打算。即使在唐朝尚能控制的区域内﹐也新出现一些较弱的割据者﹐如徐州大将王智兴逐节度使崔群﹐自领军务﹐朝廷即授以节镇。泽潞(今山西长治)节度使刘悟擅囚监军使刘承偕﹐朝廷无可奈何﹐宣布流放刘承偕﹐刘悟才将其释放。后来刘悟子孙三代据有泽潞。唐武宗会昌四年(844)﹐在李德裕主持下﹐平定了泽潞。这次被称为“会昌伐叛”的胜利﹐对于稳定中央直接控制地区起了积极作用。总之﹐第三阶段中﹐藩镇有所复活并发展﹐不过程度不如第一阶段之甚。在这段时间内﹐不论是在唐朝控制的地区﹐还是割据藩镇控制的地区﹐都经常发生牙将逐帅的事件。这是藩镇割据的另一种表现形态﹐是权力下移的象征。
第四个阶段从唐僖宗乾符二年至唐亡(875~907)﹐是藩镇相互兼并的时期。乾符二年﹐王仙芝﹑黄巢领导的唐末农民战争爆发﹐唐朝虽然征集各镇士兵围剿﹐并委任都统﹑副都统为统帅﹐实际上指挥并不统一。许多节镇利用时机扩充自己的实力。广明元年十二月(881年1月)﹐黄巢攻入长安后﹐唐朝中央政权实际已经瓦解﹐这时在全国逐渐出现了许多割据势力﹐有的原是唐朝的节度使(如高骈)﹔有的则是自己形成一个武装集团之后﹐被唐朝授予节度使(如杨行密﹑董昌﹑钱镠)。这样﹐割据的藩镇空前增多。农民起义军失败后﹐这些藩镇立即转入互相兼并的战争中﹐数十年战争不断﹐几乎遍及全国。天佑四年(907)﹐名义上的中央朝廷也被藩镇之一朱温夺去了﹐演变为五代十国﹐成为唐代藩镇割据的延续。直到北宋统一﹐才结束这一局面。

都不是,藩镇是一个军事团体,不是行政区域。就象今天的军区,和建设兵团。他们没有自己的政治体制,联邦是一个个邦国就象附属国一样的。只是藩镇后来要造反才搜刮民力。

藩镇割据,是封建帝国皇权分散的特有现象,如东汉末年到三国归晋、盛唐后期到五代战乱,都是藩镇割据的分裂时期。

而邦联制、联邦制,则是现代民主政体的国家体制形式,属于国家权力依法分散、下放的性质。这与藩镇割据有着本质的区别,不可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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