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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课中历史、地理社会常识的思考与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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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6年秋季起,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社会课将全面取代原小学历史课和地理课。根据义务教育小学课程计划的规定,社会课内容中应包括社会常识、地理常识。那么,为什么社会课要选择历史和地理社会常识?同样是历史和地理常识,在单独设课中和社会课中有什么不同?笔者认为弄清这两个基本问题,对我们理解社会课中历史和地理社会常识的选择和编排思路,进而走出历史和地理常识分科教学的框架,走进社会课综合认识历史和地理社会常识的体系,也许会有一些帮助。 一、史、地常识在社会常识中的地位 (一)史、地社会常识是学生认识社会的两个窗口《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社会教学大纲》中明确规定:“社会课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对小学生进行社会常识教育的一门重要课程。”什么是社会常识?最简单概括的说明,就是关于社会的最基本的知识。那么社会又具备什么样的特点呢?借助社会学家的研究成果,可以作这样的归纳:社会作为处于特定区域和时期的人类生活共同体,享有共同的文化,并以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任何一个社会都是从前人那里继承下来的一份遗产,同时它又和周围的社会发生横向联系,具有自己的特点。从社会的特点来分析,社会具有“三性”。一是时空性。人的生活环境既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发展,又有本地、外乡和他国的地域差别。比如,中国作为一个社会范畴,有其自然、经济、社会等方面的特点,而这些特点的形成又经历着不同的发展过程。二是团体性。人不能离群索居,要与家人、邻居、社区居民乃至全国、全世界人民生活在一起,不同层次的环境又形成了不同的文化。比如,华北平原人们的衣、食、注行与江南水乡人们的衣、食、注行不同。三是多元性。人类社会得以延续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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