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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兵·绿营兵·新军·北洋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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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过程中,创立了八旗制度。由此产生八旗兵。八旗制度是由女真氏族公社末期的狩猎组织演变来的。当时,每逢行师出猎,氏族成员每人出箭一枝,以十人为一单位,称“牛录”(汉语“大箭”的意思)。1601年,努尔哈赤将一牛录扩大至三百人,分别以黄、白、红、蓝四色旗为标志。1615年,由于兵力增加,努尔哈赤又决定于牛录之上,设立甲喇和固山。即五牛录为一甲喇,五甲喇为一固山。这时,也从以前每牛录一旗,改为每固山一旗,另增镶黄、白、红、蓝四旗,合原四旗,共计八旗。每旗七千五百人,八旗共计六万人。八旗制度是兵民一体、军政合一的社会组织形式。八旗兵丁平时生产,战时出征。八旗制度的实行,不仅提高了军事战斗力,也促进了满旗社会的发展。 清入关后,为了镇压各族人民的反抗和巩固其封建统治,进一步加强了武装力量。清军主要分为八旗和绿营二种。八旗又分为 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由中央八旗都统衙门掌握,地方督府无权征调。八旗军分为守卫京师的“禁卫兵”和驻防各地的“驻防兵”。绿营兵,主要是清军入关后收编的明朝降军和各省改编的队伍,用绿色军旗,故称绿旗兵或绿营兵。兵种有马兵、步兵和水师。在京师者为巡捕营,隶属步军统领。在各省者,有督、抚、提、镇诸标,分别由总督、巡抚、提督、总兵等所统辖。另外还有军标(设在四川、新疆,由将军统辖)、河标(河道总督统辖)、漕标(漕运总督统辖)等。为了加强对全国各族人民的统治,清朝统治者除将他们的基本武装力量八旗兵分别驻守在京城和各省城镇要地外,绿营兵也配合驻防,二者互相穿插交错,在全国构成军事控制网,既便于对各族人民进行统治和镇压,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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