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纪律的战士,才使人民志愿军能够打败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军事帝国——美国,壮了我国的国威、军威。 在历史课堂上涉及上面的有关内容时,应及时联系学生实际情况强调:严格的纪律,是军队治军的法宝,是胜利的保证。同理,校规校纪是治校的手段,遵守纪律是学习好知识的保证。
二、以教材相关法律法规为例
现代中学生,不愿受约束,很想获得“自由”,但对“自由”的理解又十分片面,对“自由”与纪律、法律的关系更是搞不懂,容易产生无政府主义思想。针对这种情况,我充分利用《人权宣言》的内容,讲清了这一关系。
在法国大革命期间,资产阶级根据启蒙思想家的“自由”、“平等”思想,发表了《人权宣言》。在讲到这一内容时,我将摘录的部分内容发给学生,让学生结合教材仔细阅读,然后围绕“自由”、“法律”的关系展开讨论,并让部分同学发言。在此基础上,我对学生进行点拨:首先,《人权宣言》指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就肯定了法律的作用,法律是“自由”的前提。其次,“自由”与纪律、法律是矛盾的统一体,世界上既没有无法律的“自由”,也没有无“自由”的法律,二者缺一不可。再次,没有法律作前提保障的“自由”是十分可怕的,当人人都充分享受不受法律、纪律作前提保障的“自由”时,人人便没有了“自由”。小而言之,在学校若没有纪律约束,当你享有在课堂上捣蛋的“自由”时,便侵犯了其它同学学习的自由;大而言之,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法律或人人可以不遵守法律,那么当你享有-抢劫的“自由”时,其它公民便失去了生存和拥有财产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请同学们想一想,你能“自由”吗?如果那样,恐怕不是人人自由而是人人自危了。再请同学们想想,学校没有校规校纪或大家都不遵守,怎能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而学到知识呢?一个国家若每个公民都不遵守法律、纪律,岂不天下大乱吗?因此,对你们来说,在学校要遵守各种行为规范,在社会上要知法、守法,才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课后,让学生结合的实际,写一篇有关“自由”与法纪的小论文,使学生对遵纪守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韩愈曾说过: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我想,在全国开展的“三五普法”活动中,利用历史课对学生进行法纪教育,也算是“传道”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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