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从现代化范式的角度看中国近现代史中的宪法 |
|
|
|
就当前我国高中历史教学与复习的范式的问题,著名学者冯一下先生提出“适当运用现代化范式,注意引导学生把握世界和中国近现代化进程史,从而大幅度提高近现代史的复习教学质量。①”同时,他在文章中还明确说明了现代化的含义,“一般认为,现代化主要表现为经济领域的工业化和市场化,*领域的民主化与法制化,思想文化领域的理性化和科学化等②”。下面,笔者试从现代化的范式的角度,简要地分析就高一教材所涉及到的中国近现代史宪法发展的线索,作为对现代化范式运用于教学的一次尝试。 一、《欽定宪法大纲》───中国近代第一部宪法 众所周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伴随着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并取得政权而出现于社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其资产阶级革命的过程之中相继制定并完善了自己的宪法,使国家走上法制化的轨道,而中国由于长期处于封建社会之中,不可能拥有自己的宪法。直到19世纪末,随着民族危机的加深,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维新派康有为、梁启超等提出要在中国兴民权,设议院,实行君主立宪,然而随着维新变法的失败,他们立宪的梦想也化为泡影。到了20世纪初,面对蓬勃发展的资产阶级革命形势,为维护自身岌岌可危的统治。慈禧太后不得不打出“变法”和新政的招牌,派遣“五大臣出洋考察”和宣布“预备立宪”,并于1908年颁布《欽定宪法大纲》。其正文有十四项均为“君上大权”,主要内容为: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尊严,不可侵犯;颁行法律,解散议院,统帅军队,宣 < 1 > < 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