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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历史教学与人格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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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也称个性,反映着个人的内心世界和精神面貌。它包含个人的知识、能力、情感、意志、兴趣、动机和信念等多种因素。在素质教育四大主题即身体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心理素质、思想道德素质之一的心理素质中,人格居于核心地位。正如爱因斯坦所说:“优秀的性格和钢铁般的意志比智慧和博学更重要……智力上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人格的伟大。”适应未来社会需要的人才,不仅要有健康的体魄、扎实的科学文化知识、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质,而且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高尚、健全的优良人格,即个体要有积极的人生态度、不断进取的奋斗精神、正视挑战、勇于创新的求知精神、踏实的工作作风、稳重坚定的行为习惯、敢于抗挫、善于自我调控的意志品格和善待他人、团结协作的交往水平等优良的人格特征。 优良人格的建塑和养成,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复杂工程,需要学校、家长、社会和个体的多方配合、共同努力。本文仅从中学历史教育教学这一侧面,谈点粗浅认识。 一、结合历史知识教学,加强对学生的人格熏陶 长期以来,受应试教育的影响,绝大部分历史教师未能正确处理传道、授业、解惑三者的辩证关系,教学仅仅局限于让学生接受具体知识、理解概念、掌握解题方法和步骤,以期考试得高分,却忽视了对学生人格的养成教育和建塑,因而培养出来的学生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人格缺陷,或缺乏追求进步的精神动力,或畏惧困难,或抗挫心理能力差、情绪起伏大,或自我定位太高、以自我为中心、无法与他人善处等等。这些人格缺陷直接影响着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抑制了内在潜能的发挥,也影响了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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