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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王安石变法与张居正改革成效不同之原因

时间:2010-5-31 专题:王莽改制
试论王安石变法与张居正改革成效不同之原因
试论王安石变法与张居正改革成效不同之原因" 摘要本文从“改革策略”、“改革步骤”、“改革者的地位与权限”、“和同僚的关系”、“改革者信念和毅力”等五个方面,论述了王安石变法与张居正改革成效之不同的原因。

关键词王安石变法张居正改革成效

北宋和明朝进入中叶后,都面临着“积贫积弱”的局面。王安石和张居正就是在这种相近的背景下各自进行了变法与改革。但是,将王安石的变法与张居正的改革进行比较,则王安石变法的成就不能与张居正的改革相提并论。

王安石变法之时就遭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反对,以失败而告终。后世学者对王安石变法也褒贬不一,可作为王氏变法不如人意的佐证。①

与王安石变法不同,张居正任相之时改革却得以全面推行。虽然张居正身亡之后,其改革措施(除“一条鞭法”外)被明神宗废而不用,他本人也遭诬劾而被削官夺爵;但到万历末年,人们认识到改革的益处。因此,他的文集问世后,为其作序跋的文人、士大夫无不对其改革称许有加,认为在他执政的“十余年间,海宇清晏,蛮夷宾服”,②并把他誉为“救时宰相”。③天启朝,廷臣开始为居正鸣冤。于是熹宗下诏“复(居正)故官,予葬祭”;到崇祯朝,居正父子官复原职,尚书李日宣等更称:“故辅居正……肩劳任怨,举废饬驰,弼成万历初年之治。其时中外义安,海内殷阜,纪纲法度莫不修明。功在社稷,日久论定,人益追思。”④可见张居正以他的改革精神赢得后世对他的追思与怀念。这是王安石变法失败后所没有的。

尽管王安石和张居正都是为了救弊图兴而进行的改革,他们的改革却产生了迥异的社会效果。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改革策略不同。改革是社会危机的产物,但即使是同一类型改革,也会因改革者所采取的策略不同而产生不同效应。和王安石变法相比,张居正改革阻力较小在于他具有较高的策略水平,这主要表现在改革所奉行的宗旨方面。

王安石早在宋仁宗嘉5年(1160年)上《万言书》时,就提出要改变现有法度,使之合乎“先王之政”。但是,他任相之后,却亮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观点,表明要更改太祖、太宗以来的法令制度。安石此举虽然给希望变法的士人注入了一副兴奋剂,但在思想还很保守的宋代,改变“祖宗之法”无疑会招来守旧派的激烈反对。如范纯仁向神宗上疏说:“王安石变祖宗法度,掊克财利,民心不宁”;在向神宗上《尚书解》时又说:“其言皆尧、舜、禹、汤、文、武之事也,治天下无以易此。愿深究而力行之!”⑤实际上就是要神宗不事更张,奉行“祖宗法度”,这种思想在当时的士大夫中是很普遍的。因此,王安石亮出的变法旗帜使他在变法之初就遇到了强大阻力。张居正的做法与王安石则不同,隆庆5年(1571年),他担任会试主考时撰写了《辛未会试程策》⑥,其中第二部分“法先王与法后王”的策题答案体现了他的变法思想,他认为“法制无常,近民为要,古今异势,便俗为宜”,说明他主张变法应以顺应民心为要,即应“法后王”。但他又说,“法后王”并不是更改明太祖所制定的各种制度,相反,对于唐宋以前的君主而言,明太祖是“后王”,因此“法后王”就是恢复太祖之制中本来面貌,革除正德以来的弊政。而对于明中叶诸帝来说,太祖又是“先王”,这样,改革并没有违背先贤所主张的“法先王”之旨。居正任首辅后,在明神宗召见时表示:“方今国家要务,惟在遵守祖宗旧制,不必纷纷更改”;然后又在谢恩疏中说:自己要“为祖宗谨守成宪,不敢以臆见纷更”。⑦这样,张居正在改革中始终打着“恪守祖制”的旗帜,从而抑制了守旧派之口,减少了改革的阻力。

第二,改革步骤不同。宋、明两朝发展到中叶时,都面临着严重的财政危机,因此,王安石和张居正上台时,接手的都是家底很薄的摊子,扭转财政危机是他们的共同任务。然而,在制定改革方针,应该孰先孰后时,王安石和张居正采取了不同的步骤,体现了他们在谋略上的差异。

王安石变法,一开始就着手整顿财政,而忽略了吏治改革。“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役、保马、方田诸役,相继并兴,号为新法,颁行天下”。⑧这表明王安石为改革“积贫积弱”局面,一开始就把改革重点放在整顿财政上,以俭财为先。由于新法在推行过程中用人不当,一些地方官使新法成为扰民、困民之举,遭到百姓反对,且变法对官僚地主及大商人的利益触犯颇多,故又遭到这部分势力的反对。可见,在吏治没有澄清、官僚地主的阻力没有打破之前,改革是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的。

和王安石相比,张居正显然要老练许多。在他看来,“治理之道莫急于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于核吏治”,⑨否则,吏风不正,一切政令都会流于形式。“上泽虽布而不得下疏,下情虽苦而不得上达”⑩,即是当时官僚作风的写照。正德、嘉靖年间的改革之所以不了了之,正是吏治腐败所致,张居正对此深有体会。因此,虽然面临严重的财政危机,他却没有一上来就贸然整顿财政,而是先行改革吏治,于万历元年(1573年)提出“考成法”。考成法的施行,大大提高了官僚机构的行政效率,史称“自是,一切不敢饰非,政体为肃”,“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由此,张居正是在获得了一个得心应手的政治工具后,然后再运用这个经过改造的工具去推行经济、军事诸方面的改革,使新法一以贯之地推行了十年之久,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第三,改革者的地位与权限不同。中国封建社会,权力集中在皇帝手中,皇权至高无上。因此,要革旧图新,首先就要取得皇权支持,故韩非说:“事在四方,在要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但是,皇帝在多大程度上支持变法,不仅决定了改革者所拥有的权限大小,也决定了改革最终所能取得的成就。就此而言,王安石变法也有不如张居正改革之处。

熙宁元年(1068年),王安石调入京师后,宋神宗谦虚地说:“朕自视眇躬,恐无以副聊此意。可悉意辅朕,庶同跻此道!”虽然孙固、唐介等力言安石不可任相,但神宗不为所动,次年就以其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此时神宗对变法充满了幻想,因此在变法初期对安石给予了一定的支持,使改革得以逐步展开。但是,随着反对派声势的高涨,神宗对安石的不信任日益增加,对变法也动摇起来。当他看了韩琦指责青苗法的上疏后,对安石等执政大臣说:“琦,真忠臣!虽在外,不忘王室。朕始谓可以利民,不意乃害民如此!出令不可不审!”虽然安石作了辩驳,神宗仍半信半疑,安石不得不“称疾家居”。神宗欲罢青苗法,直到安石以辞职相胁时,这才“为巽辞谢之”。又如神宗在亲策贤良方正时,太原判官吕陶奏请罢理财之说,神宗让安石读卷,见安石神色沮丧时,他又让反对变法的冯京续读,并称其言有理,这对安石等变法派来说,不能不是一种打击。此类事例甚多,不再枚举。

其实,宋神宗对安石的牵制远不止此,在用人政策上他也留了一手。变法之初,安石就提醒神宗不要为异论所惑,神宗表面允诺,却又把司马光、冯京、文彦博等反对派留在朝中,以牵制和监视变法。这些人后来虽因政见不合而离开朝廷,但也为反对派阻挠变法提供了条件。对神宗这种态度,安石也有所觉察,叹道“天下事如煮羹,下一把火,又随下一杓水,即羹何由有熟也?”并暗责神宗“只从得五分时也得也!”这些情况都表明,当反对派大举进攻新法时,神宗的动摇性就暴露出来,使反对派抓住他这一弱点,从而给变法造成了难以逾越的障碍。

明神宗即位时,只是个十多岁的孩童,还没有自己独立的思想,正是这一因素使张居正在改革中取得了皇权的支持,牢牢掌握着改革大权。居正任首辅后,取得了神宗生母李太后与司礼太临冯保的信任,成为他们在朝廷的代言人,而居正又利用自己作为帝师的特殊身份,向神宗灌输改革思想,这样,幼小的神宗自然而然地把张居正奉若神明,对改革更唯居正是从。因此,神宗这时只不过是皇权的符号,居正才是真正的掌权者,他有效地利用了皇权这把尚方宝剑来清除障碍,有力地推动了改革的进行。

明神宗成年后,更把居正视为顶梁柱,万历5年(1577年)9月,居正父在江陵病逝,按封建伦理,他必须回原籍守制三年,然而此时改革正处关键时刻,反对派在暗中活动,居正一旦离去,改革和他本人的前程都将凶吉难卜,因此无论对朝廷还是对他本人来说,居正都不能离开。这一点神宗十分清楚,故有人提议居正“夺情”时,神宗立即同意,并下诏说:“父制当守,君父尤重”,明确表示要居正夺情,使舆论大哗,甚至有人上疏称:“国有非此不可以为国,家有非此不可以为家,人而非此则禽兽矣,中华而非此则夷狄矣”,并说这会给国家带来灾难。正好这年有慧星从东南方升起,反对派便把它附会为上天对夺情的不满,甚至有人“悬谤书通衢”。对这些攻击性言论,神宗不为所动,并下诏:再论此事者诛无赦。同年12月,朝野又议论纷起,说居正将有异举。为了辟谣,神宗再次出来为居正说话,重申:“纲常人纪,君臣为大”,斥责反对派“藐朕冲年,忌惮元辅忠正,不便己私,乃借纲常之说,肆为排挤之计,欲使朕孤立于上,得以任意自恣,殊为悖逆不道,倾危社稷,大伤朕心。”反对派果然被镇住,使居正得以集中精力把改革推向深入。

尽管有人认为神宗对居正的尊敬是长期受李太后、居正严格管束所产生的敬畏心理的表现,并不是其内心思想的真实反映,但不可否认的是,神宗在改革过程中是给予了居正以极大的支持的,而不是像宋神宗那样处处制肘王安石。至于居正死后,神宗几乎尽废其法,并抄居正家产和削官夺爵,却不是神宗反对改革本身所致,而是诸种因素综合作用所引发的悲剧。

第四,与同僚关系不同。要推行自上而下的改革,不能不依赖官僚机构和各级官吏。改革者如何处理与同僚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这方面,张居正显然又比王安石略胜一筹。

王安石在变法时,对反对派毫不留情地予以打击和排挤,就扫清变法障碍而言,此举无可指责。然而,对那些只是指陈新法过失、对新法并无恶意的大臣,以及居于变法与反变法之间的大臣,安石也没有采取积极措施争取他们,而是一律予以压制,把他们推向了反对派一方,壮大了对立势力,给改革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后果。此外,变法派内部也存在集团利益之争,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安石与吕惠卿之间的斗争。当安石应诏二次任相时,吕惠卿“忌安石复用,遂欲逆闭其途,凡可以害安石者,无所不用其智”,廷臣“遂更朋附之”。安石复相后,立即上疏反斥惠卿,终于把他赶出朝廷。但惠卿并不甘心,又在地方上疏称:安石“尽弃所学,隆尚纵横之末数。方命矫令,罔上要君,力行力年岁之间。虽矢志倒行逆施者,殆不如此,”竭力想扳倒安石。可见,安石不仅不善于处理与中间派的关系,即使同是变法派内部,一旦涉及切身利益时,他们也会作殊死搏斗,暴露了他作为一个政治家的短视,这就难怪变法会以失败而告终了。

张居正在处理与同僚关系方面的情况,要分期来看。在夺情以前,居正在这个问题上很有理智,对于那些“以言乱政”者坚决予以清除,而对持不同政见者,则把他们安排到非要害部门,或令其退休。同时,他又注意录用人才,“无问是谁亲故乡党,无计从来所作眚过,但能办国家事、有礼于君者,即举而录之。”事实上,居正也是按这一原则来举荐官员的,如素逆于居正的马自强因精明能干而受推荐,自强“不自意得之,颇德居正”。高拱的心腹杨博也被任为吏部尚书。这样,一些怀才不遇的官员把居正看成了升迁的希望,一部分高拱旧属也转而支持居正,居正也因此大大加强了自己的威信和权力,故时人称“相权之重,本朝罕俪”。正是凭借这一有利形势,居正得以把改革全面推行开来。在夺情以后,居正受到极大刺激,加上已大权在握,对形势判断不清,凡反对改革,或上疏言事但有利于改革的士大夫,他一概贬斥不用。从此以后,居正开始以个人感情任用官员,给改革造成了不利影响。不过,由于居正掌握了内外大权,仍能按既定的方针施政,所以改革能推行无阻,但居正身死之后新法被废的隐患也由此种下。

第五,改革者信念和毅力不同。历来凡是改革者都会遭到攻击和诽谤,因为改革会触动一部分人利益,他们势必不遗余力地阻挠、破坏改革。这时,改革者信念和毅力就会经受严峻考验,其信念和毅力也将决定他们采用什么态度来反击反对派的进攻,从而继续推行改革,取得更大成就。就此而言,王安石也不如张居正。

王安石任相前,曾大力提倡要求重视人才,可当他开始变法时,却没按这一方针来推行吏治改革,而是把目光放在经济改革方面,这其中固然有宋神宗急于求成的原因在内,但安石鉴于庆历新政的失败,不敢得罪大官僚等既得利益者,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正因为下面官吏的阳奉阴违,才使王安石变法失去了初衷。因此,不敢力行吏治改革,可以说是安石毅力欠缺的一种表现。安石任相后,御史中丞吕诲上疏说安石“大奸似忠,大诈似信”,希望神宗不要受其欺骗。神宗不受,吕诲求去,安石亦求去。当神宗说:“若出诲,恐安石不自安”时,安石立即向神宗表示:“臣以身许国,陛下处之有义,臣何敢以形迹自嫌,苟为去就”。从安石的话表面看来,他似乎真的是“以身许国”,毫不计较个人得失,但言外之意却是只有吕诲被斥后,他才出来变法!宋神宗当然听出了话外之意,只好贬出吕诲,安石这才满足心愿。在以后的变法中,安石也多以谢病来消极抵抗神宗的动摇。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复相后意气消沉,屡次谢病求去,还在信中对人说“自念行不足以悦众”,“智不足以知人”。这时他对变法的畏难情绪是显而易见的。当他儿子王雨方死后,安石更是悲伤难抑,力请辞职。神宗见他去意已决,也对他失去信心,让他去了江宁。从此,王安石就以写诗来消愁解闷。由此可见,王安石对变法并没有坚定的信念,他本人的毅力也不足以使他担当北宋中叶救弊图兴的变法重任。

相反,张居正在这方面却胜过王安石。早在隆庆年间,徐阶致仕,将国事托付居正,他表示:“大丈夫既以身许国家、许知己,惟鞠躬尽瘁而已,他复何言!”改开始后,居正明知整顿吏治会招致既得利益者反对,但他毫无畏惧,表示自己“且受深恩,义当死报,虽怨诽有所弗恤也。”当他遭到自己门生刘台弹劾时,仍坚持初衷,声称“吾但欲安国家、定社稷耳,怨仇何足恤乎”,“使吾为刽子手,吾亦不离法场而证菩提”。表现了改革者的无畏精神。居正直到临死时还把改革大权抓在手中,在病榻上还想着如何把改革推向深入。因此,张居正改革能够取得巨大成就,与他坚定不移的信念及勇于任事的精神是密不可分的。

综上所述,就“政治家”这一称谓而言,王安石有不如张居正之处;就变法本身而言,王安石变法在策略和步骤上不如张居正改革那样灵活;就改革者的地位和权限而言,王安石更不能和张居正相比;就改革班子而言,以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也不如以张居正为首的改革派那样齐心协力。因此,王安石变法的成就自然不能与张居正改革相提并论。

①对王安石变法作用持否定态度的有当代学者顾全芳、王曾瑜、季平等,他们都有论文或专著讨论王安石变法。⑤⑧《宋史纪事本末》卷37,《王安石变法》②沈鲤《张太岳集序》③高以俭《太师张文忠公集跋》,载《张文忠公全集》附录一④《明史》卷213,《张居正传》⑥⑦⑨《张太岳集》卷16、卷37、卷38、卷41、卷41、卷25、卷34、卷25、卷28⑩《明经世文编》卷100、卷84《韩非子·杨榷》《长编纪事本末》卷68,《青苗法上》《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二一》《长编》卷262吕本忠《紫薇杂说》萧少秋《张居正改革》,求实出版社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9《王临川全集》卷73




 摘要本文从“改革策略”、“改革步骤”、“改革者的地位与权限”、“和同僚的关系”、“改革者信念和毅力”等五个方面,论述了王安石变法与张居正改革成效之不同的原因。

关键词王安石变法张居正改革成效

北宋和明朝进入中叶后,都面临着“积贫积弱”的局面。王安石和张居正就是在这种相近的背景下各自进行了变法与改革。但是,将王安石的变法与张居正的改革进行比较,则王安石变法的成就不能与张居正的改革相提并论。

王安石变法之时就遭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反对,以失败而告终。后世学者对王安石变法也褒贬不一,可作为王氏变法不如人意的佐证。①

与王安石变法不同,张居正任相之时改革却得以全面推行。虽然张居正身亡之后,其改革措施(除“一条鞭法”外)被明神宗废而不用,他本人也遭诬劾而被削官夺爵;但到万历末年,人们认识到改革的益处。因此,他的文集问世后,为其作序跋的文人、士大夫无不对其改革称许有加,认为在他执政的“十余年间,海宇清晏,蛮夷宾服”,②并把他誉为“救时宰相”。③天启朝,廷臣开始为居正鸣冤。于是熹宗下诏“复(居正)故官,予葬祭”;到崇祯朝,居正父子官复原职,尚书李日宣等更称:“故辅居正……肩劳任怨,举废饬驰,弼成万历初年之治。其时中外义安,海内殷阜,纪纲法度莫不修明。功在社稷,日久论定,人益追思。”④可见张居正以他的改革精神赢得后世对他的追思与怀念。这是王安石变法失败后所没有的。

尽管王安石和张居正都是为了救弊图兴而进行的改革,他们的改革却产生了迥异的社会效果。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改革策略不同。改革是社会危机的产物,但即使是同一类型改革,也会因改革者所采取的策略不同而产生不同效应。和王安石变法相比,张居正改革阻力较小在于他具有较高的策略水平,这主要表现在改革所奉行的宗旨方面。

王安石早在宋仁宗嘉5年(1160年)上《万言书》时,就提出要改变现有法度,使之合乎“先王之政”。但是,他任相之后,却亮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观点,表明要更改太祖、太宗以来的法令制度。安石此举虽然给希望变法的士人注入了一副兴奋剂,但在思想还很保守的宋代,改变“祖宗之法”无疑会招来守旧派的激烈反对。如范纯仁向神宗上疏说:“王安石变祖宗法度,掊克财利,民心不宁”;在向神宗上《尚书解》时又说:“其言皆尧、舜、禹、汤、文、武之事也,治天下无以易此。愿深究而力行之!”⑤实际上就是要神宗不事更张,奉行“祖宗法度”,这种思想在当时的士大夫中是很普遍的。因此,王安石亮出的变法旗帜使他在变法之初就遇到了强大阻力。张居正的做法与王安石则不同,隆庆5年(1571年),他担任会试主考时撰写了《辛未会试程策》⑥,其中第二部分“法先王与法后王”的策题答案体现了他的变法思想,他认为“法制无常,近民为要,古今异势,便俗为宜”,说明他主张变法应以顺应民心为要,即应“法后王”。但他又说,“法后王”并不是更改明太祖所制定的各种制度,相反,对于唐宋以前的君主而言,明太祖是“后王”,因此“法后王”就是恢复太祖之制中本来面貌,革除正德以来的弊政。而对于明中叶诸帝来说,太祖又是“先王”,这样,改革并没有违背先贤所主张的“法先王”之旨。居正任首辅后,在明神宗召见时表示:“方今国家要务,惟在遵守祖宗旧制,不必纷纷更改”;然后又在谢恩疏中说:自己要“为祖宗谨守成宪,不敢以臆见纷更”。⑦这样,张居正在改革中始终打着“恪守祖制”的旗帜,从而抑制了守旧派之口,减少了改革的阻力。

第二,改革步骤不同。宋、明两朝发展到中叶时,都面临着严重的财政危机,因此,王安石和张居正上台时,接手的都是家底很薄的摊子,扭转财政危机是他们的共同任务。然而,在制定改革方针,应该孰先孰后时,王安石和张居正采取了不同的步骤,体现了他们在谋略上的差异。

王安石变法,一开始就着手整顿财政,而忽略了吏治改革。“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役、保马、方田诸役,相继并兴,号为新法,颁行天下”。⑧这表明王安石为改革“积贫积弱”局面,一开始就把改革重点放在整顿财政上,以俭财为先。由于新法在推行过程中用人不当,一些地方官使新法成为扰民、困民之举,遭到百姓反对,且变法对官僚地主及大商人的利益触犯颇多,故又遭到这部分势力的反对。可见,在吏治没有澄清、官僚地主的阻力没有打破之前,改革是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的。

和王安石相比,张居正显然要老练许多。在他看来,“治理之道莫急于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于核吏治”,⑨否则,吏风不正,一切政令都会流于形式。“上泽虽布而不得下疏,下情虽苦而不得上达”⑩,即是当时官僚作风的写照。正德、嘉靖年间的改革之所以不了了之,正是吏治腐败所致,张居正对此深有体会。因此,虽然面临严重的财政危机,他却没有一上来就贸然整顿财政,而是先行改革吏治,于万历元年(1573年)提出“考成法”。考成法的施行,大大提高了官僚机构的行政效率,史称“自是,一切不敢饰非,政体为肃”,“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由此,张居正是在获得了一个得心应手的政治工具后,然后再运用这个经过改造的工具去推行经济、军事诸方面的改革,使新法一以贯之地推行了十年之久,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第三,改革者的地位与权限不同。中国封建社会,权力集中在皇帝手中,皇权至高无上。因此,要革旧图新,首先就要取得皇权支持,故韩非说:“事在四方,在要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但是,皇帝在多大程度上支持变法,不仅决定了改革者所拥有的权限大小,也决定了改革最终所能取得的成就。就此而言,王安石变法也有不如张居正改革之处。

熙宁元年(1068年),王安石调入京师后,宋神宗谦虚地说:“朕自视眇躬,恐无以副聊此意。可悉意辅朕,庶同跻此道!”虽然孙固、唐介等力言安石不可任相,但神宗不为所动,次年就以其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此时神宗对变法充满了幻想,因此在变法初期对安石给予了一定的支持,使改革得以逐步展开。但是,随着反对派声势的高涨,神宗对安石的不信任日益增加,对变法也动摇起来。当他看了韩琦指责青苗法的上疏后,对安石等执政大臣说:“琦,真忠臣!虽在外,不忘王室。朕始谓可以利民,不意乃害民如此!出令不可不审!”虽然安石作了辩驳,神宗仍半信半疑,安石不得不“称疾家居”。神宗欲罢青苗法,直到安石以辞职相胁时,这才“为巽辞谢之”。又如神宗在亲策贤良方正时,太原判官吕陶奏请罢理财之说,神宗让安石读卷,见安石神色沮丧时,他又让反对变法的冯京续读,并称其言有理,这对安石等变法派来说,不能不是一种打击。此类事例甚多,不再枚举。

其实,宋神宗对安石的牵制远不止此,在用人政策上他也留了一手。变法之初,安石就提醒神宗不要为异论所惑,神宗表面允诺,却又把司马光、冯京、文彦博等反对派留在朝中,以牵制和监视变法。这些人后来虽因政见不合而离开朝廷,但也为反对派阻挠变法提供了条件。对神宗这种态度,安石也有所觉察,叹道“天下事如煮羹,下一把火,又随下一杓水,即羹何由有熟也?”并暗责神宗“只从得五分时也得也!”这些情况都表明,当反对派大举进攻新法时,神宗的动摇性就暴露出来,使反对派抓住他这一弱点,从而给变法造成了难以逾越的障碍。

明神宗即位时,只是个十多岁的孩童,还没有自己独立的思想,正是这一因素使张居正在改革中取得了皇权的支持,牢牢掌握着改革大权。居正任首辅后,取得了神宗生母李太后与司礼太临冯保的信任,成为他们在朝廷的代言人,而居正又利用自己作为帝师的特殊身份,向神宗灌输改革思想,这样,幼小的神宗自然而然地把张居正奉若神明,对改革更唯居正是从。因此,神宗这时只不过是皇权的符号,居正才是真正的掌权者,他有效地利用了皇权这把尚方宝剑来清除障碍,有力地推动了改革的进行。

明神宗成年后,更把居正视为顶梁柱,万历5年(1577年)9月,居正父在江陵病逝,按封建伦理,他必须回原籍守制三年,然而此时改革正处关键时刻,反对派在暗中活动,居正一旦离去,改革和他本人的前程都将凶吉难卜,因此无论对朝廷还是对他本人来说,居正都不能离开。这一点神宗十分清楚,故有人提议居正“夺情”时,神宗立即同意,并下诏说:“父制当守,君父尤重”,明确表示要居正夺情,使舆论大哗,甚至有人上疏称:“国有非此不可以为国,家有非此不可以为家,人而非此则禽兽矣,中华而非此则夷狄矣”,并说这会给国家带来灾难。正好这年有慧星从东南方升起,反对派便把它附会为上天对夺情的不满,甚至有人“悬谤书通衢”。对这些攻击性言论,神宗不为所动,并下诏:再论此事者诛无赦。同年12月,朝野又议论纷起,说居正将有异举。为"

上面的都错了

张居正虽然官高权重,但绝对不是什么出将入相,其实之前出将入相的人多了去了,但是那一个能威震其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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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萧何诸葛亮房玄龄魏征 王安石可比唐朝郭汾阳,出将入相、能里能外,高寿且权重,社稷重臣,桃李满天下。张居正与王安石:北宋和明朝进入中叶后,都面临着“积贫积弱”的局面。王安石和张居正就是在这种相近的背景下各自进行了变法与改革。但是,将王安石的变法与张居正的改革进行比较,则王安石变法的成就不能与张居正的改革相提并论。

王安石变法之时就遭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反对,以失败而告终。后世学者对王安石变法也褒贬不一,可作为王氏变法不如人意的佐证。①

与王安石变法不同,张居正任相之时改革却得以全面推行。虽然张居正身亡之后,其改革措施(除“一条鞭法”外)被明神宗废而不用,他本人也遭诬劾而被削官夺爵;但到万历末年,人们认识到改革的益处。因此,他的文集问世后,为其作序跋的文人、士大夫无不对其改革称许有加,认为在他执政的“十余年间,海宇清晏,蛮夷宾服”,②并把他誉为“救时宰相”。③天启朝,廷臣开始为居正鸣冤。于是熹宗下诏“复(居正)故官,予葬祭”;到崇祯朝,居正父子官复原职,尚书李日宣等更称:“故辅居正……肩劳任怨,举废饬驰,弼成万历初年之治。其时中外义安,海内殷阜,纪纲法度莫不修明。功在社稷,日久论定,人益追思。”④可见张居正以他的改革精神赢得后世对他的追思与怀念。这是王安石变法失败后所没有的。

尽管王安石和张居正都是为了救弊图兴而进行的改革,他们的改革却产生了迥异的社会效果。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改革策略不同。改革是社会危机的产物,但即使是同一类型改革,也会因改革者所采取的策略不同而产生不同效应。和王安石变法相比,张居正改革阻力较小在于他具有较高的策略水平,这主要表现在改革所奉行的宗旨方面。

王安石早在宋仁宗嘉5年(1160年)上《万言书》时,就提出要改变现有法度,使之合乎“先王之政”。但是,他任相之后,却亮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观点,表明要更改太祖、太宗以来的法令制度。安石此举虽然给希望变法的士人注入了一副兴奋剂,但在思想还很保守的宋代,改变“祖宗之法”无疑会招来守旧派的激烈反对。如范纯仁向神宗上疏说:“王安石变祖宗法度,掊克财利,民心不宁”;在向神宗上《尚书解》时又说:“其言皆尧、舜、禹、汤、文、武之事也,治天下无以易此。愿深究而力行之!”⑤实际上就是要神宗不事更张,奉行“祖宗法度”,这种思想在当时的士大夫中是很普遍的。因此,王安石亮出的变法旗帜使他在变法之初就遇到了强大阻力。张居正的做法与王安石则不同,隆庆5年(1571年),他担任会试主考时撰写了《辛未会试程策》⑥,其中第二部分“法先王与法后王”的策题答案体现了他的变法思想,他认为“法制无常,近民为要,古今异势,便俗为宜”,说明他主张变法应以顺应民心为要,即应“法后王”。但他又说,“法后王”并不是更改明太祖所制定的各种制度,相反,对于唐宋以前的君主而言,明太祖是“后王”,因此“法后王”就是恢复太祖之制中本来面貌,革除正德以来的弊政。而对于明中叶诸帝来说,太祖又是“?韧酢?这样,改革并没有违背先贤所主张的“法先王”之旨。居正任首辅后,在明神宗召见时表示:“方今国家要务,惟在遵守祖宗旧制,不必纷纷更改”;然后又在谢恩疏中说:自己要“为祖宗谨守成宪,不敢以臆见纷更”。⑦这样,张居正在改革中始终打着“恪守祖制”的旗帜,从而抑制了守旧派之口,减少了改革的阻力。

第二,改革步骤不同。宋、明两朝发展到中叶时,都面临着严重的财政危机,因此,王安石和张居正上台时,接手的都是家底很薄的摊子,扭转财政危机是他们的共同任务。然而,在制定改革方针,应该孰先孰后时,王安石和张居正采取了不同的步骤,体现了他们在谋略上的差异。

王安石变法,一开始就着手整顿财政,而忽略了吏治改革。“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役、保马、方田诸役,相继并兴,号为新法,颁行天下”。⑧这表明王安石为改革“积贫积弱”局面,一开始就把改革重点放在整顿财政上,以俭财为先。由于新法在推行过程中用人不当,一些地方官使新法成为扰民、困民之举,遭到百姓反对,且变法对官僚地主及大商人的利益触犯颇多,故又遭到这部分势力的反对。可见,在吏治没有澄清、官僚地主的阻力没有打破之前,改革是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的。

和王安石相比,张居正显然要老练许多。在他看来,“治理之道莫急于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于核吏治”,⑨否则,吏风不正,一切政令都会流于形式。“上泽虽布而不得下疏,下情虽苦而不得上达”⑩,即是当时官僚作风的写照。正德、嘉靖年间的改革之所以不了了之,正是吏治腐败所致,张居正对此深有体会。因此,虽然面临严重的财政危机,他却没有一上来就贸然整顿财政,而是先行改革吏治,于万历元年(1573年)提出“考成法”。考成法的施行,大大提高了官僚机构的行政效率,史称“自是,一切不敢饰非,政体为肃”,“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由此,张居正是在获得了一个得心应手的政治工具后,然后再运用这个经过改造的工具去推行经济、军事诸方面的改革,使新法一以贯之地推行了十年之久,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第三,改革者的地位与权限不同。中国封建社会,权力集中在皇帝手中,皇权至高无上。因此,要革旧图新,首先就要取得皇权支持,故韩非说:“事在四方,在要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但是,皇帝在多大程度上支持变法,不仅决定了改革者所拥有的权限大小,也决定了改革最终所能取得的成就。就此而言,王安石变法也有不如张居正改革之处。

熙宁元年(1068年),王安石调入京师后,宋神宗谦虚地说:“朕自视眇躬,恐无以副聊此意。可悉意辅朕,庶同跻此道!”虽然孙固、唐介等力言安石不可任相,但神宗不为所动,次年就以其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此时神宗对变法充满了幻想,因此在变法初期对安石给予了一定的支持,使改革得以逐步展开。但是,随着反对派声势的高涨,神宗对安石的不信任日益增加,对变法也动摇起来。当他看了韩琦指责青苗法的上疏后,对安石等执政大臣说:“琦,真忠臣!虽在外,不忘王室。朕始谓可以利民,不意乃害民如此!出令不可不审!”虽然安石作了辩驳,神宗仍半信半疑,安石不得不“称疾家居”。神宗欲罢青苗法,直到安石以辞职相胁时,这才“为巽辞谢之”。又如神宗在亲策贤良方正时,太原判官吕陶奏请罢理财之说,神宗让安石读卷,见安石神色沮丧时,他又让反对变法的冯京续读,并称其言有理,这对安石等变法派来说,不能不是一种打击。此类事例甚多,不再枚举。

其实,宋神宗对安石的牵制远不止此,在用人政策上他也留了一手。变法之初,安石就提醒神宗不要为异论所惑,神宗表面允诺,却又把司马光、冯京、文彦博等反对派留在朝中,以牵制和监视变法。这些人后来虽因政见不合而离开朝廷,但也为反对派阻挠变法提供了条件。对神宗这种态度,安石也有所觉察,叹道“天下事如煮羹,下一把火,又随下一杓水,即羹何由有熟也?”并暗责神宗“只从得五分时也得也!”这些情况都表明,当反对派大举进攻新法时,神宗的动摇性就暴露出来,使反对派抓住他这一弱点,从而给变法造成了难以逾越的障碍。

明神宗即位时,只是个十多岁的孩童,还没有自己独立的思想,正是这一因素使张居正在改革中取得了皇权的支持,牢牢掌握着改革大权。居正任首辅后,取得了神宗生母李太后与司礼太临冯保的信任,成为他们在朝廷的代言人,而居正又利用自己作为帝师的特殊身份,向神宗灌输改革思想,这样,幼小的神宗自然而然地把张居正奉若神明,对改革更唯居正是从。因此,神宗这时只不过是皇权的符号,居正才是真正的掌权者,他有效地利用了皇权这把尚方宝剑来清除障碍,有力地推动了改革的进行。

明神宗成年后,更把居正视为顶梁柱,万历5年(1577年)9月,居正父在江陵病逝,按封建伦理,他必须回原籍守制三年,然而此时改革正处关键时刻,反对派在暗中活动,居正一旦离去,改革和他本人的前程都将凶吉难卜,因此无论对朝廷还是对他本人来说,居正都不能离开。这一点神宗十分清楚,故有人提议居正“夺情”时,神宗立即同意,并下诏说:“父制当守,君父尤重”,明确表示要居正夺情,使舆论大哗,甚至有人上疏称:“国有非此不可以为国,家有非此不可以为家,人而非此则禽兽矣,中华而非此则夷狄矣”,并说这会给国家带来灾难。正好这年有慧星从东南方升起,反对派便把它附会为上天对夺情的不满,甚至有人“悬谤书通衢”。对这些攻击性言论,神宗不为所动,并下诏:再论此事者诛无赦。同年12月,朝野又议论纷起,说居正将有异举。为了辟谣,神宗再次出来为居正说话,重申:“纲常人纪,君臣为大”,斥责反对派“藐朕冲年,忌惮元辅忠正,不便己私,乃借纲常之说,肆为排挤之计,欲使朕孤立于上,得以任意自恣,殊为悖逆不道,倾危社稷,大伤朕心。”反对派果然被镇住,使居正得以集中精力把改革推向深入。

尽管有人认为神宗对居正的尊敬是长期受李太后、居正严格管束所产生的敬畏心理的表现,并不是其内心思想的真实反映,但不可否认的是,神宗在改革过程中是给予了居正以极大的支持的,而不是像宋神宗那样处处制肘王安石。至于居正死后,神宗几乎尽废其法,并抄居正家产和削官夺爵,却不是神宗反对改革本身所致,而是诸种因素综合作用所引发的悲剧。

第四,与同僚关系不同。要推行自上而下的改革,不能不依赖官僚机构和各级官吏。改革者如何处理与同僚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这方面,张居正显然又比王安石略胜一筹。

王安石在变法时,对反对派毫不留情地予以打击和排挤,就扫清变法障碍而言,此举无可指责。然而,对那些只是指陈新法过失、对新法并无恶意的大臣,以及居于变法与反变法之间的大臣,安石也没有采取积极措施争取他们,而是一律予以压制,把他们推向了反对派一方,壮大了对立势力,给改革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后果。此外,变法派内部也存在集团利益之争,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安石与吕惠卿之间的斗争。当安石应诏二次任相时,吕惠卿“忌安石复用,遂欲逆闭其途,凡可以害安石者,无所不用其智”,廷臣“遂更朋附之”。安石复相后,立即上疏反斥惠卿,终于把他赶出朝廷。但惠卿并不甘心,又在地方上疏称:安石“尽弃所学,隆尚纵横之末数。方命矫令,罔上要君,力行力年岁之间。虽矢志倒行逆施者,殆不如此,”竭力想扳倒安石。可见,安石不仅不善于处理与中间派的关系,即使同是变法派内部,一旦涉及切身利益时,他们也会作殊死搏斗,暴露了他作为一个政治家的短视,这就难怪变法会以失败而告终了。

张居正在处理与同僚关系方面的情况,要分期来看。在夺情以前,居正在这个问题上很有理智,对于那些“以言乱政”者坚决予以清除,而对持不同政见者,则把他们安排到非要害部门,或令其退休。同时,他又注意录用人才,“无问是谁亲故乡党,无计从来所作眚过,但能办国家事、有礼于君者,即举而录之。”事实上,居正也是按这一原则来举荐官员的,如素逆于居正的马自强因精明能干而受推荐,自强“不自意得之,颇德居正”。高拱的心腹杨博也被任为吏部尚书。这样,一些怀才不遇的官员把居正看成了升迁的希望,一部分高拱旧属也转而支持居正,居正也因此大大加强了自己的威信和权力,故时人称“相权之重,本朝罕俪”。正是凭借这一有利形势,居正得以把改革全面推行开来。在夺情以后,居正受到极大刺激,加上已大权在握,对形势判断不清,凡反对改革,或上疏言事但有利于改革的士大夫,他一概贬斥不用。从此以后,居正开始以个人感情任用官员,给改革造成了不利影响。不过,由于居正掌握了内外大权,仍能按既定的方针施政,所以改革能推行无阻,但居正身死之后新法被废的隐患也由此种下。

第五,改革者信念和毅力不同。历来凡是改革者都会遭到攻击和诽谤,因为改革会触动一部分人利益,他们势必不遗余力地阻挠、破坏改革。这时,改革者信念和毅力就会经受严峻考验,其信念和毅力也将决定他们采用什么态度来反击反对派的进攻,从而继续推行改革,取得更大成就。就此而言,王安石也不如张居正。

王安石任相前,曾大力提倡要求重视人才,可当他开始变法时,却没按这一方针来推行吏治改革,而是把目光放在经济改革方面,这其中固然有宋神宗急于求成的原因在内,但安石鉴于庆历新政的失败,不敢得罪大官僚等既得利益者,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正因为下面官吏的阳奉阴违,才使王安石变法失去了初衷。因此,不敢力行吏治改革,可以说是安石毅力欠缺的一种表现。安石任相后,御史中丞吕诲上疏说安石“大奸似忠,大诈似信”,希望神宗不要受其欺骗。神宗不受,吕诲求去,安石亦求去。当神宗说:“若出诲,恐安石不自安”时,安石立即向神宗表示:“臣以身许国,陛下处之有义,臣何敢以形迹自嫌,苟为去就”。从安石的话表面看来,他似乎真的是“以身许国”,毫不计较个人得失,但言外之意却是只有吕诲被斥后,他才出来变法!宋神宗当然听出了话外之意,只好贬出吕诲,安石这才满足心愿。在以后的变法中,安石也多以谢病来消极抵抗神宗的动摇。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复相后意气消沉,屡次谢病求去,还在信中对人说“自念行不足以悦众”,“智不足以知人”。这时他对变法的畏难情绪是显而易见的。当他儿子王雨方死后,安石更是悲伤难抑,力请辞职。神宗见他去意已决,也对他失去信心,让他去了江宁。从此,王安石就以写诗来消愁解闷。由此可见,王安石对变法并没有坚定的信念,他本人的毅力也不足以使他担当北宋中叶救弊图兴的变法重任。

相反,张居正在这方面却胜过王安石。早在隆庆年间,徐阶致仕,将国事托付居正,他表示:“大丈夫既以身许国家、许知己,惟鞠躬尽瘁而已,他复何言!”改开始后,居正明知整顿吏治会招致既得利益者反对,但他毫无畏惧,表示自己“且受深恩,义当死报,虽怨诽有所弗恤也。”当他遭到自己门生刘台弹劾时,仍坚持初衷,声称“吾但欲安国家、定社稷耳,怨仇何足恤乎”,“使吾为刽子手,吾亦不离法场而证菩提”。表现了改革者的无畏精神。居正直到临死时还把改革大权抓在手中,在病榻上还想着如何把改革推向深入。因此,张居正改革能够取得巨大成就,与他坚定不移的信念及勇于任事的精神是密不可分的。

综上所述,就“政治家”这一称谓而言,王安石有不如张居正之处;就变法本身而言,王安石变法在策略和步骤上不如张居正改革那样灵活;就改革者的地位和权限而言,王安石更不能和张居正相比;就改革班子而言,以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也不如以张居正为首的改革派那样齐心协力。因此,王安石变法的成就自然不能与张居正改革相提并论。
商鞅、萧何、诸葛亮、谢安、郭子仪、王安石、耶律楚才、王守仁、曾国藩、李鸿章、袁世凯

着重解释下袁世凯入选的原因:袁世凯是中国共和体制的主要缔造者。实际上我们不得不承认,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之后,各省纷纷宣布独立,形势似乎是一片大好。但革命派内部成员复杂,许多旧官僚和立宪党人也混迹其中,各持观望态度,争权夺利。而清廷仍牢牢控制着东北三省、直隶、山东、河南,且起用袁世凯之后迅速反扑,11月2日攻下汉口,使革命势力受挫。此时的形势,如果要拼个你死我活的话,恐怕是胜负难料。假如清军胜利的话,中国的共和进程至少还要再拖后一二十年。即使革命军胜利,也必将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内战。无论哪种结果,广大黎民百姓都会遭受重大灾难。在这个关键的时刻,是袁世凯(尽管是出于他个人的目的)促成了南北和谈,清廷退位,不费一兵一卒而实现了国人梦寐以求的共和体制,避免了多少人的流血(其实武昌首义跟孙文和同盟会没什么关系,起义成功孙在美国还是看报纸才知道).应该说当时人们对此举的评价还是很高的,孙中山就曾公开称隆裕太后“女中尧舜”,对袁世凯也是极加赞誉。客观上分析,此事的主要功劳都应当记在袁世凯头上。魏征王安石商鞅曾国藩,我觉得就这些。我觉得霍光可供一比。两人辅佐的都是少年天子,两个少年天子都聪明过人,而且两人死后未得善终也是皇帝的意思。若说政绩,霍光主政的昭帝,宣帝两朝,促成西汉中兴;张居正也使得明朝有大地回春的气象,只可惜他最后还是跟错了皇帝魏征王安石
商鞅王安石张居正是明朝内阁首辅。
他的职位其实不高(内阁只是帮皇帝票拟的机构,最后还是不能自己决策),但是由于皇帝的依赖,才会权压众臣的地位。
他最后也应改革触动封建利益,死后被抄家。

孔明、萧何的职位不同,在位时也没有改革,死后也得到封号,不应与张居正比。
我认为是王安石。他被多次拜相、任内多次改革、地位高。同样地,因为触动统治集团利益,死前悲惨。
他与张居正相比文学水平更高。
差别就是,王安石的改革支持者是皇帝,反对者是皇太后。
张居正改革没有皇帝支持(皇帝年幼),支持者是皇太后。后来决定抄他家的是皇帝。开始他的改革是缓解了社会矛盾,增加了财政收入,是有很大收效的。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以进士第四名及第,历任签书淮南(扬州)节度判官厅公事、知鄞县(今浙江宁波)事、舒州(今安徽潜山)通判,一度调开封任群牧司判官,旋又外调知常州事、提点江南东路刑狱公事,继召为三司度支判官、知制诰。多年的地方官经历,使王安石认识到宋代社会贫困化的根源在于兼并,宋封建统治所面临的危局是“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因此,王安石在嘉祐三年(1058年)上宋仁宗赵祯的万言书中,要求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以历史上晋武帝司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图“逸豫”,不求改革,终于覆灭的事实为例,王安石对改革抱有士大夫群中少见的紧迫感,大声疾呼:“以古准今,则天下安危治乱尚可以有为,有为之时莫急于今日”,要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不然,汉亡于黄巾,唐亡于黄巢的历史必将重演,宋王朝也必将走上覆灭的道路。封建士大夫也把治国太平的厚望寄托于王安石,期待他能早日登台执政。熙宁初,王安石以翰林学士侍从之臣的身份,同年轻的宋神宗议论治国之道,深得宋神宗赏识。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王安石明确提出理财是宰相要抓的头等大事,阐释了政事和理财的关系,指出“政事所以理财,理财乃所谓义也”。更重要的是,王安石在执政前就认为,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执政以后,王安石继续发挥了他的这一见解,曾经指出:“今所以未举事者,凡以财不足故,故臣以理财为方今先急”,而“理财以农事为急,农以去其疾苦、抑兼并、便趋农为急”。在这次改革中,王安石把发展生产作为当务之急而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认为,要发展生产,首先是“去(劳动者)疾苦、抑兼并、便趣农”,把劳动者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使那些游手好闲者也回到生产第一线,收成好坏就决定于人而不决定于天。要达到这一目的,国家政权需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从上到下的改革。王安石虽然强调了国家政权在改革中的领导作用,但他并不赞成国家过多地干预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反对搞过多的专利征榷,提出和坚持“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张和做法。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变法派制订和实施了诸如农田水利、青苗、免役、均输、市易、免行钱、矿税抽分制等一系列的新法,从农业到手工业、商业,从乡村到城市,展开了广泛的社会改革。与此同时,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改革军事制度,以提高军队的素质和战斗力,强化对广大农村的控制;为培养更多的社会需要的人才,对科举、学校教育制度也进行了改革,王安石亲自撰写《周礼义》、《书义》、《诗义》,即所谓的《三经新义》,为学校教育改革提供了新教材。
变法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对。因此,王安石在熙宁七年第一次罢相。特别是由于变法的设计者王安石与变法的最高主持者宋神宗在如何变法的问题上产生分歧,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不能把改革继续推行下去。加上变法派内部分裂,其子王雱的病故,王安石于熙宁九年第二次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府。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此前的新法都被废除。政局的逆转,使王安石深感不安,当他听到免役法也被废除时,不禁悲愤地说:“亦罢至此乎!”不久便郁然病逝。享年65岁。

由于深得神宗赏识,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进行变法。王安石明确提出理财是宰相要抓的头等大事,阐释了政事和理财的关系,并认为,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执政以后,王安石继续发挥了他的这一见解。在改革中,他把发展生产作为当务之急而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虽然强调了国家政权在改革中的领导作用,但他并不赞成国家过多地干预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反对搞过多的专利征榷,提出和坚持“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张和做法。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变法派制订和实施了一系列新法,从农业到手工业、商业,从乡村到城市,展开了广泛的社会改革。与此同时,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改革军事制度,以提高军队的素质和战斗力,强化对广大农村的控制;为培养更多的社会需要的人才,对科举、学校教育制度也进行了改革。变法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两宫太后、皇亲国戚和保守派士大夫结合起来,共同反对变法。因此,王安石在熙宁七年(1074年)第一次罢相。次年复拜相。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不能把改革继续推行下去,于熙宁九年(1076年)第二次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府。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此前的新法都被废除。王安石不久便郁然病逝。统治集团利益。一个集团沾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他能代表老百姓吗?为什么你们都要拿些古代的人出来比?
我来说两个人,一个是刘少奇,一个是邓小平
刘少奇搞经济其实是很有一套的,如果不是毛泽东把他整下去,按照的他的五年计划,中国的民生是可以见见恢复的
邓小平就不用多说了,是他坚持改革开放,才有了我们今天的,我才能在这里回答你的问题,所以,分给我吧曾国藩、王安石。王安石,魏征,商鞅,诸葛亮,管仲,萧何,
建立:960年,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建立宋朝。年号建隆,定都东京,史称北宋,赵匡胤即
宋太祖。
北宋的建立和中央集权的加强
目的:改革唐后期以来藩镇割据的局面。
①解除石守信等禁军主将的兵权,继而又削减节度使实权,使其徒有虚名。
强化中央集权
集中军权
②分统禁军,直接对皇帝负责。又设枢密院,有调兵之权但不统领军队;统领军队的将帅却无调兵权。使其互相牵制。
③立更戍法,禁军定期更换驻地,但统兵将领不随军调动,防止武将专权。
措施
④强干弱枝,内外相制。地方军的精壮之士都选入禁军;禁军半数拱卫京师,一半驻守各边。
集中行政权
①设参知政事、枢密使和三司使,依次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政权。宰相权一分为三,便于皇帝总揽。
集中财权和司法权
②派文官任知州,并在各州设通判加以监督,直接向皇帝报告。各州公文必须由知州和通判联署才有效,使其互相牵制。
①地方赋税留小部分地方开支,其余全由各路转运使运送中央。
②地方司法人员由中央派文官担任,死刑须报请中央审核。
作用
积极:铲除了藩镇割据的基础,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安定,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消极
积贫积弱的祸根
①政府机构重叠.官员冗滥,财政开支大。
②军队作战指挥不灵,战斗力下降。
③地方财政困难。 
发展科举制
措施
严格程序:分乡试、省试、殿试三级,殿试成为定制,最后录取由皇帝直接掌握。
完善方法:实行糊名法,防止考官舞弊。
增加名额:太宗在位20多年,科举取士近万人。
作用
①为地主阶级各阶层进入仕途开辟了道路。
土地兼并
②扩大了统治基础,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①原因:“不抑兼并”的政策加速土地集中。
社会危机
②结果:阶级对立,“富者有弥望之田,贫者无立锥之地”。
改革背景
冗官冗兵冗费
①“分化事权”为防止文官武将专权,结果形成冗官。
②募兵、养兵造成兵员剧增,扩编后的军队素质低下,临阵多败,形成积弱局面。
北宋中期的社会危机和改革
③冗官、冗兵造成国用大增,辽和西夏又要大量银绢,入不敷出,形成积贫局面。
农民反抗:仁宗时,农民起义不断,遍及中原。
外患:辽和西夏威胁。
改革目的:巩固封建统治秩序,摆脱危机,统治集内部一些人提出变法主张。
开始
①1043年,宋仁宗任范仲淹为参知政事,以改革时弊。
庆历新政
②范仲淹提出整顿吏治为中心的改革主张,仁宗大部采纳,施行新政。
内容
整顿吏治:严格官吏升迁考核制度,限制恩荫做官,加强各级长官的保举和选派。
其它:裁并州县,减轻摇役,严肃中央政令,取信于民。
开始:1069年,宋仁宗任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
王安石变法
青苗法
每年青黄不接时,政府贷款或谷物给农民,收后以20%的利息偿还。
作用:既可限制高利贷盘剥,又可增加政府收入。
募役法
应服役而不愿服的,按贫富收免役钱,雇人服役。官僚、地主也要出钱。
作用:减轻了农民的差役负担,保证了生产时间。
理财
农田水利法:鼓励兴修地方水利,开垦荒地。
方田均税法
重新核实土地,按土地的多少和肥瘠收税赋,官僚、地主不例外。
措施
作用:增加了国家的田赋收入。
市易法
在东京设市易务,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
作用:限制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国家也增收。
北宋中期的社会危机和改革
保甲法 将农户编为保甲,保丁农闲练兵,平时种田、维持秩序,战时编入军队作战。
军事作用:利于控制人民和抵御辽和西夏的进攻,减少了军费开支。
将兵法 把禁军固定在一定辖区,由固定的将官加以训练
措施
作用:口强了军队训练,充实了边防力量。
教育 改革科举:废明经诸科,进士科考经义、时务策,设明法,考律令、断案。
王安石变法
整顿太学
教科书重编,内容为儒家经典:成绩优秀者可直接授官。
作用:使学校成为为变法造舆论和育人才的地方。
一定程度扭转了积贫积弱的局面。
效果①财政收入大增。②兴修了许多水利工程,不少荒地辟为良田。③军事实力有所增强。
失败关键:触犯大地主、大官僚利益,遭到强烈反对。原因 表面:用人不当,出现危害百姓的现象。
结果 神宗死后,保守派司马光做宰相,新法废除。
评价:变法是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十分尖锐的情况下进行的改革运动,王安石是中国古代杰出的政治家、改革家。
重点、难点、考点
1、宋加强中央集权的特点
 ①重文轻武、文人治国模式。这是吸取了唐末以来藩镇割据、武人乱政的教训,其有利的一面在于有效地巩固统一;但其不利在于造成军事战斗力低下,因为文官不懂军事。
②分割地方权力、高度集权于中央。这一方面有利于有效地巩固统—,防止分裂;但另一方面却导致地方行政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造成冗官。
③弱枝强干,守内虚外。这固然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有效镇压地方和农民阶级的反抗,但边防空虚,成为北宋在民族斗争中屡败的重要原因。
2、唐朝与北宋完善和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措施、各自特点,分析说明造成各自特点的原因。
 ①措施:
唐:实行三省六部制,完善科举制等。
宋:用和平手段解除朝中大将和地方节度使的兵权;设“三衙”与枢密使互相牵制,实行更戊法、建禁军;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权力;派文臣到各地做知州,设通判监督知州;派转运使到各地管理财政;将地方司法权收归中央。
②特点:
唐:三省六部制进一步完善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统治力量;完善科举制,有利于提高官员素质,加强了中央集权,稳定了政局。
宋:从皇帝直接控制兵权入手,把地方的军、政、财权都收归中央,彻底消除了地方割据的隐患、但导致积贫积弱。
③原因:
唐:唐太宗吸取隋亡教训,任用贤臣;善于纳谏,重视决策过程的集思广益;也吸取了东晋南朝土族制度腐朽,士族与庶族对立矛盾导致统治力量削弱的教训,采取科举制扩大统治基础,缓和地主阶级上层与中下层的矛盾。
宋:赵匡风接受唐末以来藩镇割据的教训,同时他自己也正是通过兵变夺取皇位的,因此特别
注意把兵权控制在自己手里,消除地方割据的隐患。

3、对王安石变法影响的认识:
(1)王安石变法是在北宋时期政府面临财政危机、政治危机和边患危机的情况下,为实现富国强兵而进行的改良。
(2)变法的内容,主要是调节封建国家与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再分配。它虽然使封建政府收入有所增加,军队战斗力有所增强,阶级矛盾有所缓和,但并没有使社会矛盾得以根本解决,因而无法真正缓和严重的政治危机。
(3)王安石是杰出的政治家、改革家。
(4)王安石变法不能真正缓和北宋封建统治的危机,从根本上说是因为变法对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和封建的剥削制度没有进行任何调整,反而从根本上保护和认可了地主占有的土地,而北宋封建统治的危机是由地主兼并土地和阶级矛盾的尖锐造成的。变法认可了地主对土地的兼并,那么,也就无法解决农民的问题,当然也就无法缓和社会的主要矛盾。在大地主、大官僚的反对之下,新法很快被废除。
4、关于中国古代的变法或改革
(1)我国古代的变法或改革的含义指的是什么?
  改革或变法,是指统治者运用国家政治力量对生产关系或上层建筑进行全部或部分(某些环节)的变革与调整,以适应新形势下统治的需要。历史是在不断变革中(或“损益”旧的章法中)向前发展的,我国古代先后出现过许多对历史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的著名改革与变法。
(2)教材介绍的重要改革与变法先后有哪些?
  奴隶社会瓦解时期一春秋时期的管仲改革;封建社会先后有战国时期的李悝变法、吴起变法、商鞅变法.西汉末期的王莽改制、北魏孝文帝改革、后周世宗改革、北宋的“庆历新政”与王安石变法、金世宗改革、明朝张居正改革等。
(3)我国古代改革或变法可分为哪些主要类型?
①按性质划分主要有:富国强兵的改革--管仲改革、王安石变法等;社会制度的根本改革一李埋变法、吴起变法、商鞅变法等;封建王朝内部调整统治政策的改革--王莽改制、周世宗改革、“庆历新政”、王安石变法、金世宗改革、张居正改革等;少数民族易“旧俗”兴“汉法”的改革--北魏孝文帝改革等。
②按目的划分主要有:富国强兵、争当霸主--管仲改革;克服统治危机--王莽改制、“庆历新政”、王安石变法等;克服时代弊政、顺应统一趋势--后周世宗改革;顺应时代潮流,维护统治--北魏孝文帝改革、金世宗改革等。
③按结果分主要有成功或失败两大类型。管仲改革、李悝变法、吴起变法、商鞅变法,北魏孝文帝改革、后周世宗改革、金世宗改革等效果显著;王莽改制、“庆历新政”、王安石变法、张居正改革等虽成效不一。但最终都没有逃脱失败的结局。
(4)我国古代改革的本质与规律有哪些?
任何变革,从本质上看,都是对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进行调整以适应生产力与经济基础发展的需要。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不适应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根本不适应,这就必须对旧的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进行根本的改革,具有革命性。改革的成功必然导致社会制度发生根本变革,如李悝变法、吴起变法、商鞅变法和北魏孝文帝改革等。而这类改革引发的斗争往往是新旧阶级间的斗争,异常残酷,常常伴随着流血冲突。
另一种是整体适应、局部不适应,需要在维护根本制度的前提条件下,对统治政策进行局部的调整,具有改良性质。这种改革往往涉及到对封建国家、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利益进行再分配,不可避免地遭受到既得利益者--大官僚、大地主等保守派的反对,容易失败。改革引发的斗争属于统治阶级内部不同阶层的权益争斗,如庆历新政、王安石变法和张居正改革等。
(5)决定改革成败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①是否顺应历史发展潮流,遵循社会发展规律。如王莽力图改变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违背了历史发展规律,遭到失败。北魏孝文帝改革顺应时代潮流,大获成功。
②改革派与反对派力量对比、政治地位与权力的高低强弱等。
③最高统治者的态度。
④改革的策略方针、措施与用人是否得当等。
⑤是否触犯人民的利益,增加人民的负担与困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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