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历史,人们常常提及两句话,一为“历史是不会重演的”,一为“历史往往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这两句似乎矛盾的话,很典型地说明众多的历史事件和历史现象是既相似而又不完全相同的。正因如此,学习和研究历史就必须广泛运用比较法,通过比较从众多的历史现象中找出其共同点和不同点,从共性中寻找历史的规律性,从不同点中探索其特殊性,正所谓“有比较才有鉴别”。从这点出发,培养学生“比较历史事件、历史现象的异同”就自然成为《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历史科考试说明》对考生十大能力要求之一。
本文就此项能力要求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看法。
一、历史教学中运用比较方法的几种类型:
1.比较不同内涵的历史概念,揭示事物本质特征。在历史学习中,学生常常会混淆一些相似或相关联的历史概念,如奴隶制和农奴制度、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革命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等,既使同一概念术语,如“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历史阶段,其内涵和外延往往也是不同的。对此,教师就要有意识地举出不同例证加以比较、分析,使学生弄清其本质和特征。 、
2.把发生在不同历史阶段的性质相同又紧密联系的历史事件综合比较,找出其内在联系或发展变化的规律。例如把世界史著名的工人运动,如里昂工人起义、巴黎工人六月起义、巴黎公社、俄国十月革命等加以归类比较,从中得出无产阶级觉悟不断提高,斗争不断深入,斗争水平逐步提高的规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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